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給曹縣公安國保大隊幹警的一封信

  • 給中原油田的各位領導和職工的信

  • 給曹縣公安國保大隊幹警的一封信

    曹縣公安國保大隊的幹警們:

    3月3號在中央兩會期間,你們國保大隊的邵殿偉,安呈華帶領數名幹警先後綁架了大法弟子朱文蘭,劉付英,並到我縣部份大法弟子家中進行了非法抄家、騷擾。理由是,她們家裏有大法書籍《轉法輪》,和懷疑她們還在煉法輪功。在此,對你們這種執法違法、犯法和無端迫害善良的行為我們提出質疑:你們是我縣的主要執法機關,本應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你們與百姓之間是魚與水的關係。大法弟子是最善良的百姓。目前,朱文蘭,劉付英卻被你們當作犯人非法關押在曹縣看守所遭受迫害。

    作為一名法輪功的修煉者,因保存了一本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就犯法了嗎?放眼看看我們的大大小小各類書店、書攤、圖書館,包括家庭藏書,有誰能說出有書多少種?多少冊?不管是古代的,現代的,國內的,國外的;黑,黃,紅,白,就法律而言也沒規定保存乃至閱讀哪本書就犯法!而為甚麼我們法輪功學員單單保存一本《轉法輪》就「犯法」了呢?就得被抓、被關、被判刑?那麼《轉法輪》到底是一本甚麼書?他為甚麼能使當權者這麼害怕?見到一本《轉法輪》就如臨大敵?!

    在此,我們籲請所有的執法幹警能親自讀一讀《轉法輪》,哪怕是粗略瀏覽一下也好,看上面到底寫了甚麼?

    大法師父在《轉法輪》首篇「論語」中第一句寫道:「「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顯而易見《轉法輪》論述的是佛法,是科學,而不是所謂的迷信與唯心。我們翻開正文第一章第一句說:「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開宗明意,這本書對社會、對學員是負責任的。接下來,師父說:「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們今天在學功的人,這些心更得放下。」「我們是按照宇宙演化原理修煉,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我們修煉。我們煉了這麼大的一個東西,等於是煉宇宙。」《轉法輪》中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第205頁中寫到:「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都是應該的,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第325頁寫到:「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否則,你算甚麼煉功人?」這種種論述通篇皆是,由於篇幅所限,只摘取以上幾段。白紙黑字,歷歷在目,如果抱著純正的心態去讀去看,去公正的評價,而不是心懷鬼胎故意篡改,歪曲,栽贓(在10年的迫害中,這種流氓手段太多了。)我們不難看出或感受到,這是一本叫人做好人的書。再看下去你就會認為是一本教人向善的書。就是要讓人從一個為私為我的本性變成無私無我、完全為著別人著想的人。當然,裏面也講了許多修煉的高深法理,對於不修煉的人來講一時還理解不了,那是因為你未走進去或人類的科學和人類的發展還沒達到那程度,但對社會肯定只會起到正面影響,不會起任何負作用。

    正是這樣的一本書,在極短的時間內使全國一億人走上了修煉的路。使多少個長期受病痛折磨的人得到了康復;使多少個破碎家庭破鏡重圓;使多少個為非作歹的浪子回頭;使多少個惡貫滿盈的毒、賭之徒去掉惡習;使多少企業、工廠效益好轉;使多少單位風氣改觀;使多少人明白了做人的真諦和怎樣做人,等等等等。單從經濟上講,以我縣醫藥費為例:請對那些煉法輪功的幹部作個調查,就她們在修煉大法前後報銷的醫療費做一個對比,看看這中間到底有多大的差別?如果都像修煉人這樣,我縣的醫療保險還會超支嗎?百姓修煉大法能給國家帶來多大的好處。法輪功的修煉,對健康人的體魄,促進人的道德回升,截窒人世的道德下滑,穩定社會秩序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像《轉法輪》中描述的:「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哪做的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那麼人類社會也就變好了,道德也就回升了,精神文明也就變好了,治安狀況也就變好了,說不定還沒有警察了呢。用不著人管,人人都管自己,向自己的心裏找,你說這多好。」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目前《轉法輪》已被譯成20多種文字出版。然而,在一個自稱人權、經濟、政治「最好時期」的中國卻因有了這本書而犯法,誰是誰非,誰正誰邪,還用再多說甚麼嗎?

    煉法輪功真的犯了法了嗎?

    從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縣公安秉承上面旨意,對我縣大法弟子的迫害打壓從未間斷過。在你們的迫害下,我縣法輪功學員先後有幾百人次被非法關押,30多人被勞教、判刑,上百人被抄家,被勒索,遭巨額罰款近百萬元,十幾人被強迫買斷,下崗,攆出單位,使很多大法弟子生活沒有著落,遭遇巨大困難。街道,村委,派出所,縣公安動輒就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恐嚇,使大法弟子和家人長期處於高壓恐怖之中,精神飽受熬煎。別說自由信仰權,就連起碼的生活權、生存權都不能保障。

    即使這樣,大法弟子仍嚴格遵循「真、善、忍」的最高修煉標準和恪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原則,在極不公正的對待下,以在大法中修煉出的無比堅韌默默的承受著,忍受著。總以為是黨政官僚誤解了我們。歷經了風雨魔難,經過長時間的冷靜思考,方知道我們想錯了,這不是「誤解」,是世間一場敗壞與回歸的正邪大戰!

    公安幹警是執法人員,其中不少是法律科班出身的知識人士,甚至有的具有法律專科的碩士、博士頭銜,對法律的熟諳成度要比我們普通民眾多的多,因為你們是學習、研究、執行法律的。在我國憲法中,我們知道有信仰自由,言論結社自由,有健身的權利,有哪一條規定煉功修煉違法呢?我們又究竟違犯了哪門子法?打壓法輪功的十年以來,沒有哪一個人能說出這鎮壓憑借的是哪一條法律。僅民政部和公安的一個通知,充其量最高也不過是根據兩高的一個甚麼「解釋」,這解釋可不是法啊!人大從未立過煉法輪功違法的法。我們要問一聲我們的法律工作者研究者們,法律執行者們,在一個自稱「以法治國」的「法治國家」裏,打壓一群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的善良民眾,無端的剝削他們的人權,人身自由,這是不是違法?

    還有,對煉法輪功者沒有關押期限,「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就地火化」,「對法輪功怎麼做都不過分」,還有法院不接受法輪功學員的起訴,律師不准為法輪功辯護,否則要以取消執照、取消資格相要挾。至今,全國被迫害致死的有名有姓的法輪功學員已達3000多人。這3000多人是誰?這些學員都是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甚至在派出所六一零辦公室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有的是在被折磨至奄奄一息的死亡前夕被推出這些場所的,是哪個法官、法庭對他們判處死刑的?如若沒有被判死刑而被活活折磨致死,為甚麼不允許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罪責?相反還讓他們逍遙法外,甚至為此而得到升遷。這一切一切難道是衡量中國如今成為了一個「法治最好時期」、「執法最公正」的國家的標準嗎?你們常對我們說:煉法輪功的沒有犯罪感!你們說的很對。我們衡量是否對錯的標準是法輪大法,我們心中有法,我們是按著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導我們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況且我們的所有一切行為都是在國家的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所有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學員,你找不到他的任何犯罪主觀,客觀客體,既然沒有犯罪要素,無罪而判罪乃是千古奇冤,被栽贓陷害者為何有犯罪感?倒是你們這些執法人員,法律的「專家」們倒應該想一想是不是自己在執法犯法,在犯罪。你們所做的將會受到歷史的審判!

    我們真真切切,明明白白的告訴你們打壓迫害法輪功是執法犯法,在犯罪。違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在你們家庭中,家族中,親朋好友中,在你們身邊,不乏有修煉法輪功人員,你們也會清楚的知道他們修煉中的狀態,長期病魔纏身卻痊癒了;矛盾的家庭和睦了;心胸狹窄的為一點蠅頭小利去爭去鬥的變成樂於助人、大公無私了;經商者轉變了心態,童叟無欺,公平交易;打工的早來晚走,愛崗敬業。請調查一下,監獄裏那些為非作歹,謀財害命者中是否有法輪功學員?社會上打架鬥毆擾亂社會秩序的有沒有法輪功學員?那些「昨日萬戶侯,今日階下囚」的腐敗官員中是否有法輪功學員?和大法弟子的接觸中,在非法審問大法弟子的過程中,你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們知道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這句話讓我們知道,你們這些知法犯法者中的絕大多數是有善念、良知和是非標準的。你們的善念,良知並未完全泯滅,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在被迫害中,在痛苦中還一遍又一遍給你們講真相的原因。我們深信,終有一天你們會明真相,得救度。明白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

    我們也曾質問過你們:「既然我們是好人,你們為甚麼要迫害好人呢?你們的良心不受責備嗎?」幾乎是眾口一詞的告訴我們:這都是上級的事,我們是執行上級的,沒辦法!聽後我們為你們感到悲哀。一個執法機關,一個執法者到底是以法律為準繩,還是以某個上級的指示為準繩?中共?不是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法制國家」嗎?事實上,打壓法輪功並沒有法律依據,而是憑藉著某個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獨裁者的信口雌黃,發動了這場持續了十年的有史以來最野蠻荒唐的鎮壓。千古奇冤,是中華神州的奇恥大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大不幸

    僅就執行上級指示而言,也該有個是非標準吧?公務員手冊中,不是有規定對上級的錯誤指示不抵制,負有直接執行責任嗎?不加思考的,不講對錯的執行上級指示,甚至認為錯了也與我無關,這要麼是太自私了,要麼你可能是被愚弄了,被利用了。如果有一天,當一個新政府要對迫害法輪功的人進行清算時,你們現在的「上級」能為你承擔責任嗎?你能脫了幹繫嗎?請再想想,以往的各項運動中共都是用紅頭文件下達命令的,為何唯獨迫害法輪功的任何指示從沒有正式文件下達?而是以口頭、電話,電郵等形式,並要求傳達後,將以上這些傳達記錄銷毀?這不是銷毀罪證,為以後推卸責任做準備嗎?另外,法律也絕對不會因為你是受人教唆而不治你個人的罪。二戰後,國際海牙法庭在紐倫堡對納粹的審判中,就連殺人的護士、醫生也沒有因為是「執行上級的指示」而能逃脫掉自己的罪責,照舊被判死刑。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切違法者都會受到法律的審判,這是法律的公正之處。在此,我們也告訴你一個天機:在這宇宙中,一個生命無論做甚麼,他都得自己負責,都得自己償還!

    還有很多想給你們講,如天安門自焚偽案,所謂「煉法輪功不許吃藥」,煉功人「殺爹殺娘」等等那些誣陷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有當前法輪大法在世界洪傳的形式;退黨保平安等等,但是篇幅有限,以後看機緣吧!希望你們能多看看大法的資料,多了解一下真相,所有這些都會使你有被救的希望。

    大法弟子在迫害中,面對邪惡的殘酷鎮壓,面對鐐銬,鐵窗,面對著非人的折磨,甚至有失去生命的危險,依然在給眾生講真相,夜以繼日,風雨無阻,鍥而不捨。因為他們看到了一個可怕的現實:天滅中共。5000萬人退黨大潮已使邪黨滅亡在即,不想讓你們和眾生與紅魔一起遭殃,不想讓你們當它的殉葬品!中國有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必報是天理,現代人叫「自然法則」。打擊善良,迫害正信,謂之大惡。你可知道你們迫害的可不是一般的好人,他們是一群信仰修煉宇宙大法的善良人。古人還都說施捨僧人一口飯積十年的福份呢!你們的所為,後果可想而知。

    我們的一切努力,一切方式,是要能喚起你們的善念,良知,給你們自己,給你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你們能夠被救度,是我們的目地,再苦也值得。因為大法造就的生命是為他人的。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對善良民眾恃權作惡的壞人,如不悔悟,都將被加入國際追查的惡人榜。無論時日長短,必將對其追查到底!這些行惡者必定會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懲罰!

    近幾年來,各級政法委、「六一零」、公安、派出所警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惡報的越來越多,他們很多人年輕力壯卻突然得怪病或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的意外死亡,有更多的是得了絕症,還有的是突然意外傷殘或者家庭遭遇種種不測,等等,僅在國外《明慧網》上曝光的已成千上萬。指出這些只是希望你們能夠驚醒,引以為戒。千萬不要步王長安,張軍良等人的後塵。

    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不為生命留下遺憾,乃是我們之所願!

    最後我們奉勸:不要繼續走惡黨為你們設下的不歸路,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吧!

    最後我們要求:儘快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朱文蘭,劉付英!停止騷擾我們這些善良人的生活。

    願你們都能做出明智的選擇。

    曹縣大法弟子


    給中原油田的各位領導和職工的信

    中原油田的各位領導、職工及朋友:您好!

    同為中原油田的一員,就是我們的緣份。今天作為您的朋友,為了您生命未來的美好,希望您能耐心的把我的這封信看完,畢竟我們的肺腑之言是對您的關愛和負責啊!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原油田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凌駕於國家法律和各級政府之上的非法組織,因始建於九九年六月十日故稱「610辦公室」)韓青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未停止過。九年來大法弟子面對無理智的迫害,忍受一切痛苦,一直以善心講真相,呼籲停止迫害。龍鄉真言小冊子的問世,像一把利劍撕破了韓青的偽善,她惱羞成怒,為了打擊報復,兩會前她使用跟蹤、盯梢、蹲坑、監控、監聽電話、上網排查、抄家,進而綁架、非法勞教等卑鄙手段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

    二月十四日中原油田年近七十歲的張桂珍又一次被綁架到濮陽市看守所。我們聽到這個消息之後又震驚又痛心。

    張桂珍,年近七十歲的老人,一生坎坷,飽經風霜,為甚麼要堅持修煉法輪功呢?未修煉法輪功之前,老人患有嚴重的胃潰瘍、心臟病、關節炎、氣管炎、低血壓等重病,常常頭暈目眩,藥不離身。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的病痛全都好了,從此精神奕奕,安心工作,家有四個兒女,她卻幾乎包攬了家裏所有的家務。老人家有個大伯哥,因得腦血栓,半身不遂,因無兒無女,張桂珍就把他從農村接到自己家,一住就是八年;張桂珍無怨無悔的細心照顧他。大伯哥因長期生病,心情不好,張桂珍有時還得承受大伯哥的無理責罵。在丈夫去世後的三年裏,家裏除了她自己的僅有的百元錢的退休金再沒有其它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張桂珍自己省吃儉用,也要給大伯哥買好吃的,還要給他治病。老人幾年如一日照顧著癱瘓在床的丈夫的哥哥,直至這位大伯哥去世。在大伯哥去世的頭幾個月裏,老頭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有時他不小心掉到地上,張桂珍弄不動他,都是無奈的跑到外面,請求不認識的男職工幫忙,將大伯哥抬到床上。張桂珍經常難為的掉眼淚。大伯哥去世後,她又把他的骨灰盒送回老家安葬。為此老家的鄉親及鄰居都敬佩這個善良的老太太。

    在現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裏,有誰能主動照顧一個無錢無勢與自己不太相干的病人?老太太經常說我是因為煉了法輪功才這樣做的。

    就在老人準備幸福的安度晚年的時候,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了,老人不但失去了往日的寧靜生活,還開始了這一生中最苦難的日子。

    在法輪功中親身受益的她,不願違背良心放棄信仰,為此已四次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拘留所,多次被逼迫進洗腦班,所遭受的殘酷迫害的痛苦是常人難以想想的。

    再說說老人的兩個女兒。大女兒叫張曉君,二女兒叫張小波。她們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多次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多次慘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張曉君因說了一句法輪功是被誣陷的,就被綁架到山東東明縣看守所迫害。為了抗議這種迫害,絕食二十多天的她被中原油田「610」韓青和段崇禮指使的獄醫,強行綁在椅子上插鼻管野蠻灌食。後被強行送到鄭州十八里河非法勞教三年。勞教所的惡警為了讓她放棄信仰,完成「轉化」率,多拿獎金,對張曉君進行了三天三夜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第一天整晚不讓睡覺,只許站在一個她們指定的地方罰站;第二天上午來了四、五個吸毒人員強制給她穿上一種叫約束衣的衣服(這是一種刑具)有二個長長的袖子,穿上後,將手反擰到後背抬到最高處,用繩子捆上(只有去廁所時才給解開繩子),這樣人不能正常站立,身體是彎曲的,再用繩子把雙腿綁上,頭上再戴個反覆播放謾罵師父的耳機。為了不讓她說話,惡警又指使惡人抓住頭髮往嘴裏塞抹布。這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真是就讓人痛不欲生。在極度疼痛時,張曉君曾把頭往牆上撞。惡警在達不到目地時,指使惡人將繩子捆的更緊。就這樣張曉君被酷刑折磨了兩天兩夜;鬆繩後胳臂劇痛,不能睡覺,手握不住東西,胳膊抬不起來,雙腳失去知覺,雙腿雙腳至今還是麻木的。回家後骨瘦如柴,同事們都不敢認她了。由於長期受到精神與肉體的折磨及多方面壓力,頭髮過早的變白。上班後中原油田「610」不讓單位給她發工資,在孩子無力撫養的情況下被迫買斷。

    二女兒張小波二次被送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又一次被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裏迫害兩年,經常被勞教所的惡警唆使的吸毒犯人打罵,整晚不讓睡覺,長期罰站,超負荷的勞動,使她的雙眼在短期內視力迅速下降,過早的佩戴老花鏡。後來被確診為肺結核病,才保外就醫回到家中。而「610」的負責人則揚言:別看她現在回來了,等檢查沒事了還要把她送回去。上班後每月只發給幾百元的生活費。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和中共互相利用打壓法輪功起,無以計數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在那裏面遭到酷刑迫害,甚至有的失去生命。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的滅絕政策。到今年2月26日,已被證實的被迫害致死法輪功修煉者已多達3247名,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勞教所、拘留所遭受折磨、精神摧殘。在對大法弟子的這場殘酷迫害中,惡黨使用的酷刑竟多達百餘種,觸目驚心,史無前例。

    在大女兒張曉君,二女兒張小波被非法勞教期間,她們年幼的孩子無人照料,無奈之下張桂珍老人用自己微薄的收入撫養著兩個外孫,生活的艱難可想而知,孩子思念母親,老人擔心女兒,祖孫三人常常相對而泣。對於其他人的幫助,剛強的老人從不接受,艱辛的帶著兩個孩子盼望著女兒們的早日歸來。現在老人遭到中共又一次迫害,寒春未盡,老人在冰冷的看守所裏身體怎樣?不知道老人會遭到甚麼樣的酷刑?願所有的善良人都來關心、呼籲惡黨停止對老人的迫害,讓老人能夠早日回家,過上個平靜的日子。

    在這裏我們想向大家明確說明的是,在中國,儘管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進行了九年多了,但是,這場迫害卻是完全違背憲法,違背一切中國現行法律的。

    在我國究竟誰有權力制定法律、解釋法律?我國憲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立法權。其他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只有執行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據此:1999年7月22日,全國上下,媒體大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隨後公安部又發布了一個依據民政部的取締決定而做的通告,都不是法律,因為民政部、公安部沒有立法權,它們的決定、通告都不合法!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第一次說:「法輪功是×教」,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評論員都沒有任何權力沒有任何資格給法輪功下定義,江也好,人民日報評論員也好,都得按法律辦事,他們的話和文章不僅不是法律,他們的話不但無效,而且是嚴重的違法,必須擔負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責任!

    1999年10月30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一個《關於取締邪教,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該《決定》根本未提法輪功一個字。既然全國人大並未給法輪功定性,怎麼可能成為鎮壓的依據呢?

    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九屆第47次會議,和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79次會議,分別通過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且不說「兩高」在這裏越權解釋法律,是公然嚴重違反憲法的行為,單說這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未做出甚麼關於懲治邪教的規定,它們在這裏又是解釋誰的法律呢?簡直是令人恥笑的荒唐鬧劇!依此而修改的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強加於法輪功,當然也是非常荒誕的了。

    很顯然,中共特權集團是利用了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

    直到今天為止,中國現行法律中根本沒有一條法律將法輪功定為×教組織,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所有的鎮壓行為都是違法的,甚至是犯罪!

    法輪大法(法輪功)揭示了宇宙特性「真、善、忍」,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以來,近十七年來已經洪傳八十多個國家,獲各國各級政府與組織二千多項褒獎和支持。法輪功修煉者普遍身強體健、心性道德提升,全球超過一億人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對中國大陸的學員進行大抓捕,動用一切媒體、司法、軍警、特務、黨政、外交,進行了全方位的鎮壓,編造彌天謊言,嚴密封鎖信息,一場鋪天蓋地的誣蔑陷害就此展開。

    九年多來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謊言欺騙更是逐步升級、變本加厲,從「不讓吃藥」,到「自殺」「殺人」,企圖掩蓋對法輪功學員虐殺、活摘器官等罪行,持續欺騙並誤導善良的民眾。但這些栽贓陷害的卑劣伎倆卻不堪事實的檢驗,造假的醜聞一再曝光後,令中共顏面掃地,窘迫難堪至極。最典型的是,為了煽動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中共與江氏集團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炮製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以所謂的五人「自焚」謊言欺騙海內外人士。那個所謂「天安門自焚」完全是欺世謊言,這場漏洞百出、手法拙劣、缺乏基本醫學常識的陷害法輪功的騙局,早已被包括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認定為虛假編造,並被強烈譴責為「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指出其危害「遠遠超過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義行動」,只是中國的百姓因封鎖而不自知而已。

    九年多來中共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不但剝奪了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而且踐踏了全體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人格尊嚴,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全方位的滅絕式迫害。過程中,司法制度早被踐踏於腳下。中共在對付法輪功如此狠毒,卻在對付真正的罪犯上竟顯得如此之無策無力。大家看看現在的社會,有權就撈,有錢就嫖,黃賭毒遍地,殺人害命,那些公檢法大員們為甚麼不管?原因很簡單,黑社會也好,色情行業也好,貪污犯也好,走私犯也好,哪一個不是中共的官員在背後撐腰?如果沒有中共做後盾,社會能這麼亂嗎?看看那些中共官員們,在男女關係問題上有幾個是乾淨正當的?不管多大年紀,都在以嫖娼為樂,這樣的人當權,中國能不亂嗎?

    在中共統治下,年紀大的人可能都有過被它整過的恐怖經歷,目睹各次整死的人運動也太多了,所以一有風吹草動,人們唯恐牽連到自己,避之不及。歷次的運動給中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家庭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歷次運動中冤死的中國同胞達到八千萬人,比兩次世界大戰人數的總和還要多。「六四」學生的冤魂還未散去,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也近十年。這些年來,每天從全國各地的監獄、勞教所裏幾乎都傳出被打死打殘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這是中共對中國人民犯下的又一次大罪。

    為了讓世人能了解法輪功是甚麼,為了制止迫害,法輪功學員才向世人講真相。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評共產黨》問世,在全世界引起轟動,它揭開了共產黨的邪教本質,揭露了中共對中國民眾所犯下的滔天大罪。建議大家看看《九評》,好壞、善惡自有公論。

    我想告訴各位領導及中原油田的每一個人,中共對中國人民犯下了如此的大罪,上天能允許嗎?人容天不容。天要滅中共,共產黨的末日到了,不管中共現在採取甚麼手段都無力回天,無論它採取怎樣的措施,怎樣的口號,不但不能維護其政權,反而會加速它的滅亡。

    善惡有報是天理。凡是跟隨惡黨迫害好人,特別是迫害大法修煉者的,都會受到上天的懲罰。九年來隨著迫害的加劇,惡人惡警遭惡報的例子越來越多。截至目前,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610成員已經遭到報應失去生命的也大有人在。這些案例每天都在海外《明慧網》上出現。

    希望濮陽市和中原油田610及社區協同人員,不要再被中共欺騙,不要再追隨惡黨迫害好人了。不要再以「工作」為藉口,在利益的驅使下害人害己。善惡有報終有頭,給自己留條後路吧。同時希望還受中共矇蔽的人們,趕快來了解真相,認清中共邪惡本質,退出黨團隊組織,理性選擇自己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