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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 遼寧韓崇輝、王秀英上訴案近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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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盤錦市法輪功學員韓崇輝、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後上訴,盤錦市中級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

韓崇輝、王秀英二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迫害將近十六個月了,韓崇輝身體出現了不正常狀況,血壓已高達二百。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上午,錦市國保警察、公安局刑警支隊、派出所和社區人員,綁架陸家鄉趙家村法輪功學員韓崇輝,三廠鄒立明和妻子倪蘭以及王英,興隆台王雪飛和王雪濤。

據悉,韓崇輝被綁架時,被罩上黑頭套。當天即被所謂批捕,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國保警察說已跟蹤韓崇輝一年了。

二零一五年四月初,律師去見韓崇輝,看守所警察百般阻撓,律師極力交涉,最後兩名警察架著韓崇輝出來接見,始得知韓崇輝已絕食抗議十天有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非法對韓崇輝、王秀英開庭,四位律師據理力爭為他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檢察院在找不到韓崇輝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互不認識的王秀英編造在一起,說是同案。漏洞百出的假證據當場被律師們揭穿,主審法官、公訴人都無以言對。

在明知法輪功學員被冤枉的情況下,主審法官吳蘇仍然昧著良心聽從政法委、610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對韓崇輝非法判刑三年半,對王秀英非法判刑三年。韓崇輝、王秀英上訴。

韓崇輝一直遭當地中共警察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韓崇輝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四天;同年十月二十日,韓崇輝再一次為大法鳴冤,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因又一次進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警察非法勞教兩年,他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半;於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陸家鄉派出所所長王殿軍綁架、毆打,非法關押在拘留所。韓崇輝十二天後正念闖出。當時衣兜裏的四千一百元錢,連同一部手機和一台摩托車被警察非法扣留。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韓崇輝去瀋陽出差,在給上中學的女兒買電子詞典時,被盤錦市國保大隊十幾個警察綁架。當時還有盤錦另一法輪功學員張亞威等人被綁架。警察搶走韓崇輝身上一萬元公款、一部手機等財物;下午五點多鐘又到韓家中非法抄家。國保大隊警察強行將韓崇輝劫持到市拘留所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於十月二十五日將韓崇輝劫持到本溪教養院,本溪教養院拒收;警察又將韓崇輝轉往撫順洗腦學校迫害。

參與迫害的人員有:盤錦市政法委書記楊權,國保支隊長李樹成,副大隊長劉一麟等人。

李樹成手機號:152 4277 3330
主審法官毛曉達 辦公室電話:0427──2907082
盤錦市中級法院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雲匯北路1號 郵編:124010
盤錦市中級法院電話 0427──2907052


盤錦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偉華
國保大隊長:李樹成 電話:15242773330
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20號 郵編:124010
盤錦市雙台子區檢察院
訴訟監督部檢察官: 邱峰 電話:13700079427
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
刑事庭法官: 吳蘇 電話:0427-2907322
張敬紅 電話:0427-2907319
王兆臣 電話:0427-29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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