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製作電視節目的同修一個小建議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前幾天看新唐人電視新聞節目,其中有一條消息,大概意思是某同修被綁架,惡警去她家搜東西沒找到任何「證據」情況下把她帶走。其中「證據」一詞我認為有點不恰當,因為那個警察是去搶奪、銷毀江氏流氓集團的犯罪證據,而大法弟子散發的是江氏流氓集團和邪黨的殺人害命的證據。所以我認為製作節目的同修儘量在用詞上把一下關,一個是可以清除觀眾尤其是大陸觀眾頭腦中邪惡的毒素,幫助他們認清是誰在真正犯罪,另一方面也是我們對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全盤否定,形成整體,正念加持同修的一種表現。

以上為我們學法小組的一點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文中提到的消息是二月二十四日北京時間早八點三十分環球直擊節目中大陸綜合報導欄目)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