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在大法學員中「搞資金」的問題

——學習明慧編輯部文章《再次提醒》的一點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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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編輯部文章《再次提醒》中提醒大家:「關於禁止集資的法理,這些年師父已經多次講明,但在學員中還是不時發生。最近一段時間的例子是,由學員主辦的某大學基建項目,不斷找經濟條件好的大陸學員遊說和募股,在學員中造成干擾,更違背了師父的教誨。」

從最表面看到有四種不同的情況:一是由學員主辦的大法弟子的項目需要資金的;另一種是由學員主辦的個人公司項目需要資金的;三是常人主辦的公司項目需要資金的;四是學員和常人合作辦的上述三種情況下需要資金的。

因為這些公司辦理都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這就存在籌備資金的問題和如何籌款的問題。在常人中如何做,那是常人的事情,也是要符合常人的正統經濟經商運作規律和規範,否則,就會導致公司垮台或虧本。但是在大法學員群體中,任何人(不管是學員還是常人)都不能夠以任何理由來牽扯到「動錢」的問題,否則就是嚴重的干擾,干擾大法學員修煉,破壞內部修煉環境了。

師父多次強調嚴禁在學員中集資的問題。大法修煉的內部環境是不存錢、不存物,不動錢、不動財物的。

大家知道,一牽扯到錢財物的問題,就最容易產生執著、勾起執著心:你多我少的就開始妒嫉心出來、矛盾出來、勾心鬥角的利益爭鬥就來了,不平衡的心理觀念就產生了等等。修煉的人要不斷的修去自己的執著心,而這種在學員中搞募股等資金的行為(哪怕只是從一個學員手裏搞到資金,都是對這個學員的干擾,都是屬於從學員內部開始搞資金的現象了),這是極容易產生對錢財利益起執著心的做事方式。所以嚴禁在大法學員內部搞這些常人的事情,這是不打折扣的嚴格要求做到的問題。

有人打著師父的名義、打著師父家人的名義、打著做大法救人項目、辦公司的旗號等等從學員中搞資金的,都是嚴重惑亂和破壞大法學員修煉的環境來的。無論這些人花樣如何變化,都是一個目地:為了籌錢,從一些大法學員中搞錢籌資金。結果是,起到了內部破壞、惑亂、干擾學員修煉的作用,比邪惡的魔的迫害還嚴重,迷惑性更大。誰做了任何事情誰都要自己去承擔!

以上四種情況中,你可以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狀態在常人中做可以,不能夠到大法學員中搞集資、募股、股份制、投資、募捐甚至借其他學員的大量資金來辦這些事情。包括有些修煉的人,自家的不修煉的家人要辦常人的公司,除了從常人中搞集資入股資金外,還從幾個學員中也用高額利息利誘一些學員投了資,這也是屬於從大法學員內部搞集資了,也是在破壞。在大陸就聽到有這樣做的常人公司垮台了,欠大法學員的錢無法還了。這就是個嚴重的教訓!這樣幹的常人是有罪的,你是佔用大法救人的資源給自己賺錢,能不虧本嗎?舉個例子,就像是拿著黃金當磚頭用,你怎麼不垮台呢!而這樣被利益誘惑而投入資金的學員也是有責任的,錢財損失是最表面的懲罰,而造成你的心性下降、修煉出現問題,因此而產生新的執著心,放不下這些損失的錢財的心,就會最後毀了你的;同時也因為你是修煉的人,你用人心對待這些事情,結果不但沒有救了別人,還推波助瀾的害了別人,也違背了修煉人內部嚴禁集資動錢的原則。這裏面也還存在佔用、浪費大法資源的問題等等。

而明慧編輯部就再次提醒大家:「我們再次提醒各地大法弟子,不管是找人的還是被找的,還是聽到、看到此事的,一定要學好法,以法為師修好自己,杜絕在學員中有意無意的發起、參與集資活動和為其推波助瀾。我們修好自己才能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項目;如果違背師父講的法理,用人心做事,結果只能事與願違,還給修煉群體中的其他人帶來干擾,甚至給居心不良者鑽空子帶來方便。」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所悟,也希望國內外大法弟子都嚴肅對待這些惑亂現象,走正走好最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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