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議案由芝加哥市第四十六區區長凱普曼(James Cappleman)發起,七月三十日在市議會上全票通過。
決議案譯文如下:
鑑於,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一種傳統的修煉方法,包括了功法和以真善忍為核心的道德原則;以及
鑑於,法輪大法被認為是一種能吸收能量至體內,以保持身體健康和平和生活態度的功法;以及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來自於各個社會階層、種族、宗教信仰和年齡群;以及
鑑於,該功法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目前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在修煉法輪功,它已使數千萬人受益;以及
鑑於,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國共產黨黨魁江澤民發起政治運動要鏟除法輪功;以及
鑑於,根據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組織等眾多政府機構和第三方機構的文件,至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有些屍體器官丟失;以及
鑑於,美國國務院在二零一一年《國別人權報告》中指出,「海外和國內媒體以及倡議團體持續報導活摘器官事件,特別是從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身上(活摘器官的事件)」;以及
鑑於,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合寫的調查報告《血腥的活摘器官:調查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以及
鑑於,麥塔斯和喬高的報告總結道,活摘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可能已有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他們的器官而被殺害;以及
鑑於,柯克•艾利森(Kirk C. Allison)博士,明尼蘇達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人權和健康項目主任,二零零六年在美國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下屬外交政策監督和調查委員會前證實說,「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在中國法輪功學員被用作器官來源以及相關道德責任問題」;以及
鑑於,這些獲取的器官後被與監獄有關係的醫院用在器官移植手術中,這些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往往來自其它地區,包括美國;
鑑於,殺害宗教囚犯以出售他們的器官用作移植手術,是一種令人震驚且無法容忍的對基本生存的侵犯;
鑑於,二零一四年標誌著中共長達十五年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持續迫害,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逮捕、毆打和遭遇不人道的待遇;以及
因此,現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市長和市議會成員共同決議,支持信仰平和的法輪功的人士;
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惡劣的殘酷鎮壓行為應當受到譴責;以及
(美國)聯邦政府應當採取一切力所能及的辦法幫助停止在中國的暴行;以及
(中共)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以及
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從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宗教與少數民族團體成員身上獲取器官。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9/3/2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