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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案證人致信泰州中級法院 揭露惡警炮製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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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江蘇靖江市法院繼續踐踏法律,無視整個司法程序嚴重違法,對三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偉非法宣判六年徒刑。

張偉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被警察綁架,當時,因張偉的妻子王亞麗懷孕兩個月,夫妻二人去當地麗人醫院做產檢,在醫院門口張偉被綁架。當天晚上十點左右張偉被非法刑事拘留,然後被綁架到城北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當地警察將編造的所謂「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目前,張偉和家人正在上訴。在中共警察構陷張偉的案子中提到的兩個證人豐偉、許惠芳分別致信泰州市中級法院,揭露中共警察刑訊逼供、炮製偽證、陷害無辜。

豐偉致信泰州市中級法院熊毅院長

我叫豐偉,是張偉案中多次提到的證人。我說說簡單的情況:2011年2月28日靖江市國保大隊人員蔡躍平、陸穎等一夥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闖入我家然後非法抄家,之後被帶到孤山派出所。輪流審訊了一天一夜,不讓睡覺,威逼恐嚇,刑訊逼供。我是無辜的,後又把我送到靖江市看守所,在裏面呆了一個月,又把我轉到寶達客棧。在所有刑訊逼供期間,我從沒有提到過張偉,因為我從來就不認識張偉,所以我強烈要求法庭調查,為了對當事人負責,為了張偉家人不對我造成誤會,任何情況下我都可以跟張偉當面對質。還有所有對我刑訊逼供期間偽造假證的人我也可以當面對質。

今年的4月,常旒峰打電話恐嚇我,叫我去靖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如果不去就抓人。我不想去,因我丈夫恐懼他們的淫威,就硬拉著我去,在公安局他們只問了護身符的事,我回答我是在孤山廟會時買的,從頭至尾根本就沒有提到過張偉。

6月19日下午5點半左右,家裏突然間來了7、8個人,是孤山派出所的,之前有人給我丈夫打電話讓我這幾天哪裏都不要去。他們要帶我走,我說我沒有做壞事我哪也不去。然後他們一夥人強行把我綁架到靖江市城北第一泉洗浴客房內,在沒有任何手續就將我非法拘禁一星期,後來知道一個是孤山派出所張所長,還有一個姓聞(音)的。因為第二天20號是張偉開庭的日子,他們為了達到迫害張偉的目的,害怕我出庭作證揭露他們的偽造的假證據,害怕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他們就採取了非法手段拘禁我,他們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為了對張偉和張偉的家人負責,我基於事實陳述出來,我強烈要求泰州中院的法官們對張偉負責重視此事調查此事,我也可以出庭作證。等候回音,謝謝。

住址:靖江市新佳新村8棟501,第一棟5樓
電話:15825967859

許惠芳致信泰州市中級法院吳小榮法官

我叫許惠芳,今年65歲,我是張偉的嫡親姨媽,2011年3月17日中午,靖江市國保大隊人員姚文明、殷榮山一夥8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闖入靖江市春江花城7棟我女兒的家(因我當時幫我的女兒看小孩住在她家),然後翻箱倒櫃非法抄家,結果甚麼也沒發現,他們就將我綁架強行塞進車子裏,一直拉到靖江市東興鎮麗豪大酒店,強行將我非法拘禁。他們多人輪流值班,6天5夜不讓我閤眼睡覺,還讓我罰站,對我進行刑訊逼供。在非法審訊期間他們用各種手段誘騙、恐嚇我,因我已是一個60多歲的老年人,受到綁架、關押,長時間不讓睡覺,造成我精神恍惚,再加上他們的恐嚇,身心遭到了巨大的傷害,身心俱疲,他們對付一個手無寸鐵又沒有違法的老人用如此殘忍的非法手段得到的所謂證言證詞都是違法的,沒有法律效應的。

第二次2012年9月11日下午6點中左右,東興派出所有幾人來找我說:「有事找你調查。」這次他們同樣的手段又將我綁架關押在東興鎮麗豪大酒店。開始幾天他們不理我,幾天以後,他們用同樣的手段強制不讓我睡覺,依然是車輪戰術審問我,殷榮山、蔡昌華等還是用同樣的非法手段誘騙恐嚇,他們還挑撥我和張偉,製造矛盾,因我確實沒做甚麼犯罪的事,沒甚麼可講,他們從我的嘴裏得不到張偉的證言證詞,殷榮山氣急敗壞就搧我耳光,用拳頭打我的頭。即使他們甚麼也沒得到,還是非法將我勞教一年半。因為習近平上台後取消了非法的勞教制度,我在勞教所裏呆了9個月就回家了。回家之後我得知張偉冤案中多次出現過許惠芳的證言證詞,而且國保人員也同樣去誘騙恐嚇張偉,挑撥離間,從而張偉也說了一些違心的話。

強烈要求泰州中院再次開庭,依法調查靖江市國保大隊人員姚文明、殷榮山、蔡昌華等人,我的話可以和靖江市國保大隊人員當面對質,請泰州中院啟動非法證據排除方案,還我姪兒張偉的自由!

家庭地址:靖江市東興鎮振興東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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