遼寧朝陽孫廣軍被劫持兩月餘 妻子呼籲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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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孫廣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南塔區分局警察綁架,現在已經被劫持兩月餘,據悉構陷他的所謂「案子」已經送到法院。孫廣軍妻子呼籲正義善良人士關注、營救,讓他儘早回到家中和家人團聚。

孫廣軍與妻子
孫廣軍與妻子

下面是孫廣軍妻子的一封求助信。孫廣軍十歲的女兒說:「爸爸,女兒盼你回家!誰能來幫幫我,幫幫我的爸爸!」

孫廣軍的女兒
孫廣軍的女兒

我是孫廣軍的妻子,丈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外出,不知甚麼原因被朝陽市南塔分局抓去,迄今已有兩個月有餘,我心急如焚,不知道他的情況如何,身體瘦弱的他,是否承受得了?

從他被綁架,我沒再打工賺錢,如今我們母女失去了生活來源,還要幫他請律師打官司。我帶著十歲的女兒到各個政府部門去打聽消息,得知孫廣軍已被送到朝陽市喀左看守所,他的「案子」已送到法院。

幾天前,高燒中的女兒對我說:「媽媽,我都想不起來爸爸長啥樣兒了,一想到爸爸就要哭,爸爸啥時候回來呀?」這句話不知道女兒問過我多少遍了,我的心頓時揪心般的疼,輕輕的對女兒說「快了」,不敢讓她看到我早已淚流滿面的臉。

在這個漆黑的夜晚,在租來的沒有一絲暖氣的房間裏,守著發燒的女兒,我的眼淚一直一直的流,我不敢發出聲音,怕驚醒了女兒,怕驚擾到鄰居;怕發洩後沒有活下去的勇氣,埋在心底的那段最不願想起的往事就像潮水般湧上心頭。

不願想起的往事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早晨,我開門準備上班,被早已等在門外的便衣抓住,搶走了手機和鑰匙,爭吵中丈夫把房門反鎖,便衣就亂踢猛砸房門,還說用電鋸把門割開,年僅四歲的女兒嚇的哇哇大哭,驚惶失措的丈夫從窗口用床單做成繩子往下走,當時我家住五樓,因不忍扔下縮成一團大哭的女兒,就把女兒捆在胸前,結果中途繩子斷開,父女倆雙雙從中途摔下,丈夫滿臉是血,神志不清。女兒也摔斷了腿,在這種情況下,我卻還是被劫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幾天時間,我的頭髮白了,我沒有時間去想我將面臨的是甚麼,因為我年幼的女兒和丈夫生死未卜,我沒去體會獄警的打罵、訓斥和犯人的欺凌,因為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眼前全是女兒和丈夫的身影,我怕我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他們,我不敢哭,因為我怕我的哭聲會給他們帶來噩運,任眼淚在心底流淌。人家是一年一年的過,我是一秒一秒的過,你知道甚麼是度日如年嗎?在看守所的那九天日子裏,我體會到「度日如年」,那是揪心的痛,那是無助,那是血、那是淚。在痛苦的煎熬中,支撐我的唯一希望,就是他們能活著,只要他們能活著,因為我的女兒才僅僅四歲呀!

家裏更是亂作一團,親人們忙著照顧老人、孩子,還要為我擔憂,托人找關係、求爺爺告奶奶。

因四歲的女兒腿摔斷,做牽引時、撕心裂肺的哭聲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流下了眼淚。如今她已十歲了,當遇上陰天、下雨,她的腿就疼的只能拖著腿走路。丈夫更是滿口的牙摔沒了,手留下了殘疾,手腕上有一塊大骨頭支了出來,不能幹體力活。

原本健康的婆婆受到極度的驚嚇,在對兒子及孫女無限的擔憂中突然離世;丈夫的哥哥在擔驚受怕中染上了嚴重的心疾。短短的四個月,原本不富裕但其樂融融的家,死的死、殘的殘、傷的傷、病的病,真是家破人亡呀!

女兒被嚇破了膽,走到街上怕見到警車、警察、怕敲門聲,只要是帶警燈的車都怕,甚至是消防車,有一次在樓道裏碰見一個穿警服的鄰居,臉都嚇白了。

幾年過去了我們一家還沒從陰影中走出來,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丈夫再次被抓,對我們又是雪上加霜。

修煉後處處為別人著想

我的丈夫從未傷害過任何人,在修煉法輪功前抽煙、喝酒、打麻將,身體不好,修煉後處處為別人著想,甚麼事寧願自己吃虧都不願給別人帶來麻煩。我母親生病住院期間,他精心照料、細緻入微。有一次我媽媽拉褲子了,他沒有一絲不耐煩,細心的把裏外的衣服都給洗了。

去年夏天,他買了一盒粘力膠,剛一開蓋,膠就噴出來,濺了一臉,眼睛也噴上了,他一下倒在地上,捂著臉,家裏人都嚇壞了,趕緊沖洗,可剛洗完,他忍著眼睛的刺痛,紅著眼睛跑到五金商店,告訴店主以後千萬別賣這種膠了,傷著人就完啦,他想的是別人,不是自己受到的傷害。這樣的例子很多。

法輪功強調以「真善忍」的理念約束自己做好人,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一封感謝信,感謝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近百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氣功康復治療,且療效顯著。中央電視台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時在第一套節目《晚間新聞》和第五套節目中分別報導了國家體育總局伍紹祖局長視察長春,廣大群眾修煉法輪功的盛況,時間大約十分鐘。

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離退休幹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這些都是有證可查的,說明我國政府對法輪功是充份了解的,是支持群眾煉功的。

我們只是普通人,只想通過修煉提高身體素質、思想境界,減輕家裏的經濟負擔,不僅沒有傷害到任何人,而且處處為人好。對於貧寒的我們,能夠一家團圓就是我們莫大的幸福,真的希望善良的您,在不會給您帶來任何不方便的情況下,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給我們個完整的家,給孩子一個依靠。

珍惜別人就是珍惜自己

今天我寫這封信,不僅僅是為孫廣軍,更是為了更多的法官、檢察官朋友而來,我想和你們說說我的真心話,請你們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法輪佛法)的事了。

歷史上的教訓已經太多了,經歷過文革的人都知道,文化大革命平反的時候,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而那些積極迫害老幹部的,執行毛澤東錯誤命令的八百多名軍人、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處決。在此期間,不執行毛澤東錯誤命令的人,當時可能沒有升官發財,甚至被排擠,被打壓,歷史走到今天,他們成為了英雄。

對法輪功的打壓形式和當年的文革極其相似,正如中國法律權威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所講:「江澤民作為國家主席,更應當知法、守法,應當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然而,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報》的談話,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組織,不經過人大立法就將一個信仰團體定性為犯罪組織,並通過內部講話的方式,對法輪功進行取締,對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運用公權力強行轉化,要求放棄信仰。對不肯轉化的或勞教、或投入監獄、或關進精神病醫院……這顯然是違憲與違法的,是一種嚴重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的行為;具體破壞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的實施。」

直到今天,法輪功被江澤民集團迫害已經十八年。我之所以說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而沒有說「國家」在鎮壓法輪功,是因為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的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能夠充份的說明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抓捕法輪功修煉者,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都只是在執行著江澤民的錯誤命令而已。警官、法官、檢察官們,你們每個人都知道煉法輪功的是好人。堅持信仰的、不寫保證就要被判刑,有的被判十二年的重刑?而放棄信仰就可以回家。為甚麼反差會如此的巨大呢?煉與不煉,差距如此之大,也沒有一條法律能夠解釋得清吧?在這十八年裏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的人千千萬萬。據明慧網報導,近四千有名有姓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沒有傷害到任何一個人,僅僅因為自己的思想不符合了某個領導人的思想,僅僅因為堅持了自己的思想,堅持了自己的信仰,就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這是讓人多麼痛心的事實啊!

警官、檢察官、法官,相信你們的心都是善良的,你們的每一個決定都關係著一個家庭的未來是幸福美滿,還是天塌地陷。為此,誠懇的請求你們,珍惜你們心中的良知,珍惜你們手中的權力,珍惜你面對的每個生命!因為珍惜別人,就等於珍惜你自己!

從現在的形勢變化來看,全國各地都出現了警察不願再抓法輪功,檢察院不起訴,法院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而且這樣的事情出現的越來越多。

例一:山西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在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法院不管,檢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

例二: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楊建平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開車外出去向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萬全縣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檢察院決定對法輪功學員楊建平免予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釋放回家。

例三:遼寧省昌圖縣法輪功學員劉亞民、孫洪兵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昌圖縣看守所。檢察院明真相,不予批捕法輪功學員劉亞民、孫洪兵釋放回家。

例四:江蘇省蘇州市光福鎮顧榮峰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因給保安講真相,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江陰市看守所。江蘇江陰市檢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放人。

例五: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對法輪功學員秦守榮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例六: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職專教師法輪功學員劉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綏中縣國保大隊綁架,於十一月十六日回家。國保在綁架劉巍之後六、七天,就把構陷材料送到了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了劉巍。國保歸還了搶走的電腦。

我們希望這樣的事在朝陽也能大量出現,希望政府能聽聽百姓的心聲,結束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耗盡國家財力的鎮壓換來的是億萬中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換來的是司法嚴重腐敗;換來的是更可怕的社會危機……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看到這一切都無比痛心,結束迫害才是真正的愛國。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中共持續十八年的血腥迫害中,朝陽市內的幾縣區有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投進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近千人被投入黑監獄,至少有近百人間接或直接被迫害致死;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殘、致精神失常;無數人被開除公職,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迫害之慘烈,傷害之廣泛,影響之深遠,皆屬曠古未有。

事實上,報應早就已經開始了,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張躍、蘇宏章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已經落馬入獄。現在落馬的大大小小腐敗官員,哪個不是積極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呢?

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不要對信仰犯罪。歷史上有三武一宗滅佛、羅馬帝國昏君尼祿迫害基督教達三百多年之久。這些殘暴的統治者迫害信仰的結局都是悲慘的,他們的結局都是折福折壽、不得善終,甚至殃及到他們的子孫後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經結束幾十年了,在這幾十年裏,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在始終如一的抓捕著希特勒命令的執行者們。哪怕你是九十歲的高齡,最終也要被判刑。哪怕你曾經僅僅是一名護士,或者只是一個記錄員,都不能逃脫正義的審判。

《紐倫堡大審判》講述的是希特勒殺害猶太人,審判那些執行他命令的軍官,發生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審判前,希特勒和追隨他的幾個高級頭目自殺的自殺,失蹤的失蹤,只剩下二十一人接受審判。判處十二人絞刑,三人無期徒刑,二人二十年徒刑,一人十五年徒刑,一人十年徒刑。後續審判,起訴的是當時為納粹德國提供戰爭資源的人,如工業家、軍事人員、還有集中營醫生、看守和一些不太著名的戰犯等。超過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餘人被判死刑。很多護士被送上了絞刑架。

《竊聽風暴》講述的是一九八四年的東德,警察在劇作家的家中安了竊聽器,可是他把竊聽到的內容並沒有報告給他的上司,而是保護和幫助作家,他因此被調離工作崗位,到地下室去糊信封。四年後,柏林牆倒了,他的故事被搬上了熒屏,他成了英雄。這部電影獲得了七項大獎。

其實還是那句話:衙門口好修行,今天你善待保護法輪功學員,未來你也可以成為英雄。說這些歷史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們能夠慎重的思考,不要聽從某個人的錯誤命令。請你們真正的維護和捍衛良知和正義。

煉法輪功的人沒有殺人沒有放火,沒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他們沒有給社會,給其它任何一個家庭造成過傷害。我衷心的希望你們每一位警官、檢察官、法官都能成為鍘美案裏面的包拯、包青天一樣,不畏強權,剛正不阿,因為只有這樣才是國家的希望,中國的脊梁。我絕不希望,你們每一位法官成為竇娥冤裏面的縣官一樣,把竇娥宣判死刑,結果是害人害己,甚至那些良知麻木、不敢為竇娥說句公道話的當地百姓還要承受大旱三年之苦。在我的心裏,你們都是我的親人,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政委 [2013]27號),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這是明確的告訴公檢法司人員,將要進行的清算不是只對高層的清算,而且還包括最基層的具體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人員都在清算範圍之內,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終身負責。而且《新警察法》裏明確規定,執行上級錯誤命令的警察要負法律責任。

請各位公檢法司的官員們,請您一定要明是非,辨善惡,維護公平正義,在對待法輪功的事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我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一天,你們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被調查,衷心祝你們都擁有美好的未來!希望你們在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能幫幫我,讓我的丈夫不要再受冤屈,儘早回到家中和我們團聚。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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