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正、走好這最後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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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前一段時間,我地區出現了新一輪的抄家、綁架等迫害。惡警在同修A家裏抄出了新做的師父各地講法等書,逼問甲同修這些書是哪來的,誰給你的,並動手打了甲同修。

一開始,甲同修並沒有說,惡警見甲同修不說,就審問她丈夫(常人)。平時甲同修所做的一切事都不讓丈夫知道,她丈夫甚麼都不知道,但惡警騙她丈夫說,如果你能說出來別人,就放了你妻子回家。她丈夫知道鄰居家有個老太太煉功,妻子經常去她家,東西一定是在她家拿來的,他就要說出鄰居的老同修。同修甲見丈夫要說,便著急了,正念也不足了,想老同修七十多歲了,並不精進,根本無法承受這件事情,就開始想誰能承受的了呢?她認為同修乙這麼多年看守所、勞教所都呆過,而且正念很足,為了丈夫不說出老年同修,便把乙同修說了出來,惡警又追問乙同修在哪來的書,因為乙同修不具備做書的條件,她便把一切都推到了丙同修身上,丙同修去年已被迫害致死了。後來她被放回家。

由這件事,我想起了在二零零一年的時候,我剛從勞教所回家不久,由於同修的不慎,我被綁架,當時惡警在我家抄出了新印的《轉法輪》、經文、粘貼、新講法等。那時惡警非常囂張,審問我兩天兩夜,當時我剛從勞教所回來,甚麼都跟不上,對發正念也認識不清,就在心裏反覆背正法口訣,惡警見我不說,就裝作要送我去勞教的樣子。我當時就想就是脫掉這張人皮也不能去勞教所,更不能出賣任何同修,但也沒想要回家,當時認為惡警在我家抄走那麼多東西,根本不可能放我回家,當時頭腦中就一念,寧願扔了這張人皮,也不能出賣同修,更不能去勞教所。

惡警對我實在沒辦法了,就逼騙我丈夫,如果你說出你妻子和誰來往就放你妻子回家。我丈夫也是甚麼都不知道,但他認識經常去我家的協調同修,他當時就要說,幸好我妹妹在他跟前,我妹妹尚未修煉,但支持大法,我妹妹就用腳狠狠踩了我丈夫一下,我丈夫不知甚麼原因便沒敢說。也許是我實在不想讓同修再遭受迫害的心,師父幫我,沒讓我丈夫說出來,同時外面的同修在給我發正念,整體都配合的挺好,兩天後就讓我回家了。我當時感激師父的心情無以言表。

對這兩件事,我想說的是,我地區還有一部份同修家庭環境沒開創出來,就甚麼事都不能讓家裏人知道,特別是有的同修家屬還很抵觸大法,有時當著同修的面就說,你看你們煉法輪功的某某,說不上哪天,我就把他整進去(意思是被抓起來)。我媳婦沒事還好,要有啥事,我把你們這些人(指他認識的同修)都送進去,等等。每次給這樣的同修送週刊、資料都很費勁,得找機會,等沒人了才能把東西拿出來,有時得很長時間找不到機會,時間長了她丈夫也知道誰給她媳婦送週刊等東西。

我想我們都是修煉人,都應該為別人著想,自己家環境不好,是否應該自己出來拿週刊(只是指個別極少數同修),不要在家裏等,或者定好在甚麼時間、地點準時去取。這樣可節約同修的時間。同修的時間都很緊,同時也是對同修負責,對整體負責。

還有的同修認為自己的丈夫、孩子都支持大法,便毫無顧忌,一點都不背著家裏的人,使家裏常人甚麼都知道,東西到處放,有時常人來了都能看見,我認為這是不注意安全的表現,畢竟邪惡還存在,這不是說沒有正念,在關鍵的時候,修煉人也有把握不好的時候,你怎麼敢擔保不修煉的常人在甚麼情況下都能做好呢?

另外,為甚麼要發生以上的例子,我們看到、聽到的能是偶然的嗎?第三者看見不都要找一找自己,更何況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呢?師父還講過「懷大志而拘小節」的法。在邪惡還沒有完全解體之前,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

我們做甚麼事,首先都要為別人著想,為同修負責,為整體負責,更為了眾生不造業,我們不要怕麻煩,怕費事,看似小事,不注意。往往事情就出在不注意上,不是指責,只是提醒大家。我們這麼多年慘痛的教訓還少嗎?我們走到今天應該更成熟、更理智、更智慧的做好三件事,走正、走好這最後的時刻。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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