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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奴役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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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期間,我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勞動教養管理所五大隊遭受迫害,每天五點半起床、洗臉,吃三頓飯的時間總計不超過一個半小時,上廁所都限定時間,晚上十點半收工睡覺都是最早的,每天純奴役時間十六個小時,為了交貨經常加班到晚上十一、十二點,強制加班到半夜一、二點的次數也不少,早晨五點半必須照常起床。(註﹕《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六小時,第四十八條規定:保證勞動教養人員每天睡眠八小時。)

除了中國新年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之外,再沒有一個節假日,全年幹362天的活。(註﹕《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教養人員在節假日就地休息。)大法弟子之間不讓說話。

每月只給六元錢,不告訴工資標準,我想政府批准的工資標準不可能是六元錢吧!從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勞教所迫害了多少大法弟子,累計有多少個六元錢,這些工資都哪去了。(註﹕《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發給適當工資。)

飯菜基本上都是涼的,吃不飽,也不衛生,幹活餓了還得偷著吃一點兒家屬送來的食品。(註﹕《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保證他們吃夠標準吃熟、吃熱、吃的衛生。)

會見家屬時,問在勞教所裏怎麼樣,只能說「很好」,否則下次不讓會見,因為管教就在身邊聽著你說甚麼呢,並且還有現代化的監聽設備。(註﹕《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會見家屬時,不旁聽。)

中共勞教所就是這樣執法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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