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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體育訓練基地廚師做好人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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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雲南省昆明體育訓練基地廚師陳敬武於八月三十日寫信給體育局,對自己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卻遭到十年迫害提出申訴。

以下是陳敬武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一九七六年一月到昆明體育訓練基地做廚師工作,一九八七年擔任膳食科科長,一九九七年任業務科副科長。由於生活很不自律,整天沉迷於酒、色、財、氣之中,又爭強好勝,所以年紀輕輕就搞的一身病,較為嚴重的有鼻竇炎、鼻膜炎、鼻甲肥大、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炎、腳氣病等,經常跑醫院,但又老醫不好,搞的整天疲憊不堪。基於以上種種身體原因, 我於一九九七年五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至今已修煉十三年了。 經過短短幾個月的修煉,以前身上的幾種病都不見了,使我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高與昇華,對宇宙、生命、萬事萬物也有了全新的認識,深感今生修大法真是太幸運了!

這樣的高德大法理應受到政府的讚譽才是。然而江澤民由於妒火攻心與中共一起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了軍隊、武警、警察、各級政府和國家公職人員、一切宣傳機器和大量的資金,發動了這場人類歷史上最為慘無人道、最荒謬絕倫的對大法和大法中修煉的人們的血腥殘暴的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我本著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態度選擇了自己的良心和道義,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此,我們全家飽嘗苦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由基地保衛科科長夏安吉和唐生智送到省體育局松茂水上訓練基地報到,參加盤龍公安分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邪惡組織)辦的為期十天的洗腦班。在這十天中被逼著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才准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盤龍公安分局610邱大隊長為首,把我綁架到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多天,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單位對我開除了黨籍、撤銷了副科長職務、停發了工資。

二零零四年二月初,我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拓東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我,單位領導和盤龍公安分局610邱大隊長一起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家翻的亂七八糟,我的妻兒又一次受到驚嚇。之後二十多天我的行動受到限制和監控。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上午十點多鐘我正在上班,單位領導和兩名警察把我騙上了一輛單位的麵包車,車開出去三、四公里後,一名叫李金昌的警察拿出一張勞教通知書宣布我被勞教三年,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並加期十個月,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才回家。單位停發我近四年的工資,給家中妻兒的生活造成極大的痛苦和負擔。

回來後,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公安分局警察、民族村派出所警察多次借故來騷擾我的生活,給家庭帶來壓力,妻子最終承受不住提出離婚,使我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根據中國現有的憲法和法律,中國政府從未禁止過法輪功,也根本找不到任何禁止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信仰法輪功自由,宣傳法輪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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