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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五常市李秀英自述遭冤獄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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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按:黑龍江省五常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英女士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非人迫害。以下是李秀英的自述:

我是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和所有煉功人一樣,很偶然的機會走入了修煉。人活在世上都會生病,有煩惱,通過修煉,我的身體好了,心靈發生了改變。

修煉是在生活中,一切環境中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實修自己,要善心對待任何人和事,做事為別人著想,發生矛盾都要找自己的過錯,矛盾瞬間平復了。法輪功是一個和平、與世無爭,提升人的道德的修煉大法,只要按書中說的歸正人心,做個更好的人就會得到精神和身體徹底的淨化。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我去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在天安門廣場被兩名女警拽到警車上,送到北京辦事處,在那裏全國的法輪功學員男女都有,非常的祥和。後來被劫持到五常駐京辦,我非常坦然的給駐京辦的人講真相,絕食了九天,被遣送回五常,關進五常第二看守所,警察問我煉不煉,我說「自修」,被罰款三千元錢後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我和阿城法輪功學員范國晨、劉衛等人從阿城到尚志發真相資料,被尚志公安局姓梁的大隊長,姓馬的警察,綁架到尚志第一看守所,在裏面吃的是窩窩頭,凍白菜,菜裏面還有砂子,有一天我身體像著火一樣,一邊哭一邊喊「師父救我,師父救我」,把警察都喊了過來,他們還嘲笑我。第二天晚四點多鐘,警察叫名字說李秀英出來,我非常驚喜的回了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尚志姓梁的和姓馬的警察說上次我的案子不清楚,誘騙了我,又被騙回第一看守所,之後轉到尚志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三年被法院誣判七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過著非人的生活,一進監獄陰森森的不見天日,因有怕心,顧慮心,第一天就在三書上簽了字,表面是簽了,是怕被迫害,結果被加重迫害,姓徐的、姓姚的大隊長動不動就找我,罰蹲,拿大本子拍腦袋。有一次正罰蹲,一名王大隊長說把人交給我吧,我來處理,她跟我說,第一天你就簽名了,你有怕心我沒往上交,鎖在我辦公桌裏,把三書交給了我,說你把它扯了吧,扔到垃圾桶裏。我含著眼淚說:謝謝。沒被打一下就返回了宿舍。

一次有個叫小英的犯人拿著誹謗大法的書給大家念,我說不要誹謗我師父,小英就打我嘴巴,把牙打出了血,臉都腫了。後來家裏人來接見,徐井華還說謊說我不見,跟我家裏人說了謊話。後來我被送到老八監區,看到在走廊坐著法輪功學員滿身都是傷,我想我是修煉人,迫害她就等於迫害我,先聲明我們不是犯人,不穿囚服,不出工,犯人薛瑩就拖我強制出工,把我的後背拖得血肉模糊。衣服和褲子都拽壞了,我就跟她講真相:要是你媽媽修大法,你也這麼迫害她嗎?後來她就不迫害我了,收斂了很多。因為善待她,後來一見我就不好意思的笑,說「老李太太你真好。」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與610特務組織狼狽為奸,為了達到「轉化」的目的,在嚴寒的冬天,惡警指使犯人強行把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棉衣扒光,只讓穿內衣,把窗戶打開,上綁繩把我和另兩個法輪功學員綁在一起,坐在水泥地上,就這樣殘酷的迫害了一個多月。迫害最厲害的是,用牛皮帶把我和一名叫楊曉琳的法輪功學員的腰和手固定後綁在鐵床上,從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九點。惡警楊華指使犯人念誹謗大法師父、誹謗大法的邪書,我大聲背誦師父的《論語》,楊華就指使犯人用膠帶封我的嘴;我繼續背,七、八個犯人連拉帶拽,犯人馮微用一寸多寬的膠帶從後腦勺到嘴巴纏了好幾道,致使我的牙齒鬆動,膠帶拿下時,當時就掉了兩顆牙,滿嘴是血。站了一天,腿腳都浮腫,惡警用這種殘酷的手段連續迫害了半個月,在那慘無人道的環境裏,我不知昏死了多少回(被折磨的子宮流血,說昏過去就昏過去),家住哈爾濱市的杜景蘭(不到60歲) 、海倫的王芳才三十多歲,灌食灌到咳嗽不止,惡黨人員將她送到家不到三天就死了。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因為我堅決不「轉化」,獄警指使七、八個犯人把我拖到辦公室毒打,再一次用膠帶封嘴,幾個犯人把我拖倒在地,趙麗梅騎在我身上封嘴,致使我的臉受傷。她們把我抬上推車,綁上後推到十一監區,抬上四樓把封嘴的膠帶拿掉後,我口中鮮血直流,牙又掉了兩顆。十一監區的兩個隊長姓王和姓陶。到十一監區,每天七八個人圍成一圈,盜用佛教、基督教的教義來亂人的思維,用已「轉化」的人談他們的體會,逼迫我「轉化」;用情往下拖我,白天黑夜的不讓睡覺,折磨的精疲力竭、頭腦發昏發脹,並監控著我的行動。

二零零六年楊華大隊長指使犯人叫馮微和姓劉的犯人,這兩個犯人又高又大,從早上五點到晚上九點,用皮帶把我捆在床頭上,用膠帶纏我的嘴,我不服從,他們就用拳頭打我的臉,等膠帶撕下來,牙掉下來兩顆。就這樣迫害我好幾次。我現在的牙就剩下了三個。

二零零七年我又被強制送到十一監區,他們用邪悟人員迫害大法學員,強制轉化,修大法做好人往哪轉呢?她們就用佛教、基督教的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七八個人他們輪班看管。他們認為轉化的人,把我又送到四監區,讓我跳舞唱歌。反正不讓學法,後來又被返回十一監區。因長期在監獄裏迫害,我的身體越來越不好,她們就強制我檢查身體,讓我的家屬拿兩千元錢,他們說我有這個病那個病的,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我被釋放回家。

因長期在監獄遭受非法迫害,家裏的親人沒人照顧,我的丈夫得了精神病,看到我就是傻笑。大兒子因精神壓力大得了憂鬱症,跑了三年,啥也不能幹,因沒有錢給他治病,就借錢治病,兩次去哈爾濱精神病院花了六萬多元錢,現在三十九歲了還沒有成家。我陪丈夫一年多,因他精神病復發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離家出走,死在了路上,讓路警看見了把他屍體送到了火葬場收留。家裏的親人不知下落,找了八天才知道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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