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大法道德昇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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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看了《明慧週刊》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一位美國大法弟子的建議:寫出自己道德昇華的故事,我覺的很好,所以我就寫一寫自己修大法後,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心性、做好人的故事。

師父說:「那麼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你要返本歸真,你要想修煉上來,你就得按照這個標準去做。」(《轉法輪》)我按照師父說的去做,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上要求自己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貌。

一、退還二元六角錢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我去家鄉洪法講真相,去了哥、弟兩家,我又去了大隊小賣部買白糖和小孩吃的水果糖等。我給了一百元,賣東西的老人把找我的錢和我買的東西給了我。我回四弟家一算,老人多給我二元六角錢。天下著雨,我還是馬上去退還。那個老人說:「我解放(邪黨篡政)前是做米生意的,遇到一個人退了我一升米的事。今天你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第二個人。我都快七十五歲了,遇到你這樣的好人,錢雖不多,說明你道德好。」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是修煉真善忍的,是我師父教我這樣做的。

二、退還退休工資七十元

二零零三年十月,公司保衛科的人叫我去領三季度的退休金和國家給退休工人增加的工資。我拿回來核對我的退休本看,多了七十元。我去找保衛科的人退錢,保衛科的人說:「沒有錯,國家還給補了工資,帳都結了。」我說,真的多了七十元,不是我的我不會要的。保衛科的人去勞資和財務科查後,真的多發給我了,就收回了那七十元。這時科裏人議論說:煉法輪功的人思想純,是她師父教出來的人,是好人。可現在還有人迫害法輪功,她的工資還是由保衛科人負責發給她。

三、當眾撕毀五十元假幣

二零零五年九月份,我拿一百元幣去買豬肉,剩下七十多元在兜裏揣著。第二天我給孫子買衣服付錢時,那收錢的說:你這錢是假的,看,你這五十元跟我的五十元來對比一下就知道哪裏不同了,並教我一定要識別假錢。旁邊說,誰給你的去找去。我說:事情都一天了,別人也不會承認的。算了,別人騙了我的錢,我不能再去騙別人。我們要為別人著想,不正的事發生在我們煉功人身邊就要歸正。說著當眾就把五十元撕碎了。旁邊人說:「如果都像你這樣正,那假錢也沒有人造了。現在國家都不正,誰管呢?我要是有假錢還是想法用出去。」

四、缺角一元幣

二零零五年的一天,我去市場上買了兩斤豬肉。身上的錢不夠了,但還有一張缺角的一元錢,加上也就夠了。我把肉拿回家,又拿上一張完整的一元幣把那缺角的換回來了。那個賣肉的人說:你這個人太好了,真是好的不得了。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師父教我們處處都要為別人著想。

五、我把開電瓶車撞倒我的年輕人放走了

二零零七年六月的一天早上八點半鐘,我想先把給孫子買的蜂蜜送去,再去講真相。過馬路時,一個男青年騎著電瓶車飛快的把我撞倒在馬路中間。當我慢慢從地上爬起來時發現,手上的蜂蜜瓶打碎了,雙手紮在玻璃碴上,多處地方在流血。圍觀的人很多,那個小青年嚇的站在我身邊問:太婆,怎麼樣?我說:沒事,看我不是爬起來了嗎?你以後騎車慢點。我是修大法的,今天是我師父救了我,也救了你。請記住:法輪大法好!你走吧。

此時眾說不一,其中一人說:煉法輪功的人有神保護,她說沒有事就真的沒事,要是今天碰上另一個老人,那還得了,可能倒下就起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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