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密山市王玉鳳等六人被非法拘留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2016年12月14日上午,黑龍江省密山市黑台鎮法輪功學員王玉鳳、於秀香、樊明勝、國秀華、楊淑賢、尚豔花六人坐車到太平鄉宏林村給百姓挨家挨戶送年畫、福字、掛曆、小冊子、單張年曆。

中午六人坐車往回走到太平鄉農豐村,看到前面有警察車橫在路上截她們,他們就繞道走到太平鄉民主村,被跟蹤的警車橫在前面把她們截住。

從警車上下來兩個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和協助警察殘害善良百姓的惡人楊軍友,他們把司機樊明勝和車上的六個人拽下車,當時在車上翻出三包資料。

警察劫持她們往回走到太平鄉時,尚豔花要下車回家,楊軍友說;你不能回家,你也是煉法輪功的,我看你總上姜某某家去。

到派出所警察把資料包打開清點數量說有500分資料。這時警察對她們說;有人打了兩、三次電話報警,我們也不願意出警,最後打電話的那個人在電話裏罵罵咧咧的。他給密山公安局打電話報警,是密山公安局下令讓我們去抓你們。

晚間5點多密山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於金林和副隊長玉海穎和另一個警察開車到太平鄉派出所,用警車和樊明勝的車把她們六人拉到密山利民邊防派出所(二派),玉海穎和太平鄉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問詢後,讓她們在筆錄上簽字,尚豔花拒絕簽字。

她們六人都被送到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有一天國秀華突然心臟病發作,看守所的警察害怕了,打電話把120 急救車叫來,就這樣警察也拒不放人。

2016年12月26日非法拘留13天後,上午8點多警察把王玉風和樊明勝叫出去,10點多和11點多分兩次把她們都叫派出所詢問,到密山醫院檢查身體後把樊明勝非法關進密山看守所,由拘留變為刑拘。

玉海穎說;密山看守所沒有女監。玉海穎和李金林開兩台警車共6個警察把她們5個女士送到雞西看守所非法刑拘。

在去雞西的路上尚豔花不斷地嘔吐,到雞西看守所吐得很厲害,看守所拒收。

玉海穎把她拉到雞西礦總醫院,醫生要做心電,全面檢查。玉海穎不同意,說;在密山檢查啥病也沒有。她是裝的。讓醫生開個證明就行。

回到看守所尚豔花胳膊腿都不好使,下不來車了。由兩個人架著胳膊下車進屋。看守所的人說;人都這樣了你們還往這送,我們不收,別死在這裏。你們拉回去自己處理。尚豔花說我沒有罪,我要回家。玉海穎說;共產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回到密山公安局玉海穎打電話把尚豔花二兒子和媳婦叫到公安局,二兒子把母親尚豔花背到公安局收發室的沙發上躺著,二兒媳上樓,玉海穎勒索她,讓交1萬元錢保釋金,二兒媳說兜裏就帶5千元錢,最後玉海穎讓交5千元錢保釋金,晚間11點多二兒子和兒媳把母親尚豔花接回家。

迫害直接責任人;
密山市黑台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
協警楊軍(俊)友13846086700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金林,辦;0467-5210737 宅5225316 13946802222
副隊長;玉海穎;辦;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玉海穎丈夫;男正浩,電話;13091583666,在密山煙草公司上班。
楊軍(俊)友在太平鄉郵電局門外東側開食雜店賣魚。大哥叫楊軍(俊)青在太平鄉紅鄰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