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明慧週刊《按照正法理去做》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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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看了二四一期明慧週刊《按照正法理去做》一文後很受啟發,我悟到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堂堂正正走正路,解體一切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包括中共流氓集團對我們工作、生活及方方面面的迫害。下面我把我的情況簡單的講一講。

二零零零年我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送保定高陽所勞教三年,二零零三年恢復自由後當地派出所不予辦理戶口身份證。理由是必須按照他們的要求才給辦理,並讓我寫放棄修煉大法等等,當時我斥責他們的無理要求,所以一直沒辦。在這三年中因沒有身份證件遇到很多難處。自己沒去找他們主要是怕字當頭。由於七年多的被迫害生活都到了貧困潦倒的地步,給證實大法、家庭及社會交往中都造成了太多的困難。現在才悟到為甚麼不辦呢?我做錯了甚麼?這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是他們在違法。必須給我辦理。否則我將行使我的權利揭露他們。派出所開始推脫、刁難,把我按罪犯對待(做筆錄,做指紋卡等)。我一切都不配合他們,要求無條件辦理。由於我的心正,同修們配合發正念,結果順利的辦好一切。之後到所轄辦事處要求辦理生活保證金,也辦的較順利。

我身邊還有一位同修,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他被單位非法除名(沒有任何手續),七年來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由於沒有按正法理來看待此事,所以一直在經濟上承受著迫害,悟到這也是在滋養邪惡。之後她主動找市政府,找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求給予解決。在講真相過程中一些政府官員私下悄悄告訴她說:做的對、找他們,我替你寫訴狀。也有些善良的職員悄悄說,真相我們都看了,很多人都知道了真相,你可注意點。結果很快工資就解決了。

通過這件事真正感受到:一切都是師父在做。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在此過程中我是這樣認識的,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講真相救眾生是我們的責任,同時我們應該所得到的也必須給我們,這也是在正人間這層法。在此過程中也暴露了自己的很多心,怕字當頭,怕自己再次被迫害,不願面對曾迫害過自己和迫害過同修的警察及相關人員。沒有把他們當作自己要救度的眾生。在講真相的過程中缺乏善心,語氣強硬,這都是以後要修去的。通過講真相也使不明真相的警察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對中共惡黨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希望與我類似不同被迫害的同修找相關單位解決困難。假如我們每人把自己的一方區域歸正,我想就都歸正了。但不要強為,因每個人狀態不一樣。僅為個人認識,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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