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案譯文如下:
眾議院鼓勵賓夕法尼亞州醫學界,幫助人們了解發生在中國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
鑑於,法輪功是基於真、善、忍的修煉,通過煉功、打坐達到身心健康;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受到中共的迫害。這些都被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大赦國際、人權觀察和許多其它政府和第三方機構記錄在案;並且
鑑於,對法輪功的迫害,包括大範圍的酷刑、強迫勞動、洗腦和被關押在勞教所、拘留中心和監獄;並且
鑑於,儘管被關押者受到酷刑折磨,但他們被迫要進行體檢、驗血、驗尿,進行X光透視;並且
鑑於,中國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關於獲得器官途徑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並且
鑑於,中共於一九八四年施行了允許從被處死刑的犯人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並且
鑑於,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承認,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器官來自被處決的犯人;並且
鑑於,在沒有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所和監獄中被強行摘取器官;並且
鑑於,據估計,自一九九九年來,超過一百萬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關押。有六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因被活摘器官而被謀殺;並且
鑑於,醫院從這些監獄中接收器官,這些被摘取的器官被用做器官移植;並且
鑑於,接受器官移植者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包括美國人;並且
鑑於,中共政權繼續否認器官是來自未經同意的被關押者,但卻阻止對其移植系統的獨立驗證;並且
鑑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中國醫生王國奇在美國國會國際關係委員會上作證說,中國的醫院與國家公安機關勾結,從未經書面同意的被處死刑的被關押者身上摘取器官,這些器官移植利潤豐厚;並且
鑑於,美國國務院在二零一一年人權國別年度報告中表示,國內外媒體和倡導團體一直都在報導(中共)摘取器官的案例,特別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和維吾爾人身上摘取器官案例;並且
鑑於,二零一二年五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了調查員與中共高級官員的電話記錄,電話記錄表明幾名官員表示中央知道或參與了從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事;並且
鑑於,自願和同意是器官捐贈的前提條件。國際醫療組織聲明,被剝奪自由的囚犯不享有這個權利;並且
鑑於,把被關押者做為器官來源,這違反醫學倫理道德;並且
鑑於,為獲取器官而將被關押者殺害,這是不可容忍的違反基本生命權的行徑;
眾議院因此決定: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從所有被關押者身上,包括從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宗教人士以及少數民族團體成員身上強迫摘取器官的行徑;並且
眾議院呼籲中國政府加強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制和透明度,懲罰那些濫用器官移植的人員;並且
眾議院敦促美國政府,就中國器官移植的做法展開全面和透明的調查;
眾議院呼籲美國政府,禁止那些從被關押者身上不道德地摘取器官或進行器官移植的中國醫生進入美國;
眾議院鼓勵賓夕法尼亞州醫學界,幫助人們了解發生在中國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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