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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宗教自由報告》指中共嚴重侵犯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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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4日】美國國務院週三發表2006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再次將中國定為「特別關注國」,指中共極其嚴重的有系統的侵犯宗教自由,法輪功仍遭到大規模的殘酷鎮壓。

據自由亞洲電台5月3日報導,國務院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審查了包括中國在內的11個國家的宗教自由狀況,報告指出,中共政權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現仍然很差。

報告說,「中共政權仍繼續系統的踐踏宗教信仰自由。未經登記註冊的宗教團體繼續受到官方不同程度的干涉與騷擾。一些未註冊的宗教團體的成員受到各種限制,包括恐嚇、騷擾和拘押。」

報告指出,中共政權自1999年開始禁止法輪功以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勞改營或精神病院進行再教育。

報告說,「法輪功學員稱大約有1000到2000法輪功學員因為警察暴力而喪生,因為中共司法缺乏透明度,遭到監禁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及他們的遭遇到底怎樣很難得到確認。不過,從外交人士、國際人權組織和活動人士及香港的人權活動人士提供的大量證據來看,法輪功仍遭到大規模的殘酷鎮壓。」

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成員理查德﹒蘭博士在「宗教自由報告」新聞發布會上說,自1999年以來,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一直將中國定為「特別關注國」,因為中共極其嚴重的侵犯宗教自由。

「2005年8月,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史無前例的對中國進行了兩個星期的訪問,我們和中共的高層領導就中國宗教自由狀況進行了磋商。我們的考察發現,中共政權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現仍然很差,因此我們建議國務院繼續把中國列為今年的「特別關注國」的名單之中。」

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成員理查德﹒蘭博士說,「著名宗教領袖及信徒,繼續因為宗教信仰而遭到關押和逮捕,他們遭受酷刑和虐待,被判處徒刑或勞教。地下基督教團體、藏族佛教徒以及被政府視為「邪教」的團體的成員受到政府更加嚴密的監視。」

在一些地方,據「地下」宗教領袖報告,有關方面向他們施加壓力,要他們向政府機關登記,或成為得到政府批准的宗教組織的附屬機構並接受其監管。在一些地區,治安官員採用威脅、拆毀未登記房產、敲詐、審訊和拘押手段---有時甚至動用毆打和酷刑---騷擾未登記的宗教團體的領袖及信徒。」

報告希望美國促請中共停止對宗教和精神團體進行鎮壓的侵權行為,釋放所有宗教異見人士,特別提出要中共政權停止利用過濾器對關於宗教自由、人權的網站及電子郵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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