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蘭被綁架後,家屬曾經去過羅湖公安局投訴好人無辜遭綁架,值班人員面無表情地說:我們不管這個事,去信訪辦。而信訪辦的人說:我們從來不管法輪功的事。戴美蘭被非法判刑後,羅湖公安分局又說:去找法院。而法院的人說:判決下來十天之內上訴有效,超過十天就無效。其實有明白的警察悄悄告訴說:法輪功不是犯罪案件,甚麼時間上訴都有效。
不肯露面的神秘人
正月十一日下午,戴美蘭的家屬坐長途車來到東曉派出所要求開介紹信探視親人,派出所表示該所只有一個姓張的人才有權處理法輪功學員的事(抓人時一幫人不是一個人),家屬要求見這個人,值班人員打通這個人的手機,叫家屬與其談話,電話中張姓人說只要到羅湖法院拿到判決書,不管人關在哪裏都可以見到人。家屬問:為甚麼警察監督欄裏沒有張姓的警察?答:我不是派出所的人。問:是不是六一零的人?答:不是,是專門監督派出所工作的人。家屬要求見面談話,張說在外面很忙沒時間。家屬每次去派出所,值班人員都說張在外面,向派出所要張的手機號碼都不給。張一直不肯露臉。
羅湖看守所也叫家屬到羅湖法院去拿判決書來見人。
羅湖法院有意推脫
當日下午三點多,家屬到羅湖法院,在諮詢機搜索到有關戴美蘭的信息: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遭綁,八月四日十時非法開庭,十時三十五分閉庭。所謂案情:正在檢查。承辦法官:彭崢嶸(副庭長)助理法官:李鴻雅(女)。
值班警察說彭、李兩人出去了。家屬向值班要彭、李手機號碼,不給,只致電給彭、李知會一聲,值班警察說彭、李轉告,叫家屬第二天早上九點半再來。第二天早上,家屬向彭、李二人要判決書,兩人表示,戴美蘭對判決不服已上訴,判決無效,過年前已把案件轉交福田中級法院,叫家屬找福田中級法院。
家屬找到福田法院,福田法院表示案件沒轉來,並說,羅湖法院和福田法院都是屬於中級法院,一樣的。福田法院諮詢機搜索不到戴美蘭的信息。家屬感到彭、李在撒謊,電話給李鴻雅,李卻推托說:可能是新年期間較忙,交接工作還沒交接完,再過十天打電話來。
家屬只好致電深圳市法院,而市法院的人稱:案件還沒轉到我們這裏,你還是找羅湖法院吧。
目前戴美蘭上訴已五個多月了,所謂卷宗現在還在三個法院中推來推去。
明慧網曾經報導過,戴美蘭煉法輪功之前,身有重病,丈夫下崗,生活很困難,有時連五毛錢都沒有,有一年過年沒錢買菜,同時兩個小孩得重病虛脫了,她哭天喊地,可是政府部門沒人對她伸出援助之手。後來戴美蘭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日子好過了,一家最開心的時候,中共就把她家迫害的不得安寧。其實戴美蘭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時,實際上是在維護每個中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中共迫害她實際上在迫害每個中國人,其中包括公檢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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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法院:
彭崢嶸 辦0755-25038378
李鴻雅 辦0755-25038078
劉曉安 25038071刑庭庭長
王燕群 2503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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