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甘肅會寧六一零公安國保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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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今生我們有緣共同生活在一個名字很祥和的城市──會寧。在這塊熱土上,我們成了鄉里鄉親,為了這份緣,為了你與你的家人,法輪功學員懷著一顆真誠善良的心給你們寫這封信,無論你再忙也希望你能認真看完。因為它對你的未來極其重要!這話絕不是誇大其詞。相信只要你不帶有任何偏見,你會體悟到我們的一片真心。

九月二十四日這一天晚上,你們綁架了四名法輪功學員,一時間會寧城裏狂奔的警車就像大敵當前一樣的恐怖,似乎文化大革命的歷史又再現。當人們驚愕之餘,得知原來是綁架了當今世上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時,明真相的鄉親們都在憤慨中指責你們,以至罵著中共:「這幫吃著老百姓納稅錢的官匪警察,整起老百姓一點不手軟,整人家十多年了太過份了!再咋整老百姓心也有數,煉法輪功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

然而我們相信,在你們的內心深處你和眾鄉親一樣很清楚的知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確都是好人,他們的信仰沒有傷害任何個人及社會,反之對整個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們也相信你也原本淳樸、你也天生善良。但是中共及江氏集團卻迫使你們違背良知的執法犯法,直接或間接的參與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判刑。使他們身體和精神上受到雙重摧殘,迫使他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的至今還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也許你很無奈,也許你認為這是你的工作,但也不乏有人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和得意,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全國各地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屢屢出現,各地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也已經成為潮流,儘管中共也非法打壓正義律師的正義之舉,但這潮流已勢不可擋。這些也足以說明: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形式都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是天理難容的罪惡。

你和我們法輪功學員一樣有父母兄弟、妻子、兒女,你現在的所為不但會害了自己,也會給你的親人帶來不幸和痛苦,歷史的教訓,是告誡每一個人的前車之鑑:走好歷史關頭,就要在重大問題上不盲從,不急功近利,我們希望你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你職權之內幫助他們,這是為你自己生命的未來最明智的選擇。在此,這裏向你闡述幾個問題供你思考。

一、迫害的違法性

在這裏你們首先必須明確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我們國家究竟誰有權力制定並解釋法律?我國憲法58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才有立法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42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明確這兩點,下面的問題我想你就會有個更清晰正確的認識。

①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公安部發布依據民政部的取締決定而做的通告」它們的決定和通告是不是法律?不言而喻,當然不是。

②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是×教」,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法輪功是×教」社論。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評論員有沒有立法權?他們的話和文章是不是法律?當然不是,江××及其喉舌媒體誹謗誣陷法輪功卻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

③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一個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的法律文件:《關於取締邪教、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但是《決定》中根本未提法輪功一個字,那麼既然全國人大並未給法輪功定性,又怎麼可能成為迫害的依據呢?(法無明文不定罪這是鐵律)

④九九年十月八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別通過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暫不說「兩高」在這裏越權解釋法律,是公然違反憲法的嚴重行為,就說此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未做出甚麼有關規定,那「兩高」又是解釋誰的法律呢?而以此修改的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加於法輪功,當然也就是荒誕的無稽之談了。

《國家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及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上面的問題我們是從法律層面上闡述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以及直接參與人員的犯罪行為。下面我們再從另一個層面上講。

二、迫害的罪惡

縱觀中共歷次運動,它要打倒誰不會超過三天,包括上至國家主席和它自己的七任總書記。可是這次江魔頭為首發動的浩劫似的迫害法輪功運動,無論它導演「天安門自焚」煽動民憤,誣陷法輪功勾結反華勢力,還是「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甚麼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以及殺無赦。但是十二年了,耗資四分之一國家財力、物力,瘋狂的殘酷鎮壓非但沒打倒,反而越打、越壓、越抓、煉的人越多(洪傳全世界)。而期間對『真善忍』的迫害,助長了社會風氣嚴重的敗壞,對國家法律的嚴重破壞,造成整個國家執法機構有法不依,人為的製造社會動亂。特別是「610辦公室」它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它既非立法,又非司法,也不是行政機構,其設置與權力毫無法律依據。僅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僅因在不公的對待下說句公道話,就被罰款、停薪、開除工作(學籍)、抄家、勞教、判刑以及害死。甚至還發生了官醫勾結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人間罪惡!僅會寧就有幾百人被剝奪信仰權利,幾十人強制轉化、被罰款、抄家,十幾人勞教、判刑、開除工作。張曉東、楊立創二人就被迫害致死。

原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溫得慧、副書記賈清賢,「六一零」頭子郭偉,康映祥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已罄竹難書,並早已在國際追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備案在冊,原公安局長宋廷淮、趙志堅、原國安隊長王豔彩、馬效良、贠平等迫害法輪功的兇手在明慧網惡人榜上備案在冊。無論他們走到天涯海角、不管時日長短,終究會受到歷史的審判!古人云:一時強弱在於力,千秋勝負在於理。這是歷史的規律,善惡有報天理輪迴的必然。但是我們不希望你們也追隨他們,其實那並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下場。所以我們才苦口婆心的讓你們明真相,勸善、勸善。

三、獨裁專治自食惡果

邪黨的獨裁與專治,它管天管地還要管人的大腦,管的中國人都在邪黨精神奴役下的思想監獄中活著,活的人沒有了自己。迫使中國人不敢有自己的思想,所以如今的中國人才有了全民向錢看的大潮,人人都加入不擇手段的撈錢、撈權競爭大賽。因為這是中共提倡的,把人的思想引入歧途,道德淪喪。完全喪失了傳統的仁、義、禮、智、信的道德理念。看當今社會,「黃、賭、毒」泛濫,娼妓遍地,假貨盛行,警匪一家,黑社會活躍,官商勾結,花錢買官。有民謠說:「人民公僕變成人民公敵,人民公安變成人民公害。共產黨過去課本中宣傳的德育、智育、體育全面發展,今天卻變成了權欲、錢慾、色慾全面崛起。真到了全黨腐敗、全軍走私、全國造假、全民反黨的份了。」

中共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除導演「天安門自焚」外,還有一條邪說就是「法輪功不愛國,勾結反華勢力」。可是看看中共的高官權貴們愛國嗎?可是他們又有幾個敢說自己是清官?又有幾個不是貪污腐敗包二奶、黃、賭、毒,造假的保護傘?他們才是真正的坑國坑民,亡黨亡國的民族敗類。他們就這樣的愛國嗎?說勾結反華勢力,可他們與他們的家人,為甚麼都忙著把鉅款存國外、孩子送國外?綠卡準備幾十個,留後路,要逃國外。大貪官陳良宇、程克傑等等、等等數不勝數。我們的中華民族即將敗壞在這些所謂的中共廉政高官身上,他們才是真正的反華勢力,才是真正的不愛國。

四、法輪大法洪傳世界

然而在這種亂世的今天,法輪功學員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在大法的熔煉下通過修煉不僅自己健身貢獻於社會,更重要的是精神道德上的昇華帶動整個社會道德風氣的回升,這是造福於人類、造福於當權者的極大好事。同時通過修煉使他們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返本歸真,無私無我,一切為別人著想的好人,因為『真善忍』的佛法已在他們心中扎根。所以中共對法輪功持續十二年的殘酷打壓,非但沒打倒反而弘揚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還榮獲海外各國政府及各界三千多項褒獎。僅《轉法輪》一書已譯成了三十多種語言文字在世界發行,修煉者多是海外的專家學者,商業巨子,或者是有幾個學歷、有成就的有識之士,政界要人。這些不容置疑的事實又說明了甚麼呢?難道外國政府就不怕法輪功搞政治,威脅其政權嗎?在海外煉法輪功的人怎麼就沒有自焚的呢?相比之下誰正誰邪不言而喻。請你們認真想想,思考思考。

五 善惡有報是天理

不管人信不信,「善惡有報」這個天理是真實不虛的,只是修煉的人看得更清楚,更具體。惡報不等於馬上就死,惡報的方式也要看行惡者的具體情況而定,或多病,或丟官,或殃及家人得病有災,或家道敗落,或以不同的形式還命等等,看罪業輕重,也看需要。

就拿你最熟悉的人而言,第一任打壓法輪功的國保大隊副隊長連權真,當年正是年輕有為,血氣方剛。可是不到三、四年光景,人就脫了相,弄了一身病,臉色黢黑,還得了一個怪病,稍微不注意就牙齒緊咬,不省人事,口吐白沫,要及時灌救心藥。也許連權真感到是因他自己迫害修煉法輪佛法的修煉人種下的禍,因此,他就離開了這個崗位。不管怎樣開脫自己,連權真幹的一件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兒可是在那擺著。天理不看一個生命如何表白,而是看其行為的表現。還好,能認錯總比一條道跑到黑好。人生的命只有一條,誰都賠不起。

馬鵬飛是原甘溝派出所所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非常仇視法輪功學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抄家、焚毀法輪功書籍,污衊法輪大法。後來又調到河畔派出所,也是二、三年的光景,馬在河畔鎮看社火時,被人在小腹部位連捅數刀。及時搶救,總算沒出問題。沒遭到更大的惡報,也是上天對他的慈悲。人生的順達和輝煌不是時下的「敢送錢」和所謂的「奮鬥」就能得來的。

常具錄是郭城派出所警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雄心勃勃,很是仇視法輪功學員,想抓出點成績來作為提升的砝碼。在所長孫效元的指使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抄家、焚毀法輪功書籍,污衊法輪大法。可是,也是兩、三年的光景,官沒提升,風華正茂的女兒在上晚自習的路上被車壓的粉碎,慘不忍睹。殘害好人,殃及家人。

楊立創被迫害致死案的責任人遭惡報、禍及家人。

胡巧花,女,四十多歲,原甘肅省會寧縣土木鄉黨委書記。二零零五年七月,她以清理遺留手續為名將法輪功學員楊立創騙回單位。

楊立創當夜被人迫害致死,拋屍水窖。其單位欺騙家屬:本人領了三個月工資後外逃,發現其辦公室有真相資料,還要親屬勸其回單位上班。大約一週後,當地百姓發現了窖中屍體,都說:「這人死的不明不白!」

與此有關的責任人為原會寧縣劉寨派出所所長李永章(男,四十多歲)以及會寧縣公安局惡警。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胡巧花與李永章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抄家、焚毀法輪功書籍,污衊法輪大法。

胡巧花的惡行禍及家人,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她的丈夫楊國強因患胃癌而死。

而劉寨派出所所長李永章則於零九年五月十九日,在會寧縣城維護秩序時被人用磚頭將頭骨七處砸成骨折,至今神志不清。

甘肅白銀一三三隊保衛科長寇徐均遭惡報

甘肅省白銀市一三三煤田地質勘探隊保衛科長寇徐均,他老伴也學了法輪功,很多病都沒有了,身心受益。寇徐均不但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不讓他老伴學煉法輪功。他老伴不聽他的,繼續修煉,可老伴出門、回家,寇徐均不給開門,還叫老伴在地上跪著。後來把老伴請的大法書都給燒了。沒辦法,老伴就不煉了。不到一年,老伴就得腦瘤去世了。

法輪功學員給寇徐均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洋洋得意地把兒子送到寶雞派出所迫害煉法輪功的學員,後來又弄到北京派出所,二零一零年他兒子在北京讓人給殺了。

寇徐均自己也在二零零七年得了腦血栓,走路不便。得腦血栓後,他後來找的老婆也離了婚。過年前,他家著了大火,燒的很厲害,電視機都爆炸了。

六、儘早抽身自保 別當替罪羊

古今中外的預言,無一不談到人類今天的社會亂象及中共的垮台,法輪功的出現和法輪功學員在劫難前救度世人的壯舉。比如唐朝的《推背圖》,明朝劉伯溫的《 燒餅歌》,法國諾查丹馬斯的《諸世紀》,韓國的《格庵遺錄》南宋邵雍的《梅花詩》等無一不驚人的相似。不信你找來研究研究便知其真偽。更叫人不得不信的是二零零二年貴州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迄今已有兩億七千萬年的「藏字石」驚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中科院專家考察證實,這六個字為天然形成,中外一百多家媒體報導(只是報導中不提「亡」字)。現如今成為風景旅遊區,其門票上印有六個字(不信自己去看)。所以說「天滅中共」是天意,不是法輪功要它亡,法輪功只是告訴你這個天機,讓你儘快抽身為自己、為家人保命躲過劫難,切不可參與迫害修「真、善、忍」的修煉人(真善忍是佛法的最高體現),否則就要遭天懲。這也是法輪功學員行善救人勸「三退」的根本原因。

再有你們的上面江澤民這個流氓集團可沒打算對你們負責任,他們對下面的指示都是電話通知、口頭傳達,甚至不讓記錄,下個文件又很快收回,就是因為要自己留個後路,因為中共歷次運動過後為平民憤、保政權,都要來個平反、糾偏。此時,執行者們,看誰能為你承擔責任,那時你不頂罪誰頂罪?

從當年納粹戰犯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公審時,希特勒罪惡政策的執行者、幫兇無一能倖免,對漏網者被終生通緝。從國內當年的文革動亂,到後期中共為平民憤,推出迫害好人的三種人都無一不被清查、罷官、免職。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不得不畏罪自殺,追隨、緊跟四人幫的執行者七百九十三名警察、1十七名軍管幹部都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那些「誓死捍衛毛革命路線」的文攻武衛的造反頭頭,百分之百的被撤職、整肅。

因為法輪功學員是修善的,以救人為目的,寫勸善信也好,逆耳忠言也好,一切是為了你好,希望你能明真相而得救,在你因明真相而躲過劫難後那一刻,到普天同慶大法承平那一天,你能帶著你的妻兒老小開心幸福的走在我們的家鄉──會寧這塊土地上。那時你要記住是法輪大法的師尊讓我們救了你和你的全家。

真心為你好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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