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譯文如下:
鑑於,法輪功(法輪大法),一個中國傳統的身心修煉,基於真、善、忍的教導和五套舒緩的功法,吸引了一百多個國家不同年齡和背景的民眾;並且
鑑於,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因為努力做道德高尚而健康的人而遭受殘酷迫害;並且
鑑於,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國國家主席發動「根除」法輪功的運動以來,無數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的信仰而遭到關押和酷刑折磨;並且
鑑於,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尊敬的大衛•喬高先生和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在(二零零六年)七月的獨立調查結論:「(在中國)至今一直存在著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鑑於,我們有責任曝光,阻止對人類同胞的滔天罪行,不論代價;
因此,我,比爾•漢尼斯,奧法隆市市的市長和市議會成員們,特此呼籲美國政府譴責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譴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和其它非自願捐助器官的罪行。
我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在本文件上加蓋奧法隆市公章,以此為證。
比爾•漢尼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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