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師父好、各位大法弟子及來賓好:
十八年前,我成了一名寡婦。之後,我開始領取社會安全局所給的津貼。但法律明示,如果寡婦再婚,她的先生有義務支付她的生活費用,該項津貼就會中止。同樣的規定也適用於必須扶養各個原先家庭的再婚夫婦。
過去幾年,我和一位男伴未婚同居。正確來說,在我們認識兩個月後,他就買了一枚戒指給我,並在一個只有我們倆人的私人慶祝場合中,他說道:「在此,通過這枚戒指,請求你做我的妻子。」隔天,我便向家人及同事宣布這個消息。
我一直很篤定我們真的結了婚,直到一次不經意的爭吵中,他告訴我:「這不適合我,我要走了。」然而,我還是沒悟到這是個沒有承諾的關係,而實際上我一直在過著罪惡的生活。
三年前,在以色列法會中,一位學員講了她的先生因為反對她修煉而與她離婚的經過。在聽體會的過程中,我流了很多淚,因為分手/分居一直都是件令人痛苦萬分和悲傷不已的事。另一位學員接著講到她曾以一種不誠實的方式從社會安全局那領取津貼,我發現自己很生氣,想著:「她還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嗎?她根本就沒有遵照「真」的法理行事。」突然間我想到了:「她說的不就是我嗎?我就是拿寡婦津貼的人。如果我結了婚,我就不該得到;如果我沒結婚,那麼我是在過著罪惡的生活。」理解到這一點,讓我感到震驚,我在幹甚麼呢?
回家後,我面臨了進退兩難的抉擇,如果我告訴我的同居人我想有個正式的婚禮,他可能會掉頭離去。分手是一件痛苦和悲傷的事,但如果我不這麼做,我就沒有遵照大法的要求,我該怎麼辦?一個無法克服的巨大恐懼籠罩著我。我是個修煉人,我首先得是個修煉人,然而我卻害怕分手。
我讀著師父針對這個問題的講法,我明確的知道我不可能繼續過這樣的生活了。我也參考其他學員的心得,有位學員一直無法去掉某種執著,於是他對著師父的照片,在師父面前誓言克服這個阻礙。
我也試著這樣做,我看著師父的照片卻無法承諾任何事,我不能保證自己做不到的事,因為這樣就不真了。這個怕心愈來愈大,最後變成了恐懼,我將變的如何呢?
在一次學員會議上,我向其中一位學員請教我的狀況。我心想也許經過我們私下的交流就已足夠,或許我就可以不用再理會這件事了。她的回答既簡單又嚴厲:「你將會下地獄。」
這個怕心愈來愈大,我被困住了,我無法讓自己向同居人提出這個問題,讓他離我而去。
我曾仔細思考過這個問題:我在害怕甚麼?是分手這件事的本身?還是我生命中的根本執著呢?
在此我要說明的是,這一生中有兩個一直控制著我的執著,其中之一是獨處的需求──尋求一個可讓自己獨處的寧靜角落;第二則是極度的害怕孤獨。這是兩種對立又荒謬的思想的矛盾。
時間過的很快,而我依舊過著罪惡的生活,讓自己無法自拔或去掉執著。然後,我悟到這是對生與死的執著。如果我去掉這個執著,我將會放棄所謂的「快樂」,而我也將不再是個「常人」。我記得曾經有人問過我,如果我沒有伴侶一個人過活,那將會如何?我告訴那人,我會死了算了,而且我是很認真的。由此可見,這個執著已經深植在我身上的每一個細胞中了。然而,我又渴望獨自一人…
上次一些學員進行集體學法、煉功及心得交流,有學員提出如果一名修煉人和他人未婚同居,將會如何的問題,有人明確的回答說:「修煉人不會這樣做的。」提問的人仍舊堅持的問道:「會怎麼樣呢?」,答案就是這個修煉人會一直造業,那他還如何修煉呢?
隔天,我打電話給主持這個聚會的學員,並且告訴她我與人未婚同居的事實,她感到很震驚,她說:「你必須要有所作為。」我的怕心變成無比巨大,我是該有所行動了,我必須和我的伴侶談談。我決定那天不去上班,不斷發正念,試圖找出怕心的根源並清除它。我開始清除自己的空間場,很意外的發現那並不困難。在放下執著的當下,有片刻的時間,師父讓我感受到閃光,感覺自己飄了起來,那真是太美妙了。過了一會兒,我的伴侶意外的提早下班回家,我走向他說,按大法法理的要求,我不能和他未婚同居。那時我心裏沒有一絲的恐懼。他表示這沒道理,我們就像其他結了婚的夫妻一樣,為何要放棄津貼呢!他強調自己有三個孩子要養,開銷已經很大;他說:「如果津貼被中止,我就無法負擔你的開支了。」我再度表示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我必須遵循「真」這個法理。
幾個星期過去,我內心充滿了善念,和對方明確表示我們不能再有任何肉體上的關係。那幾個星期家裏的狀況真的很不好過。
又過一段時間,我再次提出這個問題,卻得到不耐煩的答覆。我再度強調自己的立場,所以他決定分居並離開了家。我記得有些女學員講過,當她們向伴侶提出結婚承諾時,她們的伴侶因而離去,她們至今依舊獨自一人生活。我並沒有強烈的恐懼,只是有點擔心和難過。
一星期後我接到一通電話,我的伴侶表示他想要結婚,他問我是否能等到他準備好。我問他要多久時間,他回答說等他六十歲的時候──那還得要好幾年。我很遺憾的告訴他,我不能等。
有一天,他回到家裏,很興奮的拿出一枚戒指並求我嫁給他,我說:「我願意」 ,並戴上戒指。我等待接下來該進行的程序,但甚麼事也沒發生。
隔天,我鼓起所有勇氣問他:「你給了我戒指,接下來呢?」他的反應有點生氣。我又說明了一次,盡可能的不讓他對大法產生敵意。然後他說:「好吧,我們結婚。」當時,內心的衝突開始在我心裏翻湧,我這個年紀的修煉人應該結婚嗎?我明白師父說過年輕的學員還要結婚生子,組織家庭;但是我早已過了生兒育女的年紀,也許我根本不應該結婚。
我再次讀著師父有關婚姻方面的講法,卻找不到和自己類似的例子,內心的衝突強烈到有時感覺自己被擊倒。如果我不結婚,可能就有更多時間做大法工作,我也可以參加星期五的集體學法;但是如果和他分手,我的家人和朋友也許會對大法感到奇怪與不解。我該怎麼做呢?我發正念與打坐,突然間我悟到:甚麼都別做,就是無為。我原本就不該有求,我就是去做在常人生活中該做的事,也許這就是我的修煉環境:在家庭關係中修煉,找時間煉功、學法和做我所參與的各項大法工作。
我們在國外結了婚,擁有一個世俗的婚禮,回國之後,雙方的家人都歡欣的等著為我們慶祝。突然間我感到一個充滿黑色物質的重擔已經放下,彷彿這些年來的過錯都既往不咎了。
我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就應該同化大法。師父,請讓我把所有的執著曝光,並且給予我去除這些執著的力量;師父,請不要落下我,讓我隨師行。
(第六屆以色列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