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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楊春秀被構陷 律師:我的當事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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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楊春秀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豐台區樊家村派出所非法抓捕,至今被非法關押在豐台區看守所。

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底,楊春秀被北京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三日,轉到豐台檢察院;八月十一日轉到豐台法院;八月二十三日,在豐台法院非法開庭。

法庭上,楊春秀女士講述修煉法輪功後病痛全部消失,十幾年來,沒有花單位一分錢。律師為楊春秀做了無罪辯護,從法律的角度指出:我的當事人無罪!

王振江律師在庭上指出:公訴人提出的法律依據,所謂兩高的司法解釋,完全超出解釋權限的底線,也不是必須遵守的法律,隸屬權應該歸於民政部和立法機構,直到現在,沒有任何一條有效的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煉法輪功違法。

在法庭辯論階段,律師們首先提出,儘管我們可以查詢到兩高的司法解釋,但該解釋因違法的行使了立法權而不能作為法庭審理的法律依據。所以不管從證據上還是從法律上,楊春秀都是無罪的。

陳述的時候,法輪功學員楊春秀說:「人生最重要的是身體健康,我從一個滿身是病的人,煉法輪功後病痛全部消失,十幾年來,沒有花單位一分錢,連醫保卡都不知道是甚麼顏色的。在對待身邊的人與事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我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及動機……」

王律師最後說:「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犯罪!」

近日,豐台法院作出:楊春秀因證據不足延期。擇日開庭。

附錄:

在質證階段,王律師提出本案的鑑定報告存在的問題:鑑定資質問題:北京信諾司法鑑定所只有聲象資料鑑定和法醫物證鑑定兩項鑑定資質,根據《司法鑑定執業分類規定》司法鑑定執業分類規定第十五條,聲象資料司法鑑定是運用物理學和計算機學的原理和技術,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象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鑑定;並對記錄的聲音、圖象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同一認定。第七條規定法醫物證鑑定:運用免疫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的理論和方法,利用遺傳學標記系統的多態性對生物學檢材的種類、種屬及個體來源進行鑑定。其主要內容包括:個體識別、親子鑑定、性別鑑定、種族和種屬認定等。但本案電腦、手機、打印機、刻錄塔的內存數據的鑑定內容是電子數據的恢復、提取與固定屬於電子數據鑑定;本案中光盤製作的問題屬於光盤製作源的鑑定;而該鑑定機構不具有電子數據鑑定的資質,因此其作出的鑑定結論是非法的、無效的。


豐台分局預審:靳軍
豐台檢察院檢察官:郭岩
豐台法院法官:胡春生、李海麗
豐台法院相關人名和電話:
豐台區法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近園路9號
主審法官:胡春生(豐台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長)(負責楊春秀案件) 電話:010-83827573
書記員:李海麗 (負責楊春秀案件)

豐台法院刑一庭
廳長:張勇 電話:010-83827570
副廳長:張亞林 電話:010-83827709
審判員:黃越83827785 魏文龍83827627 胡洋83827780 丁青青83827554 董曉宇83827758
書記員:徐曉麗83827577 夏萌83827709 張立建83827627 朱琳83827780 楊偉竹83827756 吳超 83827554
刑二庭負責人:李紅華 83827572 副廳長:仇春子 83827547
審判員:王威 83827569

法官及電話:
組別 房間職 位 法官姓名 聯繫電話
第一組 103 室 執行長 左紅衛 83827621
執行員 魏文龍 83827676
執行員 陳曉峰 83827628
書記員 段全剛
第二組 105 室 執行長 崔 林 83827625
執行員 林 風 83827679
執行員 劉鐵山 83827626
書記員 王均強
第三組 104 室 執行長 楊長青 83827624
執行員 張海德 83827634
執行員 郭 威 83827623
書記員 劉 婷
第四組 201 室 執行長 秦建平 83827622
執行員 曹學星 83827524
執行員 馬士平 83827675
書記員 夏可亮
第五組 207 室 執行長 蘇玉書 83827627
執行員 王吉柱 83827617
執行員 劉瑞林 83827619
書記員 梁吉謙
第六組 206 室 執行長 許秀山 83827615
執行員 牛俊奇 83827674
執行員 徐 峰 83827616
書記員 李怡軒
中止組 202 室 執行員 馬春喜 83827629
執行員 李長海 83827630
書記員 宋 川
裁判組 204 室 執行員 秦永慧 83827617
執行員 張海龍 83827618
執行員 曹增信
收費室 102 室 83827504
庭長 方有權 83827632

來源: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序號 法院 姓名 性別 法律職務
1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宜生 男 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曉豔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3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4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吳德生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5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彤燕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6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陶建平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7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方有權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8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秦建平 女 庭長,審判員
9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左紅衛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0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瑞林 男 審判員
11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林風 男 審判員
1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鐵山 男 審判員
13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張懷賓 男 審判員
14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馬世平 男 審判員
15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均強 男 審判員
16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趙馳 男 審判員
17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曹西林 男 助理審判員
18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趙乾 女 助理審判員
19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海偉 男 助理審判員
20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寧 女 助理審判員

豐台區檢察院
單位地址:北京市豐台區北大地近園路13號
郵政編碼:100000
電話:57492499 63816046
豐台區檢察院公訴人:郭岩 (負責楊春秀案件)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方莊紫芳路18號
郵編:100078
電話:87876699
檢察長 顧軍
檢察長 張家貞
政治部主任 高凱
檢察官 孫穎菲
公訴一處 王志琴
副處長 魯剛
二審監督處 王晉
委員 邢慶
檢察官 王靜 孫威
偵查二處 左宇
控申處 支學軍 范曄

豐台區公安分局地址
豐台區東大街26號 郵政編碼:100071
電話:63811992 63811396 63897532 63897537 63811993
分局局長: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長:趙祿,吳樹春,賀安鋼,李雪明,李學炎,賈福清,
宋宏聲,孫偉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
63897537、63897554
豐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010-83299601 010--83299319
北京市豐台區610辦: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邊愛華:辦 01083656033
副主任鮑昆,女:13311397725
北京市豐台區公安分局拘留所電話:010-83680063
北京市豐台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豐台區盧溝橋沙崗村6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預審 靳軍 (負責楊春秀案件)
預審科:010-83299477
律師接待處010-836802624、
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北大街近園路13號,郵政編碼:100071
電話:010-63816050 010-63816046 010-638920005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北大街近園路9號,郵政編碼:100071
電話:010-83827788 010-83836011刑事庭:胡法官
豐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
樊家村派出所位於北京市豐台區四合莊283號。
服務電話:010-63736942,010-63736772.010-63736772、010-63717356, 010-63736942 010-63811396(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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