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同修夫婦被綁架後,我和協調人到處打聽他們孩子的下落,並叫他們的鄰居帶兩百元錢先給他們的兒子一解燃眉之急。鄰居也是同修,不肯代轉,我只好作罷,繼續尋找他們的兒子。
我想起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1]。所以每次下班後我就在百般焦急的到處詢問他們孩子的情況。後來協調人終於找到了他的孩子,問他願意和大法弟子住在一起還是我們派人到他家裏去照顧他,都可以。孩子表示願意待在親戚家。
一個多月後被綁架的男同修回來了。我們立馬就去見他,沒想到一見面他就叫我們快離開他家,說他已經將我和協調人出賣了,而且說他們進去的幾個人都將我們出賣了。之後他就硬是將我們趕走了,說我們不走就會影響他妻子回來。
回來的路上協調人說我們要發正念清除干擾。我回到家,心裏反覆思量著該怎麼辦,只覺得同修的做法太可笑了,平時談論法理時一套一套的,都覺得他修的不錯,悟性好,怎麼到了關鍵時刻竟然出賣同修?
去和幾個同修交流,他們都建議我躲一躲,於是我辭去了我的一份很不錯的高薪工作。辭退工作之後就在家好好學法,認真思量這件事情,我悟到我不能承認這一切,他出賣不了我,他出賣的是他自己。出賣別人是自己的人品太差,在常人中都是被人瞧不起的做法,是舊宇宙的理,是被淘汰的,怎麼可能傷害的了我呢?躲一躲就流離失所了,這決不是師父給弟子安排的修煉的路。我是師父的弟子,我只走我師父安排的路。走在前面更不是被邪惡迫害的理由,走在前面是按照師父的要求緊跟正法進程的,怎麼能成為被迫害的理由呢?即使我有漏有執著那也是我正在和將要修去的,任何生命都不配對我進行所謂的考驗,因為我有師父在看護著。
同時,我想起師父的一句話。師父說:「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2]是啊,我在法中修煉,誰敢動我、我師父決不饒他。這樣一想心裏就踏實了。
後來,我老闆打來電話說不同意我辭工,我想這正說明我悟對了。只要在法上,有師在,有法在,誰也不敢動我們。當然也不會像常人那樣去記恨出賣我的人,如果記恨也是不符合法的標準的。心裏只有包容和慈悲,我們都能體諒他們人心帶來的壓力,只是希望他們都能儘快放下人心、早點走回來。
個人的一點體悟,有不在法上的請慈悲指正。謝謝!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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