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姜淑娥自述被惡警綁架、抄家經過:
我叫姜淑娥,女,今年四十三歲,是萊西城區法輪功學員,現在城區租房住。(因我的家庭在二零零一年被萊西惡警、惡法官王青雲違法拆散,至今沒有合法離婚手續,明慧網上已有報導)。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號下午三點半左右,我騎著房東家的電動車外出時,走到萊西李家曈東(立交橋處)往北拐彎時,一輛黑色轎車開到前面擋住了我的路,惡警李為魁(當時不認識是李為魁)邊打電話邊從車上下來,當時我想從轎車的左邊過去,司機也把車往左邊開過去,把左邊的路全擋死了。我想倒回車從後邊過去,這時看見後邊也過來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我身後,惡警張魯寧從車上下來了,我看見張魯寧時還和他打了一聲招呼(當時我不知道是來抓我的)。這時惡警張魯寧說:老薑,上車吧。惡警李為魁也過來往車上拖我,我質問張魯寧:「為甚麼綁架我?」張魯寧說:「沒有綁架你,只是問你點事,問完你就回家。」我又質問張魯寧:「有事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到我家裏去找我談?為甚麼在路上綁架我?」惡警張魯寧趁機搶走我電動車鑰匙。這時,惡警李為魁、張魯寧、還有一個「六一零」人員姓林的,過來掰開我握電動車的手,往車上拖我,我不配合他們,也不上車。我就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法輪功學員了。」最後我被惡警綁架到公安局大院裏。
車剛停下,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就拿著手銬從樓上下來,打開我坐的這輛車的車門,一邊給我戴手銬,一邊搶我兜裏的鑰匙。我一邊掙脫手銬、一邊緊我兜裏的鑰匙,女警察對司機說:「拿出你那副手銬來我就不信戴不上。」我說:「手銬是銬壞人的,不是銬法輪功學員的。」他們四個人拿著兩副手銬銬我一雙手,還一邊搶我兜裏的鑰匙,最後,惡警強制給我戴上手銬,鑰匙也被搶走了。
沈濤過來對他們(其中一個司機、一個警察、一個「六一零」人員)說:「先把她拉望城(指望城洗腦班)。」我一直是被戴著手銬拉到瞭望城洗腦班的,就連上廁所也不給解開。開始我要求上廁所並給我解開手銬時,他們說沒有手銬鑰匙,我說:不解開手銬怎麼上廁所?等我再次要求上廁所時,他們就打電話請示沈濤說姜淑娥要上廁所,並要手銬鑰匙時,沈濤說:「讓她等一會兒再上廁所,人(是指一個女的)一會兒就去了。」不知等了幾個小時,拿鑰匙的小司機才拉著一個小女警察來,我才得以上趟廁所。
晚上大約有八點以後了,惡警沈濤、張魯寧、還有隋國勤也去了洗腦班,沈濤就問我:「萊陽開庭你甚麼接著請帖?你沒去?我去來,並且我還進去聽聽,就是那麼些事就是了。」我對惡警沈濤說:「你不要再說了,你手裏還有好幾條法輪功學員的人命呢。」當時房間裏還有一個不明真相的小警察,小警察看看我,又看了看沈濤。
又過了一會兒,法輪功學員蔣華也被綁架拉來了,蔣華和我被關在一個房間裏。接著,我被惡警沈濤、張魯寧叫過去問話,不管問甚麼我一概不配合,我再次質問張魯寧:「為甚麼綁架我?」張魯寧說:「有人舉報你,說你帶著東西滿街跑。」我說:「你撒謊。」我再次勸善他們別再作惡了,就是不為自己著想也得為你家人著想啊。沈濤衝著我說:「這句話你不配說,你哪裏有家,你哪裏有為你家人著想來。」我對沈濤說:「沈濤,今天導致我的家庭妻離子散的全是你一手造成的,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看我不配合他們,就叫我回到關我的房間了。
清晨二、三點鐘左右,我和蔣華一起走脫了。
後來得知:惡警搶走我的鑰匙後,非法闖進我家,洗劫了整個家(是我租借的房子,當時我的房東不在家,已經出差好幾天了,據估計也好回來了),搶走我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還有摩托車、手機等物品,就連我房東的一條白金項鏈也被盜走。家裏被翻的一片狼藉。惡警們又拿著我的鑰匙,打開蔣華家的門,綁架了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