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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邰惠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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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七日】(明慧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雲南法輪功學員邰惠被玉溪市華寧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邰惠不服法院判決提起上訴,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盤溪縣看守所,看守所拒絕家屬看望,惡警態度非常惡劣。

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雲南法輪功學員邰惠在華寧縣盤溪鎮對小學生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惡意告發,於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華寧縣公安局惡警在自營小吃店綁架,隨後惡警非法抄了小吃店並搶走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十月一日,邰惠的家人聞訊趕到盤溪派出所詢問,才得知邰惠被非法關押在盤溪縣看守所,惡警不准邰惠家人看望,連衣服也不准送進去,最後只留下兩百元錢轉交給邰惠。隨後幾天邰惠家人多次打電話詢問相關情況,均遭到惡警拒絕。

請知道更多情況的同修補充。

華寧縣公安局:電話:0877-5012615,5011114
傳真:0877-5015304
華寧縣610 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地址:華寧縣 寧州鎮 寧陽路政府辦公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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