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北的一家企業從事廚師兼食堂管理員工作,在食堂用餐的人有五十左右,每月的伙食費近萬元,要是想貪佔個千八百元還是很容易的。可我是大法弟子,不但不貪不佔,而且對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得到了企業領導與員工的一致好評,用實際行動洪揚了大法。
去年十二月中旬,企業要員工的身份證,由於我的身份證被當地警察非法搜走,為了不讓企業為難,我準備辭職。企業員工得知消息後,紛紛挽留我,說再找我這樣的太難了。辦公室主任讓我給他找一個廚師(言外之意,就是再找一個大法弟子接替我的工作),由於我所在食堂對技術要求比較高,幾天下來我也沒找到合適的,於是我就讓主任自己去找。
主任沒辦法,就專門找來介紹我到這兒工作的介紹人(大法弟子),從那裏得知我要辭職的原因,說幫我想辦法解決問題,用不著辭職。他找到我說:「以後有啥事吱一聲,別不幹不幹的,繼續幹吧!」就這樣我被挽留了下來。
還有一件去年年底的事,我所在單位新來一名大法弟子。幾天以後,同科室的一年輕同事問他:「咱這兒伙食咋樣?」他回答說挺好的,同事又問他:「你知道大師傅(廚師)是幹啥的?」他說不知道。同事說:「告訴你吧,是煉法輪功的!」接下來同事給他講了一個關於我的故事。
有一次我去集市給單位買菜,買了十元錢的乾豆腐,然後我又去買大蔥,買完大蔥後我把乾豆腐落下了。等我想起來回去找時,乾豆腐已經被別人拿走了。沒說的,這是我失職造成的,於是我自己拿出十元錢給補上了。對於大法弟子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可是這件小事對現在人來講都覺的不可思議,他們都認為只有學大法的人才能做到。
新來的大法弟子聽後很高興,接著說道:「大法弟子都會這樣的,做的太好了!」
大年三十前,企業領導為了鼓勵我,破格發給我一千元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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