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深圳戴美蘭被誣判三年 中共不准家人探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東曉派出所綁架了居住在長排村的法輪功學員戴美蘭,把她非法關押在羅湖看守所。後來,戴美蘭被非法枉判三年。

戴美蘭在深圳居住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是個清清白白的納稅人。只因煉了法輪功,為法輪功講公道話,就被冤判三年,七個月時間中共當局一直不准家人探望。家屬已向公檢法部門反映情況,要求放人,戴美蘭本人也不服已上訴,可是各部門互相推諉。

戴美蘭年幼時頭部受過重傷,做過兩次手術留下後遺症,傷口時不時會發炎發癢,頭暈噁心,有時醫生用針筒幫她抽膿。戴美蘭沒煉法輪功之前,丈夫下崗,很長時間沒找到工作,經濟很緊張,煤氣爐壞沒錢修,有時買五毛錢的打火機的錢都沒有,有一年過年沒錢買菜,同時兩個小孩得重病虛脫了,她悲痛欲絕,哭天喊地,可是政府部門沒人對她伸出援助之手。後來戴美蘭學法輪功身體好了,日子好過了,一家最開心的時候,中共就把她家迫害的妻離子散,不得安寧。

其實戴美蘭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時,實際上是在維護每個中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中共迫害她實際上在迫害每個中國人,其中包括公檢法人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