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日下午,單位開黨員會,誣蔑說法輪功是非法組織,要取締,今後不許再煉了,明天見報。晚上學法時,大家討論怎麼辦。多數認為要挺身而出,為師父、為大法討公道。商定明早上大街去證實法。情況再嚴峻,也要去,哪怕是槍口對著,「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1]。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六點前結束晨煉後,我們五位同修一起出發,就按照四二五去信訪局的方向走。到了北大醫院附近,看到密密麻麻許多人,大概就是這裏吧。走入人群,有警察說,法輪功上訪的人站在這邊,我們就加入了這個隊伍。幾個鐘頭後,來了一輛輛大客車要把我們拉走。有的同修認為不應配合邪惡,有的認為不應遭他們迫害,找藉口走了,沒上車。我們同來的有兩位走散了,也沒上車。我們這些人踏上了車門。
在車上,大家背《論語》、《精進要旨》的經文,背《洪吟》。一個人起頭,大家一起背,聲音震撼……我們一邊念一邊時不時流著熱淚。感覺我們無比高大,能量場特強,我們在做最正義的事!車廂的門是開著的,沿途車廂外許多老百姓為我們鼓掌。
大巴車把我們拉到一個體育館下來坐在看台上靜等,我們看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同修,大家會心的微笑,心中無比欣慰、無比溫暖。同樣,我們背《論語》、《精進要旨》的經文,背《洪吟》,此起彼伏,非常壯觀。之後又把我們拉到另一體育館,拉來拉去,從這到那,最後拉到永定鄉鄉政府一個禮堂。
我們按地區分坐在座位上,對面台上坐著一些政法系統的人,他們面前是一大排桌子,再前面是一把把椅子。他們重複中共的謊言。然後就讓我們一個個到台上去登記。
我當時認為這是證實法的一次機會,就上去了。是一個較老年的政法人員接待我。我給他講述了我得法、學法、煉功的收穫體會及周圍人祛病健身、提高心性的收穫、法輪大法是正法。他說可以理解。我就在上面登了記,並堂堂正正的寫上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大師是最偉大的大師,應該還師父的公道、還大法的公道,給我們正常的修煉環境等等。
黃昏時,我們三位和大院內其他同修一起被拉回到我們大院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又從新登記了一次。和我談話的是我單位保衛科借去的,他媽媽和我老伴同修熟。乘此機會我就更詳細的向他洪法,寫的也更詳細。我覺的我證實了法。老伴同修和我同感。
那幾天應該是中伏天,全年最熱的天氣,太陽當頭曬。但由於有師父保護,從清晨六點到夜晚十點,既不熱,也不餓。謝謝師父!
晚上十點後回到家,學法的同修還等著我們沒有散會,大家商量著明天單位領導一定找我們,怎麼去向他們洪法。
第二天二十三日上班,我們院為我們六位同修辦了所謂的「學習班」。都是昨天去證實法的。黨委副書記主持,正書記講了話。主要是說大家煉法輪功可以理解。法輪功在我們院煉的很多,一百多人(當時全院一千多人),看書的更多,他也看過,也覺得好,要不是忙,他也煉了
參加會的大多是各個室的支部書記、主任等。他們紛紛發言企圖說服我們,但也各不一樣,有的對大法實際上很認可,但不得不勸說我們;有的是真的反對,說一些歪曲大法的話。我們在會前早就商定,這是一次難得的洪法、證實法的機會。六個人輪著班發言,每位都說出了發自肺腑的心得體會。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大師是最正派的大師,法輪大法對祛病健身、提高人們思想修養有不可磨滅的功效,我們每個人都是例子,你們在座諸位領導都是見證人。有理有據,鏗鏘有聲,顯得那些領導們講的話蒼白無力,很尷尬。整個會場,大法弟子成了主角。
「七﹒二零」、「七﹒二二」,是江氏元凶迫害法輪大法的開始,也是大法弟子由個人修煉時期轉入正法時期修煉的正式開端。大法弟子在師尊不在國內的情況下,以法為師,從人中毅然走出來,不畏生死,坦坦蕩蕩,組成一支龐大的浩浩蕩蕩的正法隊伍,維護師尊的威德與尊嚴,維護大法的威德與尊嚴,證實法、洪揚法、圓容法。師尊安排我有幸加入這歷史的偉大一幕,我感到無比殊榮,萬生有幸!謝謝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