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接受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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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某縣大法女學員,因發資料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轉捕,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惡人誘使她說出資料的來源,並揚言「只要你說出資料來源,我們就可以釋放你」。由於她家裏有五、六歲的小孩,也有對親情的執著,加上丈夫苦苦的勸說,說甚麼:「如果你不說出資料來源,連我自己也要被抓。」於是她無奈的說出了另一名大法學員。可結果惡人並未兌現自己的承諾。當她質問惡人為甚麼不放人時,惡人卻無恥的回答「法律上從來都沒有這條規定。」這時她明白自己受騙,而且意識到這樣做的後果,覺得自己的行為不配「大法弟子」的稱號。良心受到了譴責,精神遭受了刺激,出現了精神問題,現已被送入精神病院。

這是一個多麼沉痛的教訓,大法弟子啊,我們經歷了多少,邪惡對大法弟子從來都沒依過法律,更不會去講甚麼信譽,我們為甚麼在劫難來時不用正念去看待問題,我們信師信法了嗎?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啊,我們不用正念去證實法的威力,卻依靠常人的手段,我們能不落入舊勢力的圈套嗎?

這是我們的有漏啊,我們去不掉對名利情的執著,就逃不出舊勢力的掌控。我們跳不出「有私」,就註定要鑽進舊勢力的魔窟。我們口口聲聲否定舊勢力,但是當我們的行為給了它們藉口的時候,它們就執意要毀掉我們。修煉是嚴肅的,一念之錯,毀之永遠。請接受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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