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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如老人被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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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張靜如老人今年七十歲,是雲南省昆明市人,家住昆明市海口文化村十四幢。飽受病痛折磨十多年的她,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幸遇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渾身的病症一掃而光,無病一身輕的她也將法輪大法的美好向周圍及更多人弘揚。

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後,張靜如老人也遭到了非法抄家、綁架迫害。張靜如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三年初被關押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被獄警在食物中放入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導致張靜如老人頭痛欲裂、記憶力減退,保外就醫後情況仍未見好轉。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修煉法輪功獲得健康

我叫張靜如,一九四四年出生,今年七十歲,是雲南光學儀器廠(現更名為北方光學電子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海口文化村十四幢。

我中年時就已經患有多種疾病:心臟病、風濕病、胰腺炎、子宮肌瘤、經常感冒、整天頭痛、眼睛怕見光、睡眠差,還有氣管炎,發病時只能坐著睡覺,躺著睡覺就喘不過氣來。有一次工作中抬重物造成腰肌勞損,嚴重的時候腰都彎不下去,而且左耳聽力不好,經常耳鳴,一年四季都在煮中藥喝。多年來飽受病痛折磨,四十五歲時就因為各種疾病纏身,不得不提前退休。退休後為了減輕疾病的折磨和痛苦,我曾試著練過各種氣功,病情仍不見好轉,更談不上治癒了。

一九九六年五月經人介紹說:「你還學那些亂七八糟的氣功,它們也起不了甚麼作用,趕緊學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最好。」我聽後一口答應第二天就去學。第二天才跟著煉法輪功時,就感到小腹部位的法輪在轉,當天晚上我就睡了一個好覺,這麼多年睡眠不好的狀況徹底改善!隨著不斷的修煉法輪功,我渾身的病不知道甚麼時候就好了,我第一次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渾身有使不完的力。我從一個多病纏身的「藥罐子」變成了一個健康充滿活力的人,修煉至今從未再吃一片藥,心情從未有過的舒暢。

法輪功不僅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更教會了我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以前對小叔子、小姑子矛盾積怨很深,不能寬容,有怨恨心,學大法後我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能包容善待他們,孝敬老人,用大法法理圓容家庭。由於我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大兒子的頭痛、嚴重鼻炎也都不治而癒。

堅持信仰被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我單位雲南光學儀器廠退管會叫我去開會,逼迫我表態,我心裏否定,一修到底。

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九點單位保衛科、海口派出所以及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楊增福、陳坤光、柴正軍等一夥人闖入家中,出示了搜查證,以我散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為由,強行抄家,這夥人搶走了李洪志師父廣州講法錄音帶一百四十一盒,師父各地講法錄像帶八盒,《轉法輪》三本、師父各地講法二十九本、師父法像三張、真善忍圖、法輪常轉圖等共二十份,還有八百多份法輪功真相傳單、三十多碟法輪功真相光盤等,同時將錄音機也搶走了,經濟損失約有六百元左右。抄家後,逼迫我在搜查物品清單上簽字,我不簽,就讓我老伴簽。

當天中午十二點多,西山區國保大隊的楊增福、陳坤光、柴正軍將我綁架到西山區國保大隊。陳坤光、柴正軍對我非法審訊,問我資料來源、上線和下線是哪個、誰介紹我煉的法輪功等。直到吃完晚飯後,又把我帶到梁家河派出所在地上整整坐了一夜。第二天五月六日中午十二點左右,陳坤光、柴正軍又繼續對我非法審訊,依然是頭一天的內容。第二天晚上我又被送到梁家河派出所,第三天五月七日我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拘留通知書:昆公經文保字(2002)44號。

在看守所每天從八點開始幹奴工:揀辣子、剝豆、揀幹菌、粘冰淇淋袋等,幹不完還不許睡覺,揀辣子揀的我手上的皮被辣的一層層脫落。在看守所裏每頓都是水煮菜,見不到一點油星,而且菜裏還常能見到洗不乾淨的污物。

二零零二年九月,我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昆明市檢察員段毅以從我家中搜出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誣陷我違反刑法第三百條,對我非法起訴(昆明市檢察院[2002]昆檢刑起(一)字第一百六十七號起訴書)。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分局給了我老伴一份《對被捕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昆公經文保字(2002)40號,告訴家人,我被逮捕了。

被非法判刑四年

之後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我非法開庭審理,沒有家屬到場旁聽,我在昆明市中級法院的刑一庭,審判長是朱正渝,審判員:荊志遠、張兆龍,書記員:張瑩,法官以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仍修煉法輪功,並且從家中搶走大量法輪功真相傳單和光盤為由,誣陷我利用邪教組織(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當年十一月七日,(2002)昆刑一初字第201號刑事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四年。

面對非法判刑,我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中共邪黨多年的暴力、謊言治國下,高院沒能做出合法的裁決,(2002)雲高刑終字第1930號刑事裁定書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審判長是李傑,審判員:王新龍,代理審判員:陳繼榮,書記員:包媛萍。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奴役和藥物迫害

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我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然而將我送到監獄的消息卻沒有通知我的家屬,我老伴一月二十三日到市第一看守所給我送東西,才得知我已被送到女二監,老伴又趕到女二監,結果接待處說只有持收監通知書才能探望,無奈之下,老伴只得回家等消息。可一等就是一個星期,到一月二十九日,仍然沒有任何消息,著急中,老伴打電話到市公安局所謂打擊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辦公室,回答說已交到市檢察院,老伴又打電話到市檢察院起訴科,又說電話不能查詢。

我被送到省女二監的一監區,主管警察叫王昆鴿。我才被送到監獄就通知我說不准煉功,不准宣傳法輪功,並安排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我。每天從早上七點到晚上九點十多個小時強迫做奴工,我在製衣車間,流水線縫製衣服,我協助鎖邊、剪線頭、整理衣服。除了高強度的奴工,還不斷對我精神洗腦,強迫我轉化、放棄信仰,都被我拒絕,王昆鴿就威脅我說:「不轉化,四年後你會淡化的!」之後監獄偷偷在我的飯裏下藥,我吃完飯後就感到頭刺痛,半小時後就打瞌睡,睜不開眼睛,耳底也疼,漸漸的我感到記憶力明顯減退,不思飲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斷流眼淚,目光呆滯,牙床出血,全身無力,體重由剛到監獄時的五十四公斤減到四十二公斤,整整瘦了十二公斤。

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由於身體狀況差,監獄對我保外就醫,然而在女二監的保外就醫「證明書」上卻誣陷我是煉法輪功所致精神障礙。

我被保外就醫回家後的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家所在的湖濱派出所片警馬繼聰到我家來,讓我老伴簽了一份《湖濱派出所社區民警對法輪功人員控制、幫教責任書》,「責任書」中逼迫家屬配合社區民警一起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讓上訪、外出煉功,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並註明如果我要離開海口,要提前寫書面申請。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年非法刑期滿後,我們打電話到女二監詢問,六月八日我老伴到二監獄政科,岳凱南開了釋放證明書給我老伴帶回。

二零零四年初我從監獄保外就醫回家後,通過繼續修煉法輪功,我的身體又逐漸地恢復健康,然而由於女二監的藥物對神經系統的破壞,給我造成了太大的傷害,在我內心留下了難以抹去的陰影,直到現在,我仍感到不安,心神不定。

中共邪黨對我四年的非法判刑是看得見的,而這種無形的精神迫害、心理壓力卻是漫長而又隱蔽的,這一切,更加證明了中共是個集古今邪惡大全為一身的邪黨、大流氓,它的滅亡是歷史的必然,願仍對它心存幻想的人能通過我的經歷看清邪惡,脫離邪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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