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不久的十一月份,同幾個警察去鄉下吃狗肉回來的路上,由於交通肇事翻車將胡躍馳頭部撞傷,住院治療,大法學員去看他給其講真相,勸他不要參與迫害大法,雖然嘴上沒說甚麼,可內心在邪黨的利益誘惑下沒有悔改之意。
後來,胡躍馳被調到華昌派出所任指導員期間,繼續參與迫害大法學員,幕後指揮,親自部署,有時赤膊上陣,在他的管區內多數大法學員和家屬都深受其害。可是善惡有報是天理,人無論做了甚麼都得自己償還。
二零零六年他和銀行的一位朋友密謀,有一筆十三萬元私人存款,存款主由於車禍身亡,此款很長時間沒人領取,他們認為肯定沒人認取了,就共同策劃,經他手又找到一位親屬辦個假身份證,將此款騙取私分,胡躍馳得個大頭六萬,其餘款項另兩人分得,還剩點叫他們揮霍掉了。
可就在他們「心安理得、花天酒地」之時東窗事發。原來死者家屬真的不知道有這筆款,(最起碼不知道存款摺在哪)可是死者家屬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就發現了這個存款摺,當找到銀行時,才發現此款已被提走。經立案偵查,真相大白,胡躍馳自覺逃不過法律制裁,於二零零六年七月選擇了上吊自殺之路。
此事筆者不想作更多的評論,可是從表面看好像是單單的道德敗壞、花髒錢不擇手段,無顏見人。實質上是由於他迫害大法,老天通過這種形式在懲罰他。奉勸那些不知改悔還在跟隨江氏邪惡流氓集團參與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人,以此為誡,善待大法,認清形勢,善惡分明,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