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以後,佳木斯市農墾大廈經理王友國和其他幾個班子成員,強迫本單位職工邵麗華等五名大法弟子寫「不煉功保證」。邵麗華等說明真相,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寫保證。王有國等不聽真相,追隨中共江氏集團,執行其邪惡的命令,據此開除本單位5名大法弟子,切斷大法弟子的經濟來源,給邵麗華等大法弟子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困境。
由於邵麗華和她的丈夫在同一單位工作,單位的頭頭怕邵麗華進京上訪,就從單位派兩人去她家看著她,晚上由她丈夫負責,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
2000年正月初九,深夜十點多鐘,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惡警將邵麗華劫持到派出所,當時家中只剩下一個八、九歲的孩子自己在家。到派出所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教導員陳萬友已經等在那裏了,惡警陳萬友恐嚇邵麗華,讓她說出有哪些同修到她家開法會。邵麗華一概不回答,惡警們就把邵麗華銬在鐵椅子上,一直到第二天派出所上班後,又把邵麗華非法關進佳木斯市看守所。
在她被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市公安局的陳萬友夥同前進分局的惡警王化民、宋顯濱等對邵麗華提外審迫害,逼迫邵麗華說出開法會的同修。邵麗華不說,王化民就氣急敗壞的用手擊打邵麗華的前胸,致使邵麗華前胸肌膚發紫。王化民等口吐污言穢語,從早上八、九點鐘一直折磨她到晚上八、九點鐘,又將邵麗華關進看守所。期間正值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在絕食、絕水反迫害,抗議非法關押。看守所的獄醫、惡警強行給大法弟子們灌食,灌的是濃鹽水和玉米麵,灌食後乾渴難忍。
惡警還把大法弟子五花大綁拉到走廊裏站了一下午,繩子把大法弟子的脖子都勒出了血印子。這一次邵麗華前後被非法關押了72天,前進公安分局惡警勒索家屬5千元保證金(沒有任何收據)和1千元伙食費。
2001年8月3日,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王化民、宋顯濱等四名惡警再次闖入邵麗華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並將邵麗華連拉帶拖的拽到樓下,塞進車裏拉到前進分局。邵麗華的腰部受傷,直不起腰來。在分局,惡警給邵麗華照相、錄口供,邵麗華不配合,王化民就拿大法書打邵麗華的腦袋。迫害後,王化民等作假健康證明,把邵麗華關進看守所,後又非法勞教一年。
到勞教所後,邵麗華先被送進「轉化隊」,由一幫猶大天天圍著做「轉化」,不讓她接觸其他堅定的大法弟子,不准出屋,上廁所還得定點,且經看管的同意。接著他們又將邵麗華送進「嚴管隊」。十多平方小屋關3、4個人,洗漱、上廁所都是一屋一屋的去,不讓互相接觸,不許說話,惡警、普犯嚴加看管,一年四季的不讓出屋,不許家人探望,家人托帶的東西等到本人手裏已所剩不多,甚至本人都不知道家人送東西來了,惡警直接把東西貪污了。
2003年春的一天早晨7點多鐘,以王化民為首的6、7個惡警又到邵麗華家砸門,進屋搜查,說有同修藏在她家。後來單位的兩個人作證,帶警察進屋搜了一圈,沒發現有人就走了。
中共惡黨豢養的惡警們,現在完全像黑社會的黑幫分子一樣,私闖民宅,任意綁架,敲詐勒索,肆無忌憚。
2003年12月4日晚5點多,永安派出所惡警在某大法弟子住處蹲坑,邵麗華的丈夫去那裏辦事,被惡警劫持。惡警不但給他銬上手銬,還把她丈夫帶回家非法抄家,之後無故將邵麗華夫妻二人綁架到永安派出所,10點多才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