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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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別拿身家性命當賭注

  • 劉玉晶的朋友致濟南市市中區公檢法的公開信

  • 給棲霞市各鄉鎮村委、鄉親們的一封信

  • 致佳木斯大學全體教職員工

  • 致南京市「六一零」人員的信

  • 別拿身家性命當賭注

    ──奉勸河南淮陽縣「六一零」、國保警察程維鋒停止作惡

    河南淮陽縣「六一零」鄭豔芳、國保隊長程維鋒停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赫俊英、彭彩蘭等已三個多月,現更企圖對她們非法判刑、勞教,再次製造冤案。為此,這裏勸告二位要三思,千萬不要再幹傻事、把良知喪盡;千萬千萬不能再造冤案,讓悲劇重演。釋放她們,方為人之常理,才順天意,才是符合人理天法啊。聽人勸,免遭難。選擇美好未來,為自己也是為家人。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是宇宙高德大法。迫害佛法、迫害佛家弟子,必遭惡報纏身,必下無生之門。善待大法會遇難呈祥、洪福臨門。這是天理、天法,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的。

    為甚麼法輪功學員在自身遭受酷刑折磨時,還在給你們講真相、勸你們向善呢?就是不願世人被邪黨欺騙造下惡業而遭惡報,這慈善之心是何等的崇高啊!而你們不聽不信,誰講就打誰耳光,加重迫害,說自己不怕遭報應。

    其實,真的報應來了,最終受害的還是你們自己。不怕你不信,就怕你沒有機會信。你想啊,一旦惡報,人都沒了,還能升官嗎?發財有甚麼用?子孫遭報了,發財留給誰?其實你們真是在拿自己的身家性命當賭注啊。

    你們把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判刑,對你們二人有多大好處呢、能撈到多大政治資本、經濟上能有多大收益,我們不得而知。可我們知道:迫害法輪功,你們是要付出無比沉痛代價的。那就是遲早會遭報應的:或自己、或妻子、或兒女、或全家;還要消減你們子孫後代的福份,他們會永永遠遠在擺脫不了的災難、痛苦中生存。可不可怕啊!把這些道德高尚的善良好人非法勞教、判刑,豈不是倒行逆施、黑白顛倒嗎?作惡之人定會被世人唾棄,成為歷史的罪人。

    自你們二人上任以來的幾年裏,淮陽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抄家、勒索錢財、拘留、勞教和判刑的有多少,你們心裏非常清楚。目前為止,淮陽法輪功學員還有二十多人在勞教所、監獄裏遭受迫害。不都是你們抓去的嗎?善惡一念間,由於你們的一個惡念,造成了這千古奇冤。給法輪功學員帶來了無盡痛苦,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無盡的磨難,有多少個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有多少個家庭被你們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個父母因兒女們多次被你們綁架、罰款、抄家,加之你們的恐嚇,受到驚嚇而痛苦的離開了人世……造成這一切的痛苦、磨難和不幸,這一切一切的人間悲劇都是來之於你們,其罪之大,天理難容啊!無論你們二人信與不信,可善惡有報的天理是永存的啊!古語有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必定遭報。你們知道嗎?惡報如影隨形一步也沒離開過你們。

    如登封公安局長任長霞充當了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於二零零四年遭報身亡。她坐的是最安全的位置,同車的其他四人沒事。四年後她丈夫又暴病身亡。丟下一個還在上學的孩子,孤苦伶仃。在此,我們對任長霞的孩子、深表同情,對任長霞的死亡表示遺憾。給你們說這些,是為了講明天理、真相,勸你們改邪歸正,阻止你們繼續行惡,免遭惡報,是真正的為你們好,是在拯救你們。

    所以,再次勸告你們,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立即停止迫害。在「執行命令」和「道德良知」發生衝突時,以道德良知為準則維護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定能受到神佛護佑的。法輪功學員告訴你們的: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你們曾經加入過的黨、團、少先隊組織,危難來時就能保命、保平安!這決非危言聳聽,是千真萬確的真理。

    在這滾滾紅塵的勞碌利慾中,在中共紅魔黨文化的圍追堵截中,能保持一份願意了解真相的清醒與善良對生命而言極其重要。因為無論貧富、有權還是沒權,生命能有未來是首要的。

    淮陽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劉玉晶的朋友致濟南市市中區公檢法的公開信

    濟南市市中區公檢法的工作人員: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市中區法院開庭審理所謂「劉玉晶案」。開庭前一天家人接到通知讓到法院領取旁聽證,一開始說可以去兩個人,去了以後只給了一張旁聽證。等到開庭這一天早晨,在法院門口簽字時,不知甚麼原因,家人一個也沒讓旁聽。家人請的律師也不知道是怎麼辯護的,最後法庭竟說沒有結果。

    據知情的律師透露,法庭和律師對法輪功來說只是擺設,無論有多少理由,律師怎樣做的無罪辯護,法官和律師都沒有用,最後定案都是「六一零」說了算。大家知道「六一零」是甚麼組織嗎?就是江魔頭當年為鎮壓法輪功專設的、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上的一個非法機構。它的「權力」是:只要是煉法輪功的,它如果看誰不順眼,就可以任意去家裏騷擾、綁架、判刑,可以沒有任何證據。因為它們所說的證據都是不合法的,它們做的事才是真正違法的,劉玉晶被它們綁架純屬冤枉。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號這一天,劉玉晶給人加工羽絨服,晚上七點多才回家。到家一看,家裏來了好多警察還有警車,把家裏翻的亂七八糟,還搶走了孩子學習用的電腦和煉功用的所有東西。當時也沒說甚麼理由就把劉玉晶綁架走了。第二天家人到十六里河派出所要人,他們說沒在那裏,讓上國保大隊找,到了那裏也沒讓見人。過了幾天就上了看守所,家人去送衣服也沒讓見人。到現在已半年了,到所謂「開庭審理」這一天還沒讓見人,大家可能會問這到底是為甚麼呢?

    因為劉玉晶她沒罪,他們也拿不出甚麼證據來證明劉玉晶有罪,所以他們不敢公開審理,不敢讓家人旁聽。「六一零」做的事都是栽贓陷害、是見不得人的。凡是認識劉玉晶的人都知道她心地善良、見人開口微笑、說話和藹可親、為人熱情,她淳樸到連手機都不會用。據說「六一零」懷疑她做甚麼材料,可它們得到的東西沒有一點證據證明劉玉晶在做甚麼壞事。她只是做到了法輪功師父教導的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在社會上不偷不摸、不坑不騙、不嫖不賭、不抽煙不喝酒、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尊老愛幼、本本份份。這樣的人也能找出甚麼錯來?據公安內部人士說,就是錯抓,也不「錯放」,當官的甚麼時候向老百姓認過錯?

    可是大家都知道,公安機關應該是保護老百姓的,是為老百姓看家護院的,是老百姓的依靠。可現在的警察幫著「六一零」綁架好人。

    法庭本應該是主持公正的地方,是最受到人們尊重的,可現在屈服於「六一零」的壓力,竟也玩弄起法律來。他們不是用法律維護善良、懲惡揚善,而是屈服於權力和金錢,用法律懲善揚惡,他們偏向邪惡,使老百姓對法庭失去了信心。

    可是這種現象是不會長久的,因為到甚麼時候也是邪不壓正,中共邪黨江氏集團長久不了,人們早晚有一天會清算它們的。現在江澤民在世界上很多國家被起訴,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日子已經不遠了。今天你們跟隨江氏集團,表面上是「審理法輪功」,有一天真正被審理的很可能就是你們!因為你們法律界最清楚也最懂法: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做好人沒有錯;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

    當年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一手製造了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群眾仇恨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為了向人們講清真相、澄清事實、還法輪功清白,讓人們正確認識法輪功、了解法輪功,通過講自己的親身體會表達煉法輪功的美好沒有錯。

    現在人們都了解了法輪功是讓人做好人的,而且好多人也都通過誠心誦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到了好處,親身受了益。只要相信法輪大法好,不花一分錢身體得到了健康;戴上法輪功學員送的護身符,很多人化危為安。這些都是法輪功學員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為老百姓做好事,為甚麼共產黨這麼害怕老百姓平安呢?你們知道為甚麼現在天災人禍這麼多嗎?我們學的傳統書裏都講到了:「人無德天災人禍」,還有一句古話:「當官的無福民遭難」,都是人心不正造成的。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功法,法輪大法是正法,正一切不正的。人的思想想不好的事是不正確狀態,看大法書就能調整人的思想──不想壞事;人的身體有病也屬於不正確狀態,煉功就能達到無病狀態。

    《聖經啟示錄》中記載著人類末劫時有大災難,到時候神回來救人,最後人人都面臨著大審判。在這末劫亂世中,我們師父又來傳法輪佛法救度世人。現在法輪大法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在全世界都可以煉,唯有中共當局在中國大陸倒行逆施,「六一零」脅迫著公檢法在違犯法律迫害大法修煉者。

    請你們記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請你們要善待大法徒,你們會有美好的未來。站在邪惡一邊會被淘汰。

    我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可沒說叫我們做好欺負的人。請你們記住眾怒難犯,失民心者失天下的道理,你們也要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成了江氏集團的陪葬品。

    濟南興隆村村民:高永香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給棲霞市各鄉鎮村委、鄉親們的一封信

    棲霞市各鄉鎮村委及鄉親們,大家好!
    首先祝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幸福!

    我們共同生活在棲霞這片熱土上,都是鄉里鄉親。本著坦誠和善念我們寫了這封信,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視。

    最近我們棲霞發生了幾起村委書記參與迫害本村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徹底失敗的今天,迫害越來越不得人心,幾個村委書記竟然還在幹這種出力不討好的傻事,使自己的名字上了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的「迫害法輪功責任人名單」,實在是不明智啊!這裏先將事實簡述如下(因有的書記已有悔改表現,所以不把他們的名字在信中列出):

    2011年3月,在蘇家店某村書記協助下,蘇家店派出所警察對本村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勒索、非法抄家、暴力毆打,其中兩名學員被迫流離失所,村書記揚言:「他們現在不回來,套袋時還能不回來?」

    2011年4月,在唐家泊某村書記協助下,唐家泊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數名法輪功學員的家,非法抄家、綁架,村書記誘騙法輪功學員向派出所送錢,從經濟上迫害學員。

    在此,我們想提醒棲霞更多的鄉鎮村委、村民,在這關鍵的歷史時期,千萬不要再被共產黨利用,參與迫害法輪功了。為甚麼呢?因為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都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那到頭來不都是在害自己嗎?為了讓大家更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們再詳細的跟大家說一說。

    一、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迫害法輪功違反憲法

    根據中國憲法和現有法律,中國政府從未禁止過法輪功,也根本找不到任何禁止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價值,打擊信仰自由不僅違背中國《憲法》,而且違背國際法。

    我國《憲法》還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在電視、報紙對廣大人民群眾欺騙愚弄(如「天安門自焚」等等等等誣陷報導)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自費製作、散發資料,向廣大民眾善意地解釋事實真相,還民眾知情權,正符合憲法的這一規定。並且過程中沒有傷害任何個人及社會,是完完全全的合法行為。

    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曾說過「法輪功是×教」,但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評論員無權給法輪功定性,他們的話和文章不是法律,不僅無效,而且是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

    1999年7月,媒體大肆播放的民政部、公安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也是違憲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根據我國《憲法》、《立法法》規定: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其他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只有執行權。據此,民政部、公安部沒有立法權,它們的決定、通告不是法律!他們的任何決定只有符合憲法才有效,才合法。

    所以,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所有的迫害行為,包括抓捕、抄家、關押、強制洗腦、送精神病院、勞教和判刑等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二、中共警察及各級政府人員都犯了甚麼罪

    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警察或其他人員無論以任何理由,如執行公務、執行任務等,只要是參與迫害法輪功,有以下行為,都構成犯罪。

    (一)未經邀請,未經許可,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搶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鑰匙、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乘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機,或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綁架未遂,不管是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脅迫還是使用其它方法,犯了「搶劫罪」。

    (三)乘法輪功學員外出之機,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搬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鑰匙、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沒有實行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犯了「盜竊罪」。

    (四)把法輪功學員強行帶走、綁架劫持到某處,如洗腦班、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向法輪功學員家屬勒索「生活費」、「保證金」、其它名目的財物,或迫使法輪功學員購買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得錢財,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綁架罪。綁架法輪功學員為人質,向法輪功學員家人索要、收取財物,敲詐勒索,均屬犯「綁架罪」。

    (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其家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犯敲詐勒索罪。

    (六)對法輪功學員搜查身體,闖入法輪功學員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證》,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按著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人說法輪功學員違法,給法輪功學員扣上罪名,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罪名,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人格,犯了「誹謗罪」。

    (八)警察、街道辦事處、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法輪功學員嘲笑、辱罵,往法輪功學員身上潑污物,或強迫法輪功學員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頭髮剪掉、剃掉,特別是剪的七零八落,強迫法輪功學員遊街,……,侮辱人格,破壞名譽,犯了「侮辱罪」。

    (九)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囚禁在洗腦班、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監獄醫院、或其它地方;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保衛科人員或任何人把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屋子裏、賓館裏、辦公室裏,派人監視,限制法輪功學員不能離開,私設刑堂、私自禁錮,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施用肉刑(如毆打,吊銬,捆綁,電擊,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體的方法……)或變相肉刑(如凍、餓、烤、曬,強迫站著,蹲著,不讓睡覺……),逼取口供,逼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偽證,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訊逼供罪」。

    (十一)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說出其他人,出賣或變相出賣他人,作偽證或變相作偽證,以此偽證企圖迫害其他人,犯了「非法暴力取證罪」。

    (十二)警察等人直接或變相故意傷害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包括傷害肉體,用不明藥物毒害神經系統……),致使法輪功學員受傷,或致殘的,犯了「故意傷害罪」。

    (十三)警察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殺人罪」。

    (十四)警察等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犯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以上犯罪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已經觸犯刑律。

    《公務員法》斬斷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中國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的這一條也斬斷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

    三、為法輪功無罪辯護成潮流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曾被一些律師視為「敏感案件」,不願意插手。被譽為「中國良心」的人權律師高智晟,為停止迫害法輪功而三次公開上書胡、溫,遭中共殘酷迫害,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然而暴力不可戰勝正義與良知,如今越來越多的大陸律師願意幫助法輪功學員。在河北、山東、四川、黑龍江、遼寧、上海、河南等地,律師們紛紛出庭為法輪功學員作公正辯護,他們以確鑿的法律依據和事實,申明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為法輪功無罪辯護已成潮流。

    律師們在法庭上指出:除中國大陸外,沒有任何國家和地區禁止法輪功的傳播,在同屬中國的港、澳,法輪功也能自由生存和發展。到底誰的標準有問題呢?律師們呼籲相關人員:「尊重憲法,尊重人權,敢於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

    四、迫害元凶窮途末路,正義審判即將到來

    「追查國際」的宗旨是: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

    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以及羅幹、周永康等幾十個追隨他迫害法輪功的隨從,已經在國際社會幾十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被告上法庭。2009年11月中旬,西班牙國家法庭傳訊江澤民、羅幹等五名迫害法輪功的被告。

    五、善惡有報是歷史的規律

    在幾十年無神論的洗腦下,很多人已不再相信「善惡有報」這個天理。但人們都知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那麼同樣道理,種善因也會結善果,種惡因會結惡果。那些糊裏糊塗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遭報的越來越多。僅明慧網上報導出來的惡報事例就一萬多,而且每天在不斷發生著。知名的,例如:中央電視台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陳虻已患胃癌死亡;前些年播放污衊誹謗法輪功新聞解說最賣力的羅京,2009年6月5日(六四後的第一天)也患癌症死亡;更大的官僚,江澤民的心腹、掌握全國財經大權的黃菊,每年大量撥款用來鎮壓法輪功,結果怎樣?

    在我們棲霞這樣的例子也不少,這裏僅舉幾個惡報事例:

    棲霞翠屏區萬家溝村原村委主任李全州,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緊跟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2000年配合「六一零」在本村對法輪功學員挨家挨戶收書,逼迫學員寫「保證」、按手印等。聽說抓一個法輪功可得到六百元,他財迷心竅,跟蹤法輪功學員,一心想發這不義之財,結果在2007年與朋友喝酒,誤傷人命,被判勞改,至今還在償還罪業。

    蛇窩泊鎮流口村原書記劉先玉及其妻子自九九年七二零,受中共洗腦宣傳,中毒很深,對大法、對法輪功學員心懷仇恨。因本村法輪功學員依法進京上訪,劉先玉的妻子懼怕中共的株連政策影響自己,就在村裏公共場合破口辱罵法輪功及學員。不久,她家中被仇家安放炸藥,她被炸的粉身碎骨。劉先玉被炸壞一隻眼睛和耳朵。繼任書記劉忠建,不吸取前任書記的教訓,配合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本村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兩年半。不久,劉忠建也被仇家打死。據說他是被仇家用斧頭殘忍地砍死的,至今沒有破案。這倆人的案例,使村裏在一段時間沒人敢當書記。其實,當中共書記並不代表本人是壞人,只要不追隨中共迫害同胞,退出中共,一樣會有好的未來。

    古話說:「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選擇善與惡只是一念之差,卻差之天上地下。

    六、順天而行,選擇正義,擁有美好的未來

    現在越來越多明智的世人,包括公檢法警察、黨政軍幹部,他們看清了共產黨土崩瓦解是必然,都在為自己留後路,或抵制邪惡的迫害政策,或利用職務之便保護大法弟子,他們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做出了明智、正確的抉擇,他們為自己的未來選擇了一條光明之路。

    2005年5月16日,中共中央黨校25名不同部門的官員集體向大紀元聲明退出共產黨,事件震驚中南海。他們在集體「退黨聲明」中說:「我們是來自中共中央黨校各個不同部門的官員,我們中間有『老革命』、『老幹部』、『老黨員』,還有中青年在職官員,有正副部級、局級、處級官員,有一般科員和普通官員,也有博士生、研究生等。我們大家都同意借你們的《大紀元時報》退黨專欄,刊登我們眾多官員的退出共產邪靈的聲明。其實據我們知道,中央黨校2千多職工中,90%黨員如果條件允許都會退黨。為甚麼要退黨,《九評》講的很清楚,中共從起家就是以欺騙,謊言,暴力殺人為基礎,各種運動殺人、致殘少說也有1-2 億中國人,確實是邪黨、邪教、流氓黨。我們其實都是被邪靈附體。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做損人利己的事,使用下流手段,搶奪少數的官位。89年6.4中共殘暴無情的大開殺戒,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我們欠下中國人民的血債。99年7月鎮壓法輪功修煉者,同樣我們欠下億萬中國人的血債。可是我們卻獲得了邪黨邪教的重重獎賞,有了官位,更大住房,轎車、情人,有了更多的老百姓的納稅錢供我們無盡享樂。然而幾乎我們每個人都做過惡夢,被五馬分屍,被碎屍萬段,幾乎不能呼吸。我們明白,不能再做這樣的惡事了,不能再被中共邪黨、邪教、邪靈操控了,我們要從心靈上徹底鏟除中共邪惡勢力,重新做誠實、善良、正直、勇敢、樂於助人的好人。所以我們正式宣告,完全退出中共邪教。我們還呼籲其他的中共各級官員,像我們一樣勇敢退黨,退出共產黨,讓中國更早跨進民主、自由、人權、法制的美好富強的國家的行列。」

    此外,核工業部所屬軍工系統也有46名中共老幹部集體退黨;海內外許多有良知的人士,如駐澳大利亞悉尼領館的政治秘書陳用林、原天津市公安局及「六一零辦」公室官員郝鳳軍、原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等等,他們都對自己以前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表示懺悔,並公開發表聲明與中共決裂。

    人性良知正在發揮作用,正義徹底戰勝邪惡已為時不遠,因為人們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對待法輪功,選擇正義的立場才是真正的無悔選擇,也是大勢所趨,沒有人能夠違背歷史潮流!

    古今預言中也有不少講述了在今天要發生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平塘縣驚現「中國共產黨亡」藏字奇石,更是畫龍點睛的一筆。《九評共產黨》打開了中國人頭腦中「黨文化」的精神枷鎖,使中國人看清了中共十惡俱全的本質。目前,九千多萬「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大潮,預示著「天滅中共」即將到來。歷史就如同一場大戲,每一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而這角色卻決定著不同的未來。

    我們真誠的希望我們棲霞所有的村委、書記、及鄉親們,能夠在這大是大非面前,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理智思考,做出正確的抉擇。

    祝大家都有美好的未來!

    棲霞大法學員 二零一一年五月


    致佳木斯大學全體教職員工

    在現實生活中,數字的對比往往反映出事情的真相,在法輪功問題上114:1恰恰充份證明了這一點。目前在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的上億人修煉法輪功,只有在中國大陸一地禁止修煉並施以難以置信的嚴酷迫害。

    在人類歷史上,從未有任何一種信仰可以在十幾年間弘傳世界,超越種族與文化,吸引上億人走入修煉;在中國現代史中,也從未有過一群手無寸鐵的民眾,能夠頂住強權利用整部國家機器、長達十多年的迫害,並得到了全世界正義的聲援……這一切,將會在歷史的長河中留下永恆的見證。

    然而,在你我身邊,近期竟發生著一件與歷史潮流相悖、不可思議的事情:佳木斯大學在2011年3月末連續一週以反×教為名,通過展板、電子字幕、校園廣播等形式詆毀和誣陷法輪功,並下發文件毒害師生,騷擾修煉法輪功的教職員工,企圖配合實施新一輪迫害,為此令人感到非常的痛心。

    喧囂中,步履匆匆的人們早已厭倦了拙劣的誹謗之詞和無味的強制灌輸。每個人心裏都有一桿秤,每一位善良的人都會堅守心靈深處的明鏡。

    法輪功修煉者是一個善良的群體,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他們卻歷經魔難,眾多學員被非法監控、抓捕、拘留、勞教、判刑、開除學籍、開除公職,甚至被迫害致殘、致瘋、致死。面對腥風血雨,他們沒有退縮,依然用和平、理性的方式揭露謊言、捍衛自己的信仰,用堅忍不屈的精神鑄就著中華民族的道德豐碑,同時也在用他們的所言所行展現法輪大法的美好。

    今天,在中國大陸,這場迫害也已漸漸失去了人心,越來越多明白真相的善良人們開始抵制這場非法迫害。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職業並不是跟隨迫害的藉口,命令之上更有天理與良知。為了莘莘學子遠離謊言的災難、為了佳木斯地區每一個生命的未來,請佳木斯大學相關參與人員選擇善良,珍視生命,敢於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走出謊言的漩渦!

    真心期盼您來了解被掩蓋的真相,這裏凝聚著法輪功修煉者最誠摯的祝福和最美好的願望!


    致南京市「六一零」人員的信

    南京市「六一零」主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黃亞玲:

    我們都知道,南京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被非法關押、特別是被非法勞教、判刑,幾乎全是由你來決定。想一想,自從你坐上「六一零」主任這個「寶座」,在你的手下,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失去自由、身心慘遭摧殘?

    黃亞玲,聰明人應該為自己想好退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間局勢瞬息萬變。官場之中,從座上客到階下囚,不過眨眼之間。迫害法輪功這樣一個涉及千萬人、歷時十多年的大冤案,可不是小事。當歷史的真相大白於天下,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不可能逃脫正義的審判,迫害好人者必將遭到清算。

    當有一天,你親自裁決的非法勞教、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等這一切罪行成為你被起訴的罪證的時候,當你因此而被法輪功學員送上被告席的時候,你如何為自己辯護?是「執行上級命令」嗎?你有書面證據嗎?到那天,哪個上級會替你承擔罪責?誰能保證你有一天不會成為替罪羊?

    當年納粹戰犯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公審時,希特勒罪惡政策的執行者、幫兇無一倖免,漏網者,無論時日長短,被終生通緝。歷史啟示人們:執行命令決不會成為犯法逃脫懲罰的藉口!

    文革後期,中共為了平民憤,對迫害好人的「三種人」進行內部清查,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有數百名緊跟「四人幫」的公安、司法人員、軍管人員,被拉到雲南等地秘密槍決,家人得到的通知是「因公殉職」,很多文革中的風雲人物都成了階下囚。

    黃女士,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這幾年的遭遇,你應該比誰都清楚。最近幾日,再次出現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肆搜捕,已經披露出來的有十二人被綁架。其中,周麗琴、劉開梅被非法關押在南京市看守所,張雪峰被非法關押下關區看守所,張雪峰、劉開梅夫婦家只留下一個孩子沒人照顧;張秀華、孫根蘿、彭桂華、李遠能被非法關押洗腦班。

    法輪功學員是一個整體,被你非法關押的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是我們的親人,你們綁架他們,就是綁架我們,非法關押他們,就是非法關押我們。我們不但會加倍關注親人的冤情,也將加倍關注你的所作所為。「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你的違法行為給無數善良人帶來如此大的痛苦,你如何償還?除了自己改邪歸正、及早停止作惡,沒有其它辦法可以救的了自己。你好好想一想,是不是這樣?

    在此也順告南京市「六一零」副主任周亞東、南京市洗腦班負責人高鵬飛。希望你們都認真學學法律。如果你們還沒有被邪黨洗盡良知,如果你們還有為人的起碼正義,那麼,就請你們憑你們尚存的那點良心想一想,在你們所謂的「法制學習班」上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性暴力洗腦,是真的在學習法律,還是在歪曲法律?是真的在「執行法律」,還是在披著法律的外衣進行著最邪惡的迫害?真正最需要進行法制學習的正是你們這些打著「法制」的幌子肆意糟蹋法律的執迷不悟之人!

    我國憲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立法權。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只有執行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政部、公安部沒有立法權。1999年7月22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以及隨後公安部發布的依據民政部取締決定而做的通告不是法律。不論是決定還是通告都是違法憲法的。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的對法輪功進行誣陷。第二天,《人民日報》發表詆毀法輪功的評論員文章。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這個評論員有甚麼權力和資格給法輪大法定性?恰恰相反,他們的行為是嚴重的違法、違憲行為。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九屆第47次會議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79次會議,分別通過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且不說「兩高」在這裏越權解釋法律,是公然違反憲法,單說這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未做出關於懲治邪教的規定,它們在這裏解釋誰的法律呢?依此將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強加於法輪功,自然是更荒誕的無稽之談。

    到今天為止,中國現行法律中根本沒有一條法律將法輪功定為甚麼「×教」,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所有的鎮壓行為都是違法的,甚至是犯罪!

    迫害法輪功十多年來,你們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 這條所謂的莫須有的罪名迫害了無數法輪功學員,且不說中國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將法輪功為邪教,就是在法庭上,也從來沒有誰能指出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條法律法規的實施!

    奉勸各位儘早抽身,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不要再為中共邪黨的罪惡賣命,不要再對中共邪黨存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有尊嚴的生命來自上蒼,不來自中共,不屬於中共,更不能賣給中共。在九千三百多萬勇士聲明脫離中共,「三退」大潮正在兇猛向前推進的今天,如果你對中共本質依然認識不清,一定要看看曠世奇書《九評共產黨》,對於生活在邪黨欺騙下的中國人,讀過此書,方才能說不枉此生!

    然後,再捫心自問一下,你們是否真的不知道你們的所作所為是在違法犯罪?你們是否真的不知道,洗腦班是在對人非法拘禁?勞教制度是違法的?你們是否真的不知道,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他們沒有罪,你們長時間的、一而再的綁架以致非法關押他們是在犯罪?你們是否真的認為,為了你們的個人利益,就可以不惜一切的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那麼,將來誰來為你們的助紂為虐買單?你們不為自己的未來考慮,也不為自己的家人考慮嗎?!

    望三思!
    南京法輪功學員
    20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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