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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目睹竊取活體器官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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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0日】最近從明慧週刊中我了解到中共邪黨在秘密集中營活體竊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的罪惡行徑,使我回憶起我以往的一次經歷,現寫出。

在八十年代末,因業務原因,單位命我去索取一個死刑犯的屍體的少許解剖組織,我奉命前往。

到達現場後,我看到一個約20歲左右的青年男性平躺於床上,周圍已圍了一些人,有人告訴我,這人的雙眼角膜已被取走。我看到這男子身體結實,健壯,雙下肢裸露,皮膚看上去紅潤、柔軟、有彈性,不像一般屍體皮膚那樣蒼白、陰冷。我去時,他的腹部已被切開,我向施術者索取了一小塊組織,取出的組織新鮮、柔軟,有少許血液,隔著紗布覺的尚有一些餘溫。當施術者竊取他的內臟時,我突然發現那男子右大腿內側有一條肌肉一陣陣抽動,看來床上的人並非死亡,而似乎是深度麻醉的人,施術者取出所需的內臟後,迅速而麻利的將傷口縫合離去。然後一個身著制服的警員雙手捧起流在床上的血液分散著淋在死刑犯的頭面部,而且還講:「要做的像一點」(似槍擊現場)。另一警員取出相機,對準死者頭面部連拍二張照片,並說:「這就作為槍擊現場的憑證」。然後另有人用寬大的物件,將該青年嚴實包裹後,置於牆邊地上,等候運走火化。整個過程均未見到犯人親屬與陪伴在場。

通過中共秘密集中營事實,結合我們親眼所見,使我們進一步了解到邪惡共黨活體竊取人體器官的歷史,已有相當長的時間了。目前世上的人們對此事的知情者、目擊者和參與者何止成千上萬,望世上有良知的人都紛起揭發,讓中共這種罪惡的行徑公諸於世,讓靠盜賣人體器官牟取暴利的人繩之以法,讓這種令人神共怒、慘絕人寰的迫害,不要繼續在信仰真、善、忍的善良同胞們的身上發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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