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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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生活中的小事,也時時處處存在著修煉的因素。

那是我剛從監獄黑窩出獄回家的日子,我家所住地開始拆遷房屋。我家這裏拆平房只給每平方六百元錢,而要住樓房每平方需一千多元錢,這樣如果住樓房就得補很多錢。而家裏因為我被迫害這麼多年幾乎沒有甚麼積蓄。記得那時婆婆每天都到我家鼓動丈夫要住樓房,丈夫也一味強調要住樓房。根據當時我家的經濟情況,我認為修煉人不能欠債,所以一再阻擋,跟丈夫每天都會為這事爭執。

後來我靜心學法,看到師父講:「說我有多少功勞了我就能怎麼樣,是,對於常人來講是那樣的,對宇宙的法理在某個特點中,在某個特殊的環境中也可能看這一面,但是真正的提高是放棄,而不是得到。」[1]我想,我是修煉人,為了提高就放棄吧。於是,我對丈夫說:「你說要樓房就樓房吧,聽你的。」說完這話沒幾天,拆遷到我家門前就不拆了,丈夫沒要成樓房。隨著時間的推移,丈夫要樓房的心放淡了。再拆遷時,丈夫不強調非得要樓房了。我感悟到:只要把自己當成修煉人提高心性,師父甚麼都會給我們最好的。

後來我想:這房拆了,我們到哪住呢?就選擇在公安局附近買房!能近距離發正念。這念一動,師父就給我安排了公安局附近的房子。別人說這房子得一萬七八千元能買下來,我們僅用了九千五百元就買下了。不到一年時間,這房也拆了。正趕上我在外地營救妹妹。丈夫犯愁了:「這回可上哪去住呀?我一個人在家沒法要樓房啊,全地區又沒有賣平房的。」可是有一天,丈夫上班時竟然不經意的看到一戶賣房,丈夫又買下了。後來這房也拆了。就這樣,三戶平房的錢湊在一起正好是一戶樓房錢。我原單位有同事羨慕的說:「我們這些年上班也沒攢夠一戶樓房的錢,你沒上班卻掙了一戶樓房錢。」

裝潢樓房時,又發生了一件讓我難忘的事,從預訂門開始的那天,我和丈夫就對衛生間的門應該怎樣安裝爭執不下,丈夫說往裏開好看,我說往外開少佔空間,能放東西,維修方便。直到要安裝門那天,我才放棄與丈夫的爭執。門業店主來了,丈夫告訴他:「衛生間門往裏開。」他說:「對,咱就往裏開,咱難受咱願意。」丈夫一聽覺得不對勁,就問:「往裏開不好嗎?」他說:「你家衛生間這麼小,往裏開佔空間,即使大衛生間也應該往外開,門都怕水。」丈夫立即同意往外開了。

我深深體會到,無論甚麼事,只要我們遇事用法衡量,約束自己,提高心性,師父都會給予我們最好的結果。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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