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正在發言 | Sokola議員正在宣讀聯合決議案 |
Sokola議員(左三)與學員合影 | Laura Loogan女士(左三)與學員合影 |
此次是特拉華州參議員 Sokola 和州眾議員Valihura、Miro第二次提出此決議案,決議案得到所有州參議員的支持:就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集中營被活體摘取器官一事,敦促美國總統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允許對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改集中營、監獄、醫院和相關的機構進行獨立的國際調查,並呼籲立刻停止迫害法輪功。
值得一提的是,當特拉華州參議員 Sokola 第一次在州參議院會議上提出此決議案時,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迫害的事實曾被爭議,這時一位在場的工作人員Laura Loogan女士,用她的親身經歷為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事實作證。Laura曾兩次去過中國,她還有一個中文名字──孔若蘭。然而中國之行卻讓她親歷了她的修煉法輪功的朋友被迫害的殘酷事實。可能是她的證詞使議會決定再給此議案討論的機會。
特拉華州部份法輪功學員聞訊,紛紛趕來議會現場支持,當參議員 Sokola宣讀了聯合決議案後,邀請法輪功學員代表發言。學員代表向特拉華州參議員、工作人員以及到場的公眾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美好和在中國受到的迫害以及最近在國際社會曝光的中共集中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參議員們和到場的公眾被真相震驚。當就此議案進行表決時,所有的議員都堅定的回答「YES!」。
決議案通過後,上次議會中對決議案提出異議的那位議員專門來和與會的法輪功學員一一握手。在場其他議員、為其它議題而來說客以及公眾也紛紛與法輪功學員握手。參議員 Sokola緊握學員的手,對每一位學員都鄭重的說:「謝謝你!」
在參議院議會廳,開會之前,法輪功學員們還巧遇現為文員、就職於特拉華南部某郡的前特拉華州紐瓦克市市長高德溫。他在任職市長期間,曾給法輪功頒發褒獎,因受到來自中共大使館非常大的壓力,他被迫撤回褒獎。當時法輪功學員曾多次給他講真相但效果並不理想,後來他競選失敗去了南部,一直以來學員對此為他深感遺憾。這次相遇,學員再次跟他談到法輪功的真相及其在中國受到的殘酷迫害,他的態度和以前大不一樣,表示當時他自己,甚至州政府都承受了來自中共的巨大壓力,他對以前的行為非常後悔,對法輪功學員自嘲說:「中共把我被發配到了南部。」
可能是試圖彌補以前的過錯,他鄭重的建議法輪功學員說:「你們去找現任市長,他一定會再頒發褒獎的。」學員為他真正明白了真相深感欣慰。
以下是聯合決議譯文
發起人:參議員 Sokola 和眾議員Valihura;眾議員Miro
特拉華143屆參議院會議
參議院第41號聯合決議(SENATE CONCURRENT RESOLUTION NO. 41)
敦促美國總統要求中國政府允許對在中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改集中營、監獄、醫院以及相關的機構進行國際調查
鑑於,法輪功(法輪大法)是基於真、善、忍原則的自我提升的中國傳統修煉,吸引了千百萬的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們並且在全世界有60多個國家都有人煉;
鑑於,法輪功學員們和平的修煉高尚的道德品質,並體驗了身心健康的改善,但卻從1999年起在中國被殘酷的迫害;
鑑於,瀋陽蘇家屯,在中國的36個集中營之一,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體摘取;
鑑於,在2005年初蘇家屯關押的人數達到1萬人;而最大的集中營關押超過12萬人;
鑑於,,中共焚燒(法輪功學員的)遺體以銷毀證據並出售器官牟利,用盡各種企圖去掩蓋暴行;
鑑於,明慧網和大紀元時報於3月8日將此暴行曝光於全世界;然而,用了3週的時間,在中共官員回應外國媒體之前, 被關押在瀋陽蘇家屯地下集中營裏的法輪功學員已被迅速轉移;
鑑於,正在進行的調查顯示以下極大的可能性,一些「失蹤」 的法輪功學員,他(她)們的屍體可能被賣給中國東北的靠近蘇家屯或其它集中營的幾個屍體加工廠,並且他(她)們的塑化屍體在世界上包括費城的很多城市的多個人體(塑化)展上展示。
鑑於,真相調查委員會(CIPFG)已在北美、歐洲,以及亞洲成立,旨在調查這些地下集中營的活動;
鑑於,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允許CIPFG和其他國際調查組織進入中國開展調查,確保每一個調查員的安全,並且釋放所有被關押的修煉者;
鑑於,使用更多資源,比如一些能夠顯示集中/勞改營的過去和現在的活動的衛星圖象信息作為迫害的證據;
鑑於,在中國大陸新一輪屠殺正在開始;
鑑於,在2006年4月27日,在羅德尼廣場舉行新聞發布會,呼籲制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器官摘取以及在中國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因此,茲決議如下,由參議院143屆大會簽署,同時並發眾議院(the House Concurring Therein),敦促美國總統向中國政府發出強烈要求允許對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展開國際調查並且呼籲立刻停止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
大綱
此決議敦促總統調查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暴行。
執筆:參議員Sokola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6/28/74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