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那是二零零一年八月份的一天,因我的孩子高考,貧困學生由學校同意給出名額贊助學費上大學,畢業後回本市工作,不用還貸款,學校提名名單沒有我家的孩子,於是他自己跑到電視台問個究竟。電視台記者到孩子的學校進行採訪,但是學校領導說:「你們贊助任何學生都行,但這個學生要三思而後行。」當知道我學法輪功後,電視台台長和主任、副主任、記者一共四個人到我家,記者在我家拍照,孩子的三好學生獎狀全部拍照。接著記者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條件是孩子四年大學學費、生活費由電視台贊助。當時有台長、主任、副主任、記者。
我回家後,孩子和我也說了情況,我問孩子這個問題看你的意見,因為孩子知道法輪大法好,也聽師父講法,孩子說:「不能要,那是出賣大法我不同意!」我和孩子商量好後,無論如何用甚麼樣的方法我們都不同意。
記者給我打電話動員我,說讓我放棄大法修煉,不要放棄贊助這事,這樣的機會不多,他也盡力了。但是我用盡我所有表達的能力給他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大法是叫人做好人,是修真善忍的。我就看了一遍《轉法輪》書,我的人生觀就改變了。法輪功你知道我是用甚麼換來的麼?是生命!是生命啊……
現在孩子已經走上了工作崗位,在大法中也得了福報,孩子有一個人人都羨慕的工作,我們家也在大法中得了福報,我們全家都學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