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受邪惡的迫害後,2000年12月,我依法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卻在長春火車站被惡警截回,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15天。
2001年9月,我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劫持,在佳木斯鐵路看守所關押一夜後,又被佳木斯永紅公安分局送進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6天。惡警非法送我去勞教,但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
2002年4月28日晚,我和女兒在睡夢中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松林派出所的惡警陰小東帶著5、6個警察拽壞了我家的門閂,土匪似的闖進室內,非法抄家。他們把我屋裏翻的一片狼藉,只翻到一盤煉功音樂帶和一張99年之前當時的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視察長春煉功點晨煉的報紙。他們逼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法輪功教人向善,讓人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何罪之有?其中一個警察說,你煉法輪功就是反革命,只要你說不煉就沒事,不說就帶走。我不說,也不去派出所。惡警們說拿被子把她裹上抬也得抬走。為此我被惡警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
一進勞教所,我就被勒令脫光檢查。我們帶的衛生巾和衛生紙都被撕開,扯的滿地都是,然後被帶到所謂「轉化隊」。幾個刑事犯和猶大看管我一個,不許走動,不許閉眼睛,認識的學員互相看一眼都要遭到謾罵和懲罰。他們每天逼我們看誣陷法輪功的文章和電視。
2002年7月,我們同屋的4名大法弟子因不聽誹謗法輪功的廣播,被惡警劉亞東銬在鐵床邊上一個星期,每天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白天正銬,晚上反銬,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大小便都在屋裏的一個盆裏,只有吃飯時才打開一隻手,每天手和胳膊腫的像發麵包。
勞教所強迫我們寫污衊法輪功的作業,我們不寫,就被惡警高曉華、孫立敏等用大背銬銬起來。高曉華看看銬我的手銬說銬的不緊,又用力往裏銬了幾銬,當時我的手就腫起來了,手脖子被銬出了深深的血印子。勞教所為了奴役學員,增加黑色收入,取消了學員上課的時間,卻在週記實寫上本週上了甚麼甚麼課,以應付其上司的所謂「檢查」。法輪功修的是「真、善、忍」,不說假話,大法弟子李桂芹在週記實中沒寫上課的內容,就被惡警穆振娟、李永波把週記實撕毀,並讓重寫。李桂芹不寫,穆振娟就將堅定的大法學員帶到了3樓教室,叫來男隊的男幹警帶著電棍逼每個大法學員承認自己是勞教學員。我們修煉法輪大法,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做好人,更高境界中的好人,我們都是從家裏或工作單位被綁架來的,是無辜的,本就不是犯人,還承認甚麼承認?這群男女惡警如狼似虎的衝上來對我們連踢帶打,用高壓電棍電,施以大背銬酷刑,銬在早已準備好的鐵床上。大法弟子許祥華被電棍打的出現心臟病症狀,昏死過去好幾個小時才醒過來;李桂芹的門牙被惡警打掉兩顆;陳秀玲被銬在鐵床上4天4夜,不許睡覺;高翠蘭不念惡警大隊長何強寫的污衊標語,被男惡警滿屋子追著用電棍電,我的手臂被大背銬銬致傷殘。
我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中共惡黨的警察野蠻迫害,我們所受的罪是外界無法想像的。至今我仍不願回憶遭受迫害的這些痛苦經歷。但基於在中國大陸的拘留所、勞教所、監獄等邪惡集中的地方,仍然關押著眾多的大法弟子,他們也和我一樣日日夜夜在煎熬中遭受惡魔的迫害,所以我有義務將親身經歷寫出來,將邪惡迫害曝光於世,喚醒中國人民迷失的良知,找回世人心中的正義,以便讓我們大家一起共同清除中國土地上的一切邪魔,回歸清平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