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吉林省白城市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請幫助營救優秀幼兒教師賈桂榮女士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您好!

請您百忙之中,了解一件發生在我們白城父老鄉親身邊的冤案,希望善良正義的您給予關注。

今年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賈桂榮女士,原是吉林省白城市優秀的幼兒教師,寫的一手好字,畫畫也很好,提起九十年代至二零零一年間的賈桂榮老師的「桃李學前班」,在白城西部棉紡廠一帶小有名氣。賈桂榮老師為人善良,對學生十分負責,手把手的教孩子,教出的學生基本功紮實,有的都能達到二、三年級的水平。因此許多學齡前孩子的家長慕名而來,學前班越辦越紅火,最多時達八、九十個孩子。正如其名,她教出的學生真是桃李滿天下。

賈桂榮女士在一九七零年至一九八零年之間還曾在白城市侯家鄉中心小學任教,教學質量在整個鄉出類拔萃,在老師、家長中很有口碑,很多家長都強烈要求自己的孩子進賈老師的班。就是這樣一位優秀的教師,只因為有自己的信仰、憑良心講真話,在二零零一年後多次被迫害、抄家、非法關押,往日紅火的學前班被迫停辦。今年九月一日在河北省秦皇島租住的房中再次遭到綁架,並被直接綁架回她的戶口所在地白城市,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大安市看守所。十月份,在不通知家人和親友的情況下,白城市洮北區法院對賈桂榮女士非法開庭。有消息說賈桂榮女士已於十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準備送長春市女子監獄。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上午九點多,賈桂榮在河北省秦皇島租住的房中和女兒正在做飯,突然三個便衣和四、五個著裝的警察闖進屋中,把賈桂榮連推帶架,強行推上車,直接綁架回白城。事後經了解,這三個便衣是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著裝的是河北省秦皇島市北部工業區派出所的。賈桂榮被國保大隊無理起訴到白城市洮北區檢察院,後轉到白城市洮北區法院。

此次迫害的起因源於三年前賈桂榮所經歷的一次綁架迫害。那是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賈桂榮一家三口前往白城郊區侯家七隊去探親,在路上,出於修煉人的慈悲和自己曾親身受益,給出租車司機講述大法真實情況,真心希望世上的好人都能一生平安。然而,卻遭到不明真相的出租車司機的誣告。中午十一點多,三個便衣闖進賈桂榮親戚家,將夫妻二人及其孩子一同強行綁架至白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隨後,警察又脅迫她的女兒帶著他們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及現金八百多元,沒有留下任何字據。賈桂榮被綁架到白城市看守所,身心受到巨大傷害,致心臟病發作,看守所、國保大隊怕承擔責任,通知家屬接人,由親屬簽字擔保後回家。回家後,本應有一個安寧的環境,靜心療養,可是國保大隊時常上門騷擾,致使賈桂榮的心臟病接連發作,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為了她的生命安全,為了她能靜心養病,不得已她們全家移居到秦皇島居住。

賈桂榮從小家境貧寒,體弱多病,在苦難中長大,特別是結婚以後,生活的不如意、婆媳之間的不和睦,使性格本來開朗的她,整天悶悶不樂,鬱鬱寡歡。本就體弱多病的她又平添了新疾,嚴重的心臟病、婦科病、神經衰弱、胃炎、膽囊炎、肩周炎等,多種疾病折磨得她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就在一九九六年的春天,一個偶然的機會,她有緣接觸到了法輪功。那時正值氣功熱,全國各地氣功多達數十種,人們通過氣功鍛煉獲得了健康的身體。賈桂榮自從走進法輪功的修煉,身體狀況明顯好轉,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常年折磨她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了。身體變好了,心情變好了,精神也變好了。過去上一層樓要歇一歇,現在上三、四層樓一溜小跑,也不喘也不累,真的是無病一身輕。常年久治不癒的多種疾病通過短短幾個月的煉功全都好了,消失了。

面對自己的身心巨變,賈桂榮激動不已。隨著修煉,也讓她明白了,法輪功不只使人祛病健身,而且還對人的道德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要按著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賈桂榮,一個普通的善良的中國婦女,正在朝著這一目標努力的實踐著。

就是這樣一位善良重德的女士,如今卻因為自己有向善的信仰,說真話,將被關進監獄,令親朋好友和認識她的人十分擔心。難道善良的賈桂榮真的傷害了誰、犯了甚麼法了嗎?

參考資料:

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十多年來,中共採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迫害法輪功學員。很多人被中共欺騙,誤以為法輪功違法了,因而很多參與迫害者跟隨中共江氏集團,有恃無恐。其實,按現行的中國法律,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才真正的是在犯罪。

一、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權利

《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可見,法輪功學員不論是對「真、善、忍」的信仰,還是上訪、或講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二、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

首先要明確一個基本的法律理念「法無明文不為罪」,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國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沒有找到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目前越來越多的律師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實際上,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一直在「以權代法」,根本就沒講過甚麼法律。

三、江××的講話和媒體報導沒有法律效力

法輪功教人向善,為修煉者祛病健身,是最正的。說法輪功是「×教」,是江××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隨口說的,而後《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法輪功是×教》的評論員文章。江××的講話屬於個人言論,不是法律。《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更沒有法律效力了,更不能據此而定罪。出現「×教組織」字樣的是「兩高」各自下發的《內部通知》,但內部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江××集團誣陷迫害法輪功,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事實上也違反了國際法,這些罪行必將受到追究。

上百場的無罪辯護證明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才是違法犯罪

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一直冠以「依法」的名義。但是,在迫害持續了十餘年之久的今天,人們發現,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眾多大陸律師以詳實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

2009年11月25日,吉林省集安市公檢法機構互相勾結,對法輪功學員逄增德等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在庭審中,三位律師闡述集安市執法者所有違法事實:1、執法程序違法:警察不著裝,沒有出示工作證、拘留證、搜查證,非法抓人、抄家。2、執法過程違法。3、執法超越職權範圍,違法。4、刑訊逼供。5、取證違法。6、批捕違法:不屬大案要案,必須14天內放人,而集安25天後批捕。違法。7、公訴機關提供的公訴材料是複印件。違法。8、沒有合法的人證、物證。違法。9、所說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的哪個邪教,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在中國法律中找不到。隨意實施罪名抓人、判刑。違法。

2009年7月8日,四川成都雙流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鄧小明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鄧小明做無罪辯護。律師在被法官余蓉打斷二十次後,堅持完成辯護。他當庭指控司法單位對鄧小明的審判是非法的,司法單位還涉嫌五項罪名:偽證罪、濫用職權罪、枉法追訴罪、枉法裁判罪。謝律師當庭對庭審人員說:「今天你們可能不會受到追訴,不代表未來不會受到追訴。」律師希望司法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懸崖勒馬。

真相:一、「4.25」不是「圍攻」而是和平上訪

有些人說:「法輪功4.25不圍攻中南海,政府能迫害嗎?」其實「4.25」不是「圍攻」而是和平上訪,而中共迫害法輪功蓄謀已久。

1992年之後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因此快速弘傳,早已引起江澤民集團的強烈恐懼和妒忌。從1996年《光明日報》誹謗法輪功開始,中共就有預謀地計劃迫害法輪功。1998年公安部把法輪功內定為×教準備鏟除,但因為未搜集到任何一條所謂罪證而不了了之。1999年4月11日,政法委書記羅幹的連襟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覽》發表了一篇誣蔑法輪功的文章,為澄清事實,數千名法輪功學員善意的前往該雜誌編輯部說明身心受益的事實,在出版社方面準備發聲明更正之際,4月23日,天津市突然出動防暴警察300多名,毆打和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致使學員流血受傷,45人被抓。天津市政府對去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說,抓人是北京的命令,要解決問題得去北京反映情況。4月25日,法輪功學員們抱著對政府的信任,依法到中南海附近的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和平上訪,希望釋放天津學員,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當朱鎔基總理與法輪功學員代表進行了會談,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後,學員們於當晚平靜離開。他們沒有口號標語,安靜祥和,秩序井然,走後地上乾乾淨淨,連警察扔的煙頭都被法輪功學員撿起來帶走了。「4.25」和平上訪得到了海外媒體的高度評價,被稱作「中國上訪史上規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圓滿的上訪」。而江澤民卻強行推翻總理的開明決定。1999年6月10日中共官方口徑還說法輪功是「聚集中南海」,7月22日就改成了「圍攻中南海」,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

二、「天安門自焚」是一場騙局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自焚事件。事後,中共馬上栽贓到法輪功學員身上,利用其掌控的媒體系統,鋪天蓋地地把自焚謊言散布到世界的各個角落。其實,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殺生和自殺都是禁止的。隨著真相廣泛傳播,很多民眾都知道了自焚是假的。各國媒體指出了十二大疑點,如女孩劉思影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卻聲音清脆地接受採訪。按照醫學常識,至少幾天內她都無法說話,可電視上小姑娘卻帶著插管,底氣十足、聲音清脆地唱歌,這是個醫學奇蹟嗎?不過兩個月後,早已脫離生命危險的她突然死亡。另外,燒傷病人最怕感染,而採訪的記者既無隔離衣,又無口罩、帽子就近距離採訪,嚴重違反醫學常識。「自焚者」王進東的衣服、面部都被燒壞,而兩腿中間裝有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最易燃燒的頭髮也還在頭上,而拿著滅火毯要救他的軍警,等他喊完口號才不急不慌的給他滅火,像拍戲一樣。從「焦點訪談」最早播放的自焚錄像的慢鏡頭,會發現劉春玲不是被火燒死,而是被軍警用重物擊打頭部倒下。國際著名的《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2月4日頭版頭條發表了調查報導《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郵報記者親自到劉春玲的家鄉開封實地調查,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練法輪功。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的聯合國會議上就提交了天安門自焚案的分析錄像帶,揭穿了自焚錄像的多處造假,並聲明:「我們的調查表明,真正殘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國(江××)政府……該事件是由該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國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法輪功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種崇高的信仰。對「真善忍」的信仰,使人變得真誠、善良和寬容,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都有百利而無一害,卻遭到江××集團利用權力如「文革」一樣的造謠污衊與暴力打壓,使中華大地又一次陷入政治運動的血雨腥風,使道德與法制又一次大倒退。而千千萬萬善良、講真話的法輪功學員只是想告訴所有世人:法輪功絕不是中共電視、報紙等輿論宣傳的那樣。真心希望人們不要被謊言欺騙,不要敵視、迫害善良,因為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對「真善忍」的敵視就是給自己留下災難的火種;對慈悲每個世人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是迫害者自己在把自己推向懸崖;十幾年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和平的表現足以說明,法輪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沒有想要誰手中的權力,只是一種傳統平和的佛法修煉。面對無理的迫害,已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上億的修煉人,也從無暴力抗爭,國內國外都只是平和的用各種真相媒體、真相資料告訴人們法輪功是甚麼、在遭受怎樣的迫害、是誰在迫害,呼籲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共同用人類的良知和普世的法律來早日制止迫害,嚴懲中共的迫害集團,還修煉人最基本的修煉自己的權力。和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一樣,賈桂榮女士的所言所行都是在中國憲法和現行法律的範圍之內,真正依法行事,就應該立即無條件還她以自由,還一個家庭以平靜和團圓。願您了解真相,「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人做事天在看」,在好人遭受苦難時,您心中的善念和對善良的呵護一定會為自己帶來美好與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