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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洗腦班、勞教所迫害 重慶鄒孝軍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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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重慶居民鄒孝軍,因修煉法輪功,曾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還曾兩次被非法勞教。鑑於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鄒孝軍於2015年6月24日將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並且已得到簽收回執。

以下是鄒孝軍在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中的主要內容:

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一九九六年七月,我在沙坪壩一小書店看到《轉法輪》第二卷,我購回家,一口氣看完,從此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的路。修煉法輪功後,我真的體會到沒有病的滋味,走多遠的路都不覺得累,重活、髒活能主動承擔。同時,我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我當時在一家外企食品公司工作,曾獲得過三項發明專利,是公司的技術骨幹,我做事為別人著想,在矛盾衝突中能忍讓,與上級主管、同事關係融洽。

江澤民挾持警察迫害善良

首惡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對法輪功迫害。我於二零零零年六月被迫辭職,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

二零零四年,我無意中救了一個警察。事情是這樣的,一次與家人從沙坪壩轉盤地下通道路過時,看見兩人搏鬥,二十多歲的持刀者正準備向抓住他手的中年男子行兇,我立即上前,同中年男子一道制服了持刀者,把他送到沙坪壩公安分局。這時才得知中年男子是沙坪壩公安分局的警察。這件事情重慶六三零電視台做過報導,我被稱為見義勇為者。

然而後來,我卻兩次被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一次是二零零五年十月。我被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到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一次是二零零七年九月,我再次被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我質問參與綁架的公安分局一科的李某:「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憑甚麼綁架我?我還救過你們公安分局警察。」李某竟回答說,見義勇為的事他們曉得,但是對法輪功他們就是要迫害。

這樣的話、這樣的行徑只有發生在中國,因為政府的各級人員都被江澤民挾持、指使著在迫害善良。

兩次洗腦班、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九點,重慶市沙坪壩區土灣街道綜治辦人員江麗(女)與一名土灣派出所的警察來我家,要我去街道辦事處,去後才知道對我專門辦洗腦班,將我非法關押在土灣街道會議室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晚上七點,沙坪壩土灣派出所一男一女兩名警察來我家,叫我到土灣派出所去一趟,土灣街道綜治辦主任劉秉天在派出所等我。劉秉天對我說,只要承認是受騙上當就可以回家。我對劉秉天講:「我學法輪功是自覺自願,不存在受騙、上當問題。」晚上十二點後,我被關押在土灣街道會議室,由兩名土灣派出所警察看守一夜。第二天,劉秉天與兩名街道人員把我劫持到沙坪壩歌樂山酒家洗腦班。五天後,洗腦班頭目李鳳久(沙坪壩區政府綜治辦主任)叫劉秉天又把我轉到在井口先鋒街地質儀器廠招待所辦的洗腦班。我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

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我與另五名法輪功學員在沙坪壩平頂山二棵樹農家樂喝茶時,被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到沙坪壩公安分局審訊,晚十點把我關到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三十七天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此次迫害由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長歐禮常主導。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點,我與另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沙坪壩區附近一車站被沙坪壩公安分局國保支隊政委虞斌等警察綁架到沙坪壩天星橋派出所,下午一點沙坪壩公安分局一科科長劉某與另兩名警察把我送到土灣派出所。晚上七點,土灣派出所警察余某問了我幾個簡單問題後,余某與另一位警察把我送到沙坪壩白鶴林拘留所。余某對我說:「你被判十五天治安拘留。」十五天後,土灣派出所警察余某、周某又把我轉送至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土灣派出所余某(本案承辦人)與警察周某、警察江某與另一名協警把我送到沙坪壩人和勞教轉運站,到轉運站後,警察余某(承辦人)拿出判我兩年勞教的判決書讓我簽,我拒絕簽字後,被強制送進勞教轉運站。在人和勞教轉運站被關了二十幾天後,由轉運站警察劫持重慶北碚西山坪男子勞教所迫害兩年。

在勞教所所遭受的酷刑、體罰折磨

面壁站立:從早上六點三十分至晚上十二點。

坐小凳:從早上六點三十分至晚上十一點。

毆打:一次勞教所警察胡躍勁(音)指使吸毒勞教人員彭亮打我頭部,第二天才發現頭上冒了一個包起來。

罰站:一次站暈過去後,吸毒勞教人員張佐全把我拉起來用拳根擊我後背,事後我後背痛了一個星期。

不讓睡覺:一次凌晨兩點鐘,中隊教導員李修喑叫我起來談話,二點半才回去,三點多鐘,副中隊長胡躍勁又叫我起來談話。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在重慶北碚西山坪男子勞教所七大隊二中隊嚴管二組。一天中午,監舍組長吸毒勞教人員付亞強把我坐的小凳拿到窗前放下,讓我面窗而坐,窗外的冷風撲面而來,兩小時後,我的身體彷彿被完全凍僵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監舍吸毒勞教人員六二六(綽號)對我拳腳相加,暴打累了才住手。

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在非法超期關押了三天後才被沙坪壩土灣街道人員和土灣派出所人員接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北碚西山坪男子勞教所七大中二中隊變成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隊,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嚴管迫害,逼迫放棄信仰。七大隊大隊長田曉海,脅迫吸毒犯監控法輪功學員每天面壁站立,從早上六點三十分開始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後,連吃飯都只准站著吃。以中隊指導員李修喑為主謀的警察,在監舍過道上叫囂:「三天搞定,只要結果,不擇手段。」

在所謂「三天搞定」中的最後一天,我被喊到中隊警察的值班室。當時室內有六、七名警察。田曉海問我為甚麼不「轉化」,我對他說:「在單位是我技術幹部,優秀員工,我只是信仰法輪大法,信仰根本不存在任何違紀、違規,更不可能觸犯任何法律。我只是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半夜兩點,李修喑派人把我叫醒,讓我穿上衣服去辦公室「談話」。來到值班室,李修喑講了這樣那樣的理由,想讓我在「轉化」書上簽字,我明確告訴他:「我不會簽字的。」兩點三十分回到監舍,剛睡下不到一小時,我又被值班的警察胡躍勁(音)叫醒,讓我去辦公室。我又一次穿上衣服去了值班室。我看到吸毒勞教人員彭亮也在那裏。胡躍勁把我帶到大隊部山坡下一隱蔽處,指使彭亮打我。他一打我,我就高呼:「法輪大法好!」彭亮用手來封我的嘴,結果慌亂中他的右手大拇指插入我的口中,我下意識地閉嘴,彭亮慌忙地抽出手來,這時我躺在地上不動了。李修喑聽到我喊「法輪大法好」後過來了,看見我躺在地上,就叫彭亮、胡躍勁把我抬回值班室。李修喑命令彭亮把我臉上、身上擦一下抬回監舍。彭亮被我下意識咬破的手指擦我臉時,把我滿臉沾上了他手上的污血。當胡躍勁和彭亮把我抬回監舍門口時,我清醒過來,大聲喊道:「彭亮打人了!彭亮打人了!」我只感覺胡躍勁和彭亮做賊心虛把我抬入監舍的床上後,慌忙地轉身跑掉了。

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我發現頭上被彭亮打了一個包,上午警察上班後,只要有警察從關押我的監舍路過,我就大聲喊:「彭亮打人了!」一個在巷道值班的吸毒犯衝我說:「誰打你了?」「彭亮打我了!」我說,他問我有甚麼證據,我說他來打我時,右手的大拇指被我下意識咬破了。我開始絕食反迫害,於是警察叫我坐下。我絕食了八天,警察天天來看我,也有警察威脅我說:「不吃就灌。」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因全身浮腫,站立時支持不住,向後倒,吸毒犯張佐全(音)上來就把我從地上拉起,朝我背後就打。我的後背被張佐全打得痛了一個星期。由於我向所長反映情況,警察有三個月不准我接見。

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重慶市司法司要來人檢查。為了避開檢查,李修喑把我拉到勞教所中心醫院住院。住院期間,我明確告訴勞教所醫生:「我全身浮腫是從早到晚坐小板凳坐出來的。「醫生知道情況後,基本上未開甚麼藥。十一天後我又被送回七大隊。

當非法刑期還有八天時,我連坐板凳都困難了。我被拉到勞教所中心醫院住院,直到非法勞教期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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