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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攀蓮鎮二名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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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8日】

一、大法弟子闕發秀遭受的迫害

2000年1月,四川省米易縣攀蓮鎮大法弟子闕發秀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拉橫幅被抓,送回米易被非法關押一個月。2000年3月27日開法會被罰款200元,2000年4月26日因集體煉功被綁架勞教2年,送到四川楠木寺勞教所迫害,受盡非人的折磨。

2001年闕發秀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11月5日在會理資料點被抓後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抓起地上的髒塑料袋塞在嘴裏,被惡警用手夾住脖子拖起走,拖得她憋氣。在會理派出所,闕發秀被會理的惡警和米易的惡警楊梓華、周林、柴發祥等將她雙手吊起,打頭部。闕發秀被打昏過去,在送回米易上車的時候,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用寬膠布封嘴,她吐掉,又被惡警用寬膠布連纏三圈,憋得喘不過氣來,嘔吐厲害,才將膠布給她取下。上車後,不法人員將她的雙手銬起,腳套上腳鐐。

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由於絕食抗議,闕發秀被所長朱成龍、林海獄醫陳青和刑事犯小寶、小闕將她按倒在死刑床上,刑事犯捏住她的鼻子,另外兩個刑事犯按她的手和腳,陳青他們用擴宮器將她的嘴擴開,然後將稀飯不停的倒在嘴裏,弄得很憋氣,而且她的嘴被擴宮器插破皮,直到把稀飯倒完為止。

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闕發秀於2003年11月17日被米易惡黨法院(院長唐炬州,檢察長亢鋒)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8年,至今關押在成都龍泉驛。

闕發秀的姐姐、大法弟子闕發芝,多次遭受當地惡黨人員殘酷迫害,2002年5月到北京上訪,6月3日被北京惡警綁架後劫持到東城看守所非法關押,被蒙上眼睛轉移到附近地下室的醫院,雙手銬在床上,腳被戴上腳鐐,注射不明毒藥,於2002年10月30日在極度的痛苦中離開人世,年僅49歲。

二、大法弟子王明珍遭受的迫害

攀蓮鎮水塘村大法弟子王明珍,女,2000年7月4日到北京上訪,講大法真相,早上剛到天安門廣場,被冒充大法弟子的便衣欺騙而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附近的派出所。由於當時被抓的大法弟子太多,王明珍晚上被轉移到郊區的馬坡派出所關押,7月9日再轉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押送的警察的車費都是由本人出的,在駐京辦被勒索了一百元,由家人來京接回,在米易政保科罰款200元,強行送攀蓮鎮洗腦班關押迫害。鎮惡黨黨委書記嚴繼清、鎮長王爭明指揮打手陳友軍用手銬銬住王明珍的雙手,罰站通宵不准睡眠,眼睛一閉就是一頓毒打,也不准吃飯,第二天下午勒索罰款200元後才放回家。

2001年1月3日,王明珍正在地裏幹活,被縣公安局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李雪松等四名警察從地裏綁架走,並非法抄了家,在政保科非法審問。王明珍被非法關押了16天,罰款200元。

2002年9月9日,王明珍在米易火車站岔路口,被攀枝花惡警秦剛和米易惡警饒顯文綁架到政保科進行行刑逼供,搜走身上的3000元現金,逼迫她說資料來源,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等輪番的拷打審問。王明珍手被他們用手銬銬住,遭到腳踢、用手打耳光,當時拷打時有檢察院的小羅(女),還有一個是法院的。王明珍甚麼也沒有說,於是被手銬銬在政保科的會議室的長椅子上,整整5天5夜,不准睡覺。9月13日下午被送米易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在看守所門口,不法人員逼迫她登記,王明珍不配合邪惡,遭到惡警彭永春用手銬反銬起後強制頂牆3小時。王明珍從被抓的第三天開始絕食抵制迫害,晚上8點左右被關進看守所,在死刑床上由刑事犯小寶、老趙等把頭腳手按住,獄醫陳青強行輸液,注射不明藥物。

楊梓華、周林、李雪松、饒顯文等輪番的提審逼供,王明珍不說,隨之就是一頓毒打,一次李雪松和另一名警察用穿皮鞋的腳踢她的腦袋,其中一腳踢在太陽穴和右眼處,當時王明珍的右眼紅腫,看不清東西,還有一腳踢在嘴上。

2003年1月,王明珍因在監號中煉功,被所長朱成龍罰站,用塑料制的狼牙棒猛打臀部和大腿,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疼痛難忍。王明珍還堅持煉功,被每天值班的所長朱成龍、林海、付文輝、赫萬發、彭永春等把雙手銬起吊在鐵門上,只有腳尖沾地,從早上吊到晚上,身體吊得痛麻木,失去知覺,而且不准吃飯喝水大小便,連續5天都是如此。

2003年3月,王明珍因絕食被不法人員用擴宮器擴嘴,插管灌食,由刑事犯按住頭手腳不能動彈,一人捏鼻子,陳青、朱成龍他們將稀飯不停的倒在管子裏。由於吞不下,王明珍憋得喘不過氣來。

王明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8個月,釋放時從被他們搶走的三千元中強行扣走200元,在家人多次追問下才還給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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