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來我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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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常人說婆媳關係難處。我和婆婆原來沒有住在一起,她住在女兒家。前年我家買了一百五十九平方米的大房子後,婆婆要和我們一起住。養兒防老,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何況我是個修煉人哪,責無旁貸。於是我們就著手收拾房子,準備接老人一起住。

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很犯難,因為我修煉法輪功被中共綁架、關押過,老人不理解,怕我再被迫害,因此不支持我煉功。我單獨住時,我家是學法點,經常有同修來我家學法,我們還經常一起出去講真相救人。婆婆如果和我們住在一起,同修來我家就不方便了,我出去講真相也不方便了。婆婆歲數大了,不接婆婆來住不對,為此我就犯難了,心裏堵的慌。

上大學的兒子放暑假回來了,晚上沒啥事和我嘮嗑,兒子說:「媽,修煉不難,就按「真、善、忍」這三個字去做。你遇事能立刻想到這三個字嗎?」我說:「有時能想到,有時想不到。」兒子說:「那不危險嗎?還有半年咱們就搬家了,到了那邊你的考驗就來了,就要過關了,趕緊好好學學法吧!」我一聽,這不是師父在借兒子的嘴提醒我嗎?我立刻就哭了,馬上給師父磕頭:謝謝師父的提醒。

那些天我學法、背法。師父說:「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1]。學法使我明白了,修煉不能流於形式,要紮紮實實的按師父說的去做。

在對待婆婆這件事情上,我豁然開朗了,不再糾結了,並且深刻向內找:表面上看,好像我把大法放在了第一位,誰也不能干擾我修煉。其實在這件事上,我首先考慮的是我自己而不是婆婆,這是多大的私心哪!在外邊我是個修煉人,在家我也應該是個修煉人,在外邊我講真相救人,在家我也應該救人哪,婆婆也是我的眾生啊!首先我得讓婆婆認可我,她才能認可大法。我要好好的用真心去對待婆婆,像對待自己的媽媽一樣,才是真修啊!否則,就不是真修。我要做不到,那我不就是個常人嗎?

理明白了,我就用真心去做。和婆婆住在一起後,我處處關心她,我有甚麼東西給她準備一份甚麼東西,從吃的到用的不用她操心。因為我是東北人,婆婆是河南人,我做飯按婆婆口味做。婆婆在我家住得很滿意,說:哪都不去了,就在這扎根了,在這待的舒心。我出去學法或者做證實大法的事時,就告訴她一聲,婆婆也不反對,說去吧。有時到發正念的時間,婆婆還提醒我:到點了,去做你的事吧。我用我的實際行動在證實著大法的美好。婆婆對大法的態度也發生著轉變。

弟子叩謝師尊!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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