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瀋陽市康平縣陳玉春遭受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瀋陽市康平縣法輪大法弟子陳玉春,於2007年9月13日,被瀋陽市「610」犯罪組織的專案大隊的惡徒暴力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康平縣看守所100多天。

2007年9月13日上午9時許,他們夫妻二人騎著摩托車要到地裏幹活,當他們騎到騰達汽車修理部到屋裏辦事時,剛到屋沒說幾句話,就被尾隨在後的6-7個人圍住,惡人們在眾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強拉硬拽、將他雙手反背推上麵包車,戴上手銬,頭被用衣服蒙住,向下壓、打、至雙腿間,呼吸極度困難。當時,他的妻子(未修煉法輪功)也被惡徒們野蠻的推上轎車。當他的親屬到達現場時,圍觀的人都說是被綁架了。當他的親屬通過目擊者提供的車牌號報警「110」後,才知道是「610」惡人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過程中,陳玉春右臂被扭傷,夜晚疼痛難忍不能入睡。他妻子肩上及腰部被掐傷。他們被押解到法庫縣糧食局招待所後,陳玉春被毒打、背扣向上提。後雙手被固定在椅子上一宿。第二天,被強迫交5000元取保候審。同時,惡徒們夥同鎮北派出所警察將其庫房及住宅強行搜查,強行搜走白紙48箱,空白光盤4箱,孩子學習用的電腦一台及其它物品等。其中,5000元錢及電腦被他妻子先後要回。

10月12日,陳玉春被鎮北派出所警察張洪民騙到派出所後,由縣國保科科長蔣立軍親自出面將其刑事拘留,關押在康平縣看守所100多天。並於11月19日批捕,由康平縣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張志軍出庭公訴,由康平縣法院判決,最後免予刑事處罰。審判員:張立峰,盛紅娟,盛國章。書記員:王平。過程中,聽說他的妻子為了救他花了不少錢,四處奔走,給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不可彌補的精神及經濟損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