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寫真相標語中去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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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中秋節那天,我和百里外同修約好,我們晚間去用排筆書寫真相標語。

往年這個節日,我們一般都是晚間出去發資料、貼不乾膠或掛條幅。今年,我們覺得用筆寫比較方便靈活,在哪裏都可以,找電線桿、廢舊牆壁、標語牌、護欄作為平台書寫。一條手寫標語,也相當於一個條幅啊!

到了那天晚上,同修如約趕過來,我們配合,準備好了手套、油漆、排筆和相關工具。我們上路了。

走到一個重要路口,我們停下車,在路兩邊的電桿上醒目的寫了「法輪大法好」和「法辦江澤民」。我們準備再在鐵牌上也寫一條標語,我們正在做準備時,一輛警車從我們身邊開過。我一向膽小,有些怕遇到警車,可那天偏偏剛開始寫,就遇到警車了。我朝警車走的方向一看,似乎車裏的人正在觀察我們啦!但我立即正念否定。因為我們做的是最正的事,任何人不得干涉,而且我們是合法的,這是言論自由嘛。

我們一邊發正念,一邊迅速離開那個地方。那要是以往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建議回家的。我的情緒迅速得到恢復。我體會到深入學法和堅持修煉後,做大法事時,還是有提高,這是收穫。其實,是師父的慈悲看護與鼓勵。

到一個小集鎮,我繼續書寫。然後往前走。但是使用的小瓶油漆,沒寫多少便快用完。在路上,我建議同修到另一同修家去取大桶油漆,這樣,就能想寫多少寫多少。同修說,他零點還要回家,接下班小孩回家。要我只寫他帶的兩瓶就行了,並且到他們那邊找同修,讓我去過夜。

我一聽,私心馬上出來了。要同修要麼把我送回家,他再回去;要麼把我帶到另一較近同修家去就行了。我猶猶豫豫,以油漆少,那麼長路程寫不了幾條標語為由,不想繼續配合同修寫。

那時,我一看天,中秋的月亮,卻被一團團烏雲遮著,我心裏很不是滋味。我發現是自己的私心造成的。於是,我歸正自己,不管怎樣,要保證同修能在零點前回家接孩子,不能誤同修的事;油漆少,那就能寫多少就做多少,不能貪多。最後決定,就跟同修一路回去。

此念一出,我不經意,再看天空,烏雲散了,天空一片清透,月兒是那麼的圓,那麼亮,周圍還有很好看顏色的彩雲環繞著。於是,我們找了一些平時講真相不怎麼去的地方去書寫著一條條標語,震懾邪惡,救度世人。同修一看,說我寫的標語雖然不專業,但很有威懾力呀!

我們寫完之後,在零點前,果然趕到了同修家,一切順利。

今天,我驚奇的發現,我從去年11月12日右胳膊被摔壞,一直沒恢復,而我現在能自如的用右手拿重東西了,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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