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石家莊610、新華區610近期又一罪行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7月27日】2006年3月3日中午,大法弟子安文琪因到同修家串門,被尾隨的河北省石家莊市國保大隊鄧方、陳力,新華區國保大隊及聯盟路派出所民警郝志遠(已調到石崗大街派出所),王志剛,田靈軍,一瑩姓副所長(現已調到東焦派出所)等,綁架到聯盟小區派出所。將其攜帶的講法錄音帶一併抄走。

隨後,這幫邪惡之徒又到安文琪家中及老家(正定十里鋪)非法抄走了油印機,複印機,刻錄機,磁帶複製機各一台,標牌電動車(春節後買的)及自行車各一輛,袖珍雷登VCD一台,小靈通一部,MP3一個,sony刻錄機芯一個,袖珍石英鐘一個,鬧鐘一個,1號電池若干,十里鋪家所有門鎖鑰匙,現金5300元及一些生活用品。(合作路派出所也在場)電動自行車及以後列舉的物品沒有賬表,也沒有任何手續,更沒有任何交待。安文琪多次去要,邪惡之徒不僅不還,還說些難聽話。特別是新華區國保大隊隊長樊智謀極其邪惡。這次他雖然沒到場,實則是幕後主謀。

安文琪,60歲,1996年得法,修煉前患有多種疾病,肝炎,腰間盤突出,心臟早衰失眠等病痛折磨得他痛不欲生。修大法後很快康復,親朋好友及同事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他更好地為社會盡著義務,在單位裏及同事中口碑極佳。

生活用品和現金屬於私有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石家莊610和新華區610等一些惡人,搶奪私有財產,屬執法犯法,罪加一等。我們希望這些單位能夠糾正違法行為,歸還安文琪的私有財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