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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冤獄如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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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我叫黃邵溥。和無數法輪大法弟子一樣,我也有一段遭受中共迫害的經歷。

那是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關進佳木斯市看守所。那年十月,我接到了佳木斯市前進區法庭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刑三年的判決書。自此我在監獄度過了惡夢般的三年。

***

一九七四年我出生在黑龍江佳木斯市,是家裏唯一的女兒。我原本身體還健康,但到十八歲時,在學校的一次運動會上,突然暈倒了,生平第一次住進了醫院。我親身體驗到了人生病的滋味,也感到人生無常的惶恐。從那時起,只知道快快樂樂過日子的我一下子變得沉默了。

九七年四月份,我在佳木斯市職業技能鑑定所工作。一天,一位來我單位辦事的人靜靜的坐在那裏。我看了他一眼,繼續我的工作。我第一次感到怎麼有這樣安靜的人,好像辦公室裏沒有這個人存在一樣。不記得我找了個甚麼話題和他談起話來,他說他在修煉法輪功。那一刻 法輪功這三個字好像一下就印在我的頭腦裏一樣。我問他有書沒有?能借給我看一下嗎?他沒捨得給我書,只把他手抄的書拿來給我看。我用了近半個月才看完。當時的想法是:這個功太好了,人就應該這樣活著,人人都來學法輪功就好了。我急切的去尋找煉功點。五月份我成了附近公園裏法輪功煉功人中的一員。

那時的日子過的真幸福啊,白天工作,晚飯後按時去同修家讀書,交流。在那裏不論誰說出自己做的再不好的事情,沒有人會嘲笑你,只為你能坦蕩的找到不足從而改過而高興。沒有名利的爭奪,沒有虛榮的攀比,人人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對照、歸正自己。人人活的輕鬆,走起路來都輕飄飄的。直到九九年七月,恐怖的七月到來。

上訪辦成了抓人辦

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對法輪功開始鋪天蓋地的鎮壓,這陣勢給我二十四歲年輕的生命蒙上了濃重的陰影。那年十月,我到北京「兩辦」的信訪辦上訪,還沒到門口就被路邊一群男男女女圍住了。他們窮凶極惡的大聲問:你是哪的?我一下蒙了,隨即一個女人上來拽下我的包就翻,我急了:「你們憑甚麼翻我包?」那個女人抬手給了我一個大耳光,我就大聲喊起來:「你有甚麼權力打人,我要找警察。」這時真來了一個警察。把那群人拉開,問我來幹甚麼?我說是來上訪的,他就叫人把我送進信訪辦去。

信訪辦那已經有一些人了。進去就讓我登記哪裏來的,然後就叫我和那些人一起站著。頭一次上訪,叫站就站著吧,還以為問問為甚麼上訪就可以走了。可是一會來的卻是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的一個男司機還有兩個女的,把我帶到了辦事處。到那裏一看,那麼多人被關在一個屋子裏,還有坐地上的。後來我和一些大法學員被向陽區公安分局的李軍劫持回佳木斯。他們用手銬把我們一個個人連在一起,我們十幾個人坐在三個鋪位上。到了佳木斯市被拉到向陽分局。當時的國保隊隊長崔榮利(後來遭惡報死了)和一個局長竟然直接給我填了批捕票子對我刑事拘留,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那時真是年輕啊!怎麼也想不通:「上訪辦」不就是讓人上訪的嗎?怎麼上訪還要被抓呀?還要關進看守所?那看守所一個小屋裏就裝了二、三十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吃的是窩窩頭,喝的是鹽水湯,煉功還要被看守所的管教用電棍電,還被戴腳鐐。那五十八斤的腳鐐可是給死刑犯戴的呀,可現在卻戴在一個只是想要煉煉功的弱小女子身上!這一關就是一百多天。後來勞教所從家人那裏勒索了五千元所謂「保釋金」才把我放回家。

惡夢般的三年

二零零零年夏天,大概是六月末吧,我剛結婚,就和丈夫到一個同修家做客。不一會,向陽分局橋南派出所一個穿便衣的警察來了,說我們是在「串聯」,又叫來了三、四個人把我們三個帶到了橋南派出所,然後又把我們送到看守所。我和同修絕食抗議,但還是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雖然有了去北京那次經歷,但我仍無法理解,怎麼到朋友家串個門就犯法了?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我和一個同修走在中山街二二四醫院附近,想要把寫有「還大法清白」的條幅掛到路邊的樹上,卻正好被一輛中山派出所的巡邏車裏的警察看到了。

我和同修被帶到派出所。然後有人通知了前進分局。半夜,前進分局的三、四個警察去非法抄了我的家,拿走了一些條幅,把我送到看守所。那時我剛結婚半年多。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媽媽、爸爸在痛苦的煎熬中好容易等待到十五天,可我卻被前進分局下了刑事拘留的票子。在被非法抓捕六天後,我丈夫在家被前進分局的王化民非法抓捕。前進區公安分局以王化民為首的幾個人把我提到分局非法審問。他們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恐嚇、威脅、侮辱,要我說出誰給我的資料,還用手猛向後拽我的頭髮,鬆手時地上落下一綹綹頭髮,踢我的腿,還下流的把大法書塞到我正坐著的椅子上,讓我往上坐,又拿師父的法像放地上讓我踩……

過了幾天,把我拉市公安局旁邊的一個招待所裏非法審問。第二次在市局提外審時,陳永德、陳萬友、黑龍江省公安廳的姓邱的、高東旭、劉通等九個人車輪式輪番審問我,不讓我睡覺,姓邱的還讓人把我摁著「開飛機」,還在後面猛打我的背部……。

酷刑演示:開飛機
酷刑演示:開飛機

一次兩個警察輪班看著我,一個人累的睡著了,另一個看守我,不讓我閉眼睛。

那時天還很冷,我走過去,給那個睡著的蓋上了衣服,那個看我的沉默了一會說:「這個好人,你做到了。」這樣一直熬了我將近三天三夜,又把我送回看守所。

過了大約半個月,陳永德、高東旭還有兩個人把我帶到醫院檢查身體。我的母親也跟著,想來那個時候媽媽一定非常希望我能查出患有「嚴重病」吧。可結果是我身體並沒有檢查出任何不好的症狀。當他們從新把我帶上車要送回看守所時,媽媽默默的站在那兒無聲的流著眼淚,那樣無助、無望、空洞的眼神,呆呆的站在那裏……

接下來三個多月,我沒見到媽媽,媽媽也沒來給我存衣服。後來我回來時才知道,在那一次媽媽看著我被送回看守所後,住在大連的外婆病重,媽媽急急的趕去照顧外婆去了。一個多月後,媽媽放心不下我,又急急的趕回來,可就在她回來不久,就接到了姥姥去世的消息。媽媽到公安局要給我辦保外,去送送外婆,但沒辦成。媽媽又懷著母親去世的悲傷和見不到女兒的痛苦匆匆趕去大連。

六月份我接到了所謂的「起訴書」。我是佳木斯市第一次因為信仰法輪功而接到起訴書的大法弟子。我跟一個看守的警察說,他不相信。其他的警察說了這是真的,他才用一種簡直不可思議的眼神看了看我,沒說話。

十月份在前進法院非法開庭。當時親屬只有剛剛失去母親的媽媽淚流不止的出現在旁觀席上。此外就是一些便衣,和市局的幾個警察。法院外,法院裏,法警、警察、便衣、法官,戒備森嚴,神情緊張,只為了站在中間被告席上的一個弱女子。

我自己為自己辯護。我的眼睛一個一個看過他們,我承認我的信仰,我為我的信仰可以放棄一切,我知道我的未來是光明的,你們哪,你們的未來又將是甚麼哪?迫害呀,真正被迫害的是你們自己呀!我在心裏默默的想著。

在等待審判下來的一段時間裏,我又沒見到媽媽。原來,外公又因病去世了。媽媽又趕去了大連。我那多麼堅強的母親呀,在半年的時間裏,接連送走了自己的雙親,又面臨著女兒被判刑的殘酷現實,在三千里的遙遠路途中來回奔波!

十月份我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判決書上打印著:審判長:佟毅,審判員:李樹權,助理審判員:王力,書記員:李兆民。這一個個名字,將為這荒唐的判決負責。其後我上訴到中院,又被駁回維持原判。理由很簡單:你說煉就判,說不煉就放。

二零零二年我被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人說監獄是人間地獄,真是形容的恰當,一道門, 走進去就如陰陽相隔一樣,裏面陰森森的。剛到那,所有的行李,全都被仔仔細細的搜查,還要把所有的衣服都脫光,還要蹲一蹲,凡是她們懷疑能藏經文的東西都要沒收。在集訓隊裏,每兩個刑事犯人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一邊一個,不許跟人說話,不許閉眼睛,不許有紙筆。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就是坐在小板凳上。

兩個月後我被分到九監區。監區長是楊華。在監區裏,是每四個刑事犯人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天二十四小時監控,並隨時向幹事彙報,還要寫日記,連幾點幾分吃飯、上廁所、跟誰說了甚麼都要寫上。還美其名曰「五人聯保」互相監督。

剛到那裏第二天,楊華要我和一起分去的郭美松背監規,因為我倆都不背,她就打我倆幾個耳光,踢了幾腳,把我倆送進了小號。小號是個沒有窗戶,陰暗潮濕的五、六平米的小屋,有一個木板鋪,有一道鐵柵欄門,還有一道厚厚的黑鐵門,上面只有一個只能看到兩隻眼睛的小方洞。鋪上有兩個釘在地上的圓環,惡警把我手背到後面,拿手銬穿過圓環,再銬在兩個手上,人就只能坐在原地,動不了。只有上廁所、吃飯的時候給鬆開,然後再銬上。晚上睡覺只能側身把胳膊壓在下面勉強躺下,一會胳膊麻了再轉到另一側,時候久了手和胳膊控的又腫又痛,動一動,手腕被手銬卡的更緊更痛。除了自己穿的衣服之外甚麼都沒有,晚上板鋪又涼又潮,凍的睡不著。一直關了二十二天,出來時,我的左腳被鋪板冰的走路一瘸一瘸的,郭美松的手腕、胳膊抬不起來了,上床都很難。

惡警楊華又逼我罰站兩天到後半夜,逼我們八個不肯「轉化」的大法弟子天天白天走隊列,晚上蹲著到九點,等其他的人都睡了才讓我們休息。那是冬天,黑龍江的冬天天寒地凍,屋簷下的冰結的像桶一樣粗,惡警逼我們八個大法弟子在外面走,不許戴帽子和手套。三個多月呀!當我不再配合邪惡的迫害,不走隊列,不參加所謂「學習」時,就又把我送進了小號,還要把他們認為穿的多的衣服扒走。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後來在我同意吃飯的情況下把我放出了小號。

剛結束了小號折磨,惡警又換了手段。當時監獄要求每個監區每年要向監獄交多少萬元的錢,還要每個獄警到外面給監獄拉活給犯人幹,給監獄賺錢。於是楊華等拉來了織麻布的活,就是修補麻布上的疵點,修的是齊齊哈爾市某亞麻廠的布,還有哈爾濱市周邊一些小亞麻廠的布,還有挑牙籤等活,讓所有人幹,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六點半出工幹 到晚上九點、十點,甚至不幹完定量不收工,瘋狂的榨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勞動價值,為監獄賺錢。

二零零三年,楊華調到三監區,鄭傑來九監區當監區長。一個大法學員因為進辦公室沒喊報告,就被關入小號折磨。於是全監區的大法學員不約而同的同時停止幹活,要求放回那個同修。可是鄭傑非但沒放,還把我們所有人都趕到外面陰冷的地方凍了一下午。當時其它監區的大法學員幾乎都已經停工了。於是鄭傑就把我們都放到宿舍裏,罰坐在大理石地上。吃飯只給半個饅頭,不喊「報告」、不承認是犯人就不准接見,還對家屬撒謊說我們不想見他們,還指使犯人對我們進行折磨、刁難,對他們認為看管我們不力的刑事犯進行打罵,不給減刑分,蓄意製造刑事犯與法輪功學員的矛盾,以達到讓刑事犯加重迫害我們大法學員的目的。

給每個人幹活的定量又極大,讓你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就是有意延長幹活時間。有一次竟然三天二宿都不收工,就在車間裏幹活,飯都抬到車間吃,在這樣緊張、壓抑的氣氛中有一個刑事犯自殺,未遂,鄭傑就被調走了,換了彥玉華來當監區長。此人極其偽善,手段更陰毒,曾多次將九監區的大法學員送到其它地方毒打、折磨,不許我們接見,不許寫信,家裏來信也不給我們,利用刑事犯人迫害我們,壞事做絕。為了逼大法學員「轉化」而得到獎金,楊華、鄭傑、彥玉華,還有那些幹事們,真是一個賽過一個的壞。真的是地獄的小鬼轉世才能幹得了這些傷天害理的事。就連她們的笑聲聽起來都像是鬼哭狼嚎一樣。

對大法學員的迫害還有灌食、綁、打、罰蹲、罰站、用電棍電、剪陰陽頭侮辱、不許睡覺等等,各種各樣的迫害形式還有很多很多。在明慧網上有關的報導全部屬實,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目睹,親耳聽到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四年我回到家。九監區監區長彥玉華因為沒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就一再給佳木斯「六一零辦公室」打電話要求他們去接我,而「六一零」又指使我單位主管單位佳木斯市勞動局去接我。

爸爸媽媽原打算晚上坐火車去,第二天早上到,直接接我回家。但迫於「六一零」和單位的壓力,只能跟隨單位派出的監察科的宋科長與司機開車在前一天到達哈爾濱。然而當晚,爸爸媽媽在旅館門前等單位兩個人一起去吃飯的時候,一個三輪車直衝過來,把媽媽撞倒在地,爸爸急忙想去拉開那個三輪車,那個三輪車不但不停,開的更快了,爸爸也要被拽倒了,只能鬆手。媽媽躺地上,頭上流著血,爸爸打110報警,打120找救護車。兩個小時後警察才出現,只登個記就完事了,把媽媽送到醫院。

媽媽耳朵後面被撞個大口子,縫了十幾針,頭部有瘀血。醫生要開顱動手術,爸爸沒同意,要保守治療。第二天,我走出監獄,只看到單位的兩個人。他們直接把我拉到醫院,交給我爸爸,他們就打算回去了。因為當天就是大年三十。

媽媽看到我很高興,一個勁的說她沒事,就想要回家過個團圓年。爸爸就跟單位的宋科長說了,要一起回去,但他們不同意,怕路上出危險不想帶我們一起走。爸爸就說了,是你們非要跟我們來接的,現在出事了,你們也得把我們一起帶回去。他們兩個沒辦法才同意帶我們一起走。路上,媽媽就躺在後座上,頭枕著我的腿,閉著眼睛。我一直保持著一個姿勢。司機的表情很緊張,我告訴他,我們一定會安全到家的,媽媽不會有任何問題,儘管放心快開。一直到市區了,司機才放鬆下來。一路上,宋科長一直給六一零打電話通知我的情況,彙報到哪裏了。車直接開到了中心醫院,哥哥和弟弟已經等在那裏,直接把媽媽送去檢查拍片子。我坐在大廳裏等著出檢查結果,我旁邊第三個位子上坐著便衣。大年三十晚上的醫院冷冷清清的,大廳裏只看到我們一家人……

迫害非法 請單位及早恢復我的工作

在我遭到迫害的幾年裏,「六一零」這個非法的蓋世太保組織數次勒索我原主管單位佳木斯市勞動局,還曾勒索單位給它買電腦。

回家後,我曾到單位要求回去上班,但是勞動局局長周佳指使紀檢委的張書記與我談話,要求我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並威脅我可以再將我送進去等等。

我在監獄遭受了那麼眾多的、殘酷的迫害,為甚麼?不為別的,就是因為我始終堅持我的崇高信仰,對宇宙大法──法輪大法的信仰。信仰自由,這是普世價值,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非法的。我希望單位領導能早日認識這一點,不要再追隨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並儘快恢復我的工作。

結束語

以上只是我的部份經歷。這場浩劫給我與我的親人帶來太多太多身心的傷害,這些都是文字無法表達的。而我所遭遇的又是千千萬萬個大法學員已經或正在承受著的傷害。這個邪惡的中共,它操縱著它的黑手,不僅關押、迫害無辜的大法學員,還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活體摘取器官,賺取黑心錢。國際獨立調查組已經發表調查報告證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事實存在。

善良的人哪,當你聽到這一切時,我真希望您能說一聲:對法輪功的這邪惡的迫害應該立刻停止!我們不想從您哪裏得到甚麼,能聽到、看到您良知的覺醒,對善惡的明辨,就是我最大的心願。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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