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一點多鐘,河南省淮陽縣國保大隊教導員劉冠華、警察王樂,開一輛白色警車闖到村醫院,向一名正在輸液治療的男子出示傳喚通知書。
該男子是法輪功學員赫俊英的丈夫,因半邊身體不靈活入住村醫院。他的妻子赫俊英已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漂流。
看到警察劉冠華、王樂出示的傳喚通書上寫著要他立即到淮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接受訊問、否則予以拘傳,赫俊英的丈夫不得不拔掉正在輸液的吊瓶,由小兒子攙扶著,搭車到淮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淮陽縣國保大隊警察王樂問赫俊英回家過沒有,赫俊英丈夫說沒有,王樂便威脅道:知道回家不報,你就是犯法。
赫俊英的丈夫遂向劉冠華、王樂要手機號碼,說好跟他們聯繫,兩警察都心虛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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