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弟子,風風雨雨修煉路上不知不覺已走到第十六個年頭。這期間的坎坎坷坷不勝枚舉。今天我想與大家切磋交流一下我最近一次修去對親情的執著的經歷。
一、親情考驗,不期而至
今年正月初一,剛出生八個月的孫子就患了嚴重的支氣管肺炎,打針輸液一直不好,而且病情反反復復,急的焦頭爛額的兒子給我打來電話,要我去他那裏看護孫子,等孫子病好了再帶他兩三年。
電話這端的我不是心急如焚的想去看孫子,而是考慮到自邪惡迫害開始之後,我擔當起協調本地證實法各個項目的職責。我一旦去千里之外帶孫子,倉促之間又無法找出合適的人去協調好本地區的證實法項目和學法小組,可能會影響本地整體證實法。而且正法已經走到了最後的關鍵階段,怎麼可以棄證實法項目於不顧呢?當時的我雖然認識到這也是舊勢力對我證實法的阻撓和破壞,但轉念想到親家母不捨晝夜守候外孫,家人工作都不管了,兒子也是分身乏術,不去不好吧,這也不符合常人狀態啊,就違心的答應了先幫他帶一年,兒子高興的幫我訂火車票。
二、親情與法,孰輕孰重
現在問題出現了:我是選擇在家繼續忙證實法的事,還是選擇奔赴外地照顧孫子。一方面我執著於親情,擔心孩子病情;另一方面我為自己隨便答應兒子的事而後悔不已。
次日兒子電話來催,我便跟他商量說,家裏有事未處理好,晚幾天再動身。兒子是個急性子,不斷電話催促著我,也漸漸聽出了我不想去的意思。質問我是不是不想去,我抱著悔恨的心情沒再多想就拒絕了兒子的要求,電話那端的兒子哭了,說:「你這當奶奶的心也太狠了,連孫子都不帶,還是個修煉人麼?你不是講真善忍麼,善在哪啊?」
掛完電話之後我百感交集,一時間有些恍惚:我的行為在常人看來這不是出爾反爾嗎?又想到孫子那麼小就患了嚴重肺炎,多可憐啊;但是正法已經走到最後的關鍵階段,我這不是讓舊勢力鑽了空子麼,自顧自的把自己一年的寶貴時間承諾給了舊勢力來安排?親情與正法孰輕孰重難道還想不明白麼。我一下子後悔起來。我的老伴也是同修,他也意識到,是到咱們倆放下對情的執著的時候了。不能一手抓著人的情不放,一手抓著神不放,是到了做出選擇的時候了。我們倆互相交流,悟到應該斬斷親情這根纜繩。雖然話是這麼說,但真正去執著時的感受是剜心透骨的。
三、以法為師,歸正自己
於是那幾天我就不斷學法,用法去歸正自己。記得看新唐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時,第一幕就是主佛在召喚:「誰願隨我下世正法?」那時我就想,生前的自己是冒著多大的危險、下了多大的決心才決定跟隨師父下走,到這迷中來證實大法的啊!現在卻迷在情中不可自拔,是多麼的不爭氣啊。想到這裏,師父《洪吟二》〈斷 元曲〉一文的詩句打入我的腦海中:「修不難 心難去 幾多執著何時斷 都知苦海總無岸 意不堅 關似山 咋出凡」。我暗自下定決心:我一定要去掉對情的執著!半夜裏睡不著覺我起來發正念,清除干擾我證實法的一切邪惡因素,不承認舊勢力利用親情對我所做的一切安排。同時我對師父說:「師父,我是您的弟子,我聽您的話,請師父原諒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加持弟子徹底放下對情的執著。我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當時我的狀態非常好,感覺心靜如水,真正的感覺到了放下對情的執著是甚麼滋味。修煉這麼多年,第一次打坐中感覺到,自己的身體沒了,被巨大的能量團包圍著,暖融融的,我想這是慈悲心出來的表現吧。當時我淚如雨下,發自內心的感謝師尊一直以來對我的慈悲呵護。當時我明白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幹甚麼,不管是救度眾生,還是圓容家庭,都要做好。只要念正,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信師信法,師父會為我做主。於是第二天我和老伴買了火車票,去醫院看望孫子。
四、講清真相,正念回家
到了醫院見到孫子時,看到孫子病的可憐,但並沒有特別痛心的感覺,我給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醫院後第四天,孫子病情好轉,但是從始至終不讓我這個當奶奶的抱,一抱就哭,就愛找姥姥抱,我明白了,這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的安排。我便求師尊加持,理智善意的對兒子兒媳講起真相來:「我做出這個選擇不是狠心,而是真正的為孩子的未來考慮,在這最後關鍵的時期,每個人都有權利聽到真相,選擇美好的未來,我如果多講真相多救人,會功德無量,也會為身邊的人帶來福份,長遠來看對孫子的未來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反之,如果我因為看護孫子而背離了史前的誓約,使本來能聽真相得救的世人失去了選擇留與存的機會,那麼這天大的罪過誰來承擔呢?誰都承擔不起吧。」兒子以前也修煉過一段時間,受迫害後放棄了修煉,他聽完後充份理解了我的意思,還聽了我帶來的MP3裡的師父的講法,明白了法輪大法弟子所肩負著的重大的歷史使命,他和兒媳最後表示支持我的決定,讓我回家。
通過這件事,我真正地體會到了「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我悟到自己還是沒有好好實修,遇到問題時,總是用人心而不是用正念來看待問題。剩下的這段寶貴時間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我沒有文化,經口述由小兒子代筆寫出這篇文章,希望對遇到同樣問題的同修有所幫助,引以為戒。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