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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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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我是九五年得法的,今年五十八歲。丈夫修煉前,不懂做人的真正道理,一天喝三遍酒,喝多了就打我、罵我。有一年過年,他在婆婆家喝多了,還打罵婆婆。

一次丈夫把我身上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打累了才停手,自己還對鄰居說,打的把自己都累出汗了。

有一次他買豆腐過馬路,讓一個盲人把豆腐給撞掉在地上了,他罵了幾句,一看是盲人,才沒再發作;還一次過馬路,讓騎自行車的人把他的豆腐撞到地上了,他讓騎自行車的人賠他的豆腐,那人說沒錢,他一看那人車上別了一把鉗子,就說「沒錢把鉗子給我吧」,拿著鉗子就回家了。他蠻不講理,過馬路不看人,讓別人給他讓路,所以老讓別人撞。

我得法修煉後,也讓他學,對他說,不修煉的人要進入六道輪迴的。他說,六道輪迴更好,托生個老虎還受國家重點保護哪。

當時我就是想讓他變好, 所以經常在家裏播放師父的講法聽,他也跟著聽,他還主動讓我播放大法的音樂,他很喜歡聽。古人說,人之初性本善,雖然他脾氣不好,我相信大法會改變他,經常給他有針對性的讀大法,如:「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轉法輪》

他親眼見證了我修煉後的變化,二十多年的低血壓、腿關節痛、手腕痛、腎炎、慢性腸炎、慢性角膜炎、心率過速、失眠多夢等等不治而癒,他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漸漸的有了可喜的變化。

當時我家住平房面積不足十三平方米,破磚頭砌成的一層磚的房子,冬天很冷,鄰居們很多都偷電取暖,也告訴我家偷電取暖,連啞巴都同情我家冷,示意我們偷電。我丈夫說:「不能偷,聽大法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要守德,人要沒有德,啥也不會有,偷電會失德。」

又有一次他過馬路讓摩托車撞倒了,把剛買的兩個炸雞也摔掉地上了,摩托車頭也撞壞了,車主手出血了,要領他去醫院看病,他說:「沒事,你走吧。」警察看見了,把車主的駕照沒收了,對丈夫說:「這麼大的年紀,撞這樣還讓他走呀?把通訊地址記上吧,以後身體出毛病好找他。」丈夫說:「不用了,沒事。」就回家了,到家後給我講了這事,我對他說,好壞出自一念,是師父保祐了你,才沒出事,這是煉功人才能做的到的。他說:「你們學大法,我不煉也得按大法做好人哪!」

零三年時,丈夫關節痛,用最好的藥貼也不好使,關節沒好,又添了咳嗽,他說:「我這咳嗽不是好病,吃藥也不好使,如果真是不好的病,沒錢治就等死了。」我給他個大法真相護身符戴上,讓他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丈夫自從戴了護身符後,病都好了,一身輕,他從零四年一直戴到現在,從來沒摘下過,見到親朋好友、身體有病的人就說他帶護身符以後的變化,還拿真相小冊子給他們看。

《九評》發表後 ,丈夫了解了惡黨的邪惡及「三退」的必要,還幫助我勸三退,到整點發正念時,他主動給我提醒。丈夫明白大法真相後變化很大,對我說:「我得支持你。」從九五年到現在,他再沒打過我,讓父母和我們一起生活,非常孝順。

八十九歲的父親常念「法輪大法好」,也是受益者,每天騎著自行車上公園。曾讓汽車撞摔過一次,說「沒事」,沒給司機找麻煩,真的沒有事。

我們全家永遠珍惜大法,我要更加精進,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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