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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非法勞教 李玉芬目前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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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李玉芬,女,四十七歲,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人。她因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多年來遭左旗中共黨徒、警察嚴重迫害,並且失去了家庭。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她從呼和浩特勞教所被釋放後,李玉芬無家可歸,居無定所。

(一)非法騷擾 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左旗公安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汪其格、國保大隊長圖布信、白秀珍等,指使左旗林東鎮派出所的四名警察到李玉芬家去「上班」,專門看著她,不許她出家門,在她家一呆就是好幾天。從此以後,左旗不法人員經常去她家騷擾,多次非法抄家,攪得她們全家人不得安寧。

二零零零年十月末,圖布信等人把李玉芬騙到公安局。後來,李玉芬與其他被抓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又被押送到看守所。她們被多次非法審訊,逼迫寫「保證」放棄修煉。關押兩個月後,家人被勒索三千元所謂的「保證金」,才把她放了。

回家後,左旗政法委書記李國等不讓她丈夫(也在政法委工作)上班,讓他在家看著李玉芬。李國還從外地找來幾個人向她散布歪理邪說,讓她寫「保證」:不上北京。她不寫,左旗政法委就把她丈夫調出政法委。

(二)遭非法勞教 酷刑迫害

以赤峰市公安局的鮑曉宇、王某某為首的四人調查組,夥同左旗政法委書記李國、「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主任朱子傑、副主任張榮山、公安局長黃景祥、汪其格、圖布信、白秀珍、劉建國等,綁架多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張榮山、圖布信、劉建國、公安局翟亞傑等十多人到李玉芬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她家的播放器和煉功帶,把她劫持到左旗公安局。到那後,看到先抓去的多位大法弟子,都被戴上手銬銬在窗戶上,在太陽下暴曬,還不讓睡覺,不讓喝水,每天只讓吃一頓飯。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中午,由八名警察站著隊把李玉芬等戴著手銬押送到左旗看守所迫害。兩個月後,非法勞教她二年。為此,給她的親人造成極大的傷害,她十歲的孩子正需要母親照顧和引導;她年事已高的父母經過煉法輪功身體已經很好了,可是經不起左旗邪惡黨徒的一次次恐嚇、威逼他們放棄法輪功,再加上三個女兒都被非法關押,他們承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和對女兒們的過度思念、擔憂,結果舊病復發,含冤離世。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在不告知家人的情況下,將李玉芬、段學芹、季雲芝、張亞娜、李玉蘭、王秀芝、陳慶新共七位大法弟子送赤峰某看守所羈押,後來又非法押送到內蒙興安盟圖牧吉勞教女隊迫害。先後又把李勝軍、王曉燕、李樹傑三位大法弟子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

李玉芬被非法關押在圖牧吉勞教女隊二中隊,她被強制「轉化」迫害。李玉芬被惡警迪某某隔離,讓她在警察辦公室搭地鋪,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讓與別人接觸。副大隊長周某某和二中隊長羅進芳對她拳打腳踢,薅著頭髮拼命往頭上臉上掄拳,打累了坐那歇著,歇完再打,把她的臉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腫的非常大。很長時間才消下去。這樣被隔離迫害近一個月。她還被強制奴役,經常每天幹十幾小時的農活,有的重活男人幹著都費勁,也強迫她們幹。

(三)關押在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九月早晨六點,派出所長蔡福雲和警察賈某某去李玉芬家,叫李玉芬去一趟派出所,謊說有事核實一下,一會就回來了。結果去了之後,四個惡警把她抬到車上送赤峰洗腦班迫害,強制灌輸污衊法輪功的歪理邪說,利用威脅、恐嚇的方式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赤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赤峰市「六一零」楊春月、陳曉東等。

(三)再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派出所警察張廣生等在李玉芬家的樓門口綁架了她,沒有任何理由直接送到看守所,惡人給她編造一些理由非法二年勞教,看守所所長那順等強制性的、野蠻的把她胳膊擰背過去往編造的黑材料上按手印,強行照像。

付秀雲、原左旗公安局長德日吉乎、唐國志等指使看守所法醫汪基拉、張鳳文等把李玉芬非法押送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同時被非法勞教、押送走的還有王曉燕,李樹傑、李勝軍。

在勞教所,李玉芬被隔離關押,多名吸毒犯和散布邪說的人對她二十四小時監控,輪番向她灌輸誹謗大法的謊言,逼迫看誣蔑大法的光碟或用偽善的方式花言巧語,企圖達到讓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還強迫她每天十幾小時的奴役勞動。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她被釋放後,因迫害失去了家庭,因此她無家可歸,居無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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