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丈夫冤獄十三年,鮑俊岑被劫持在盤錦市看守所八月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4月6日】遼寧省盤錦市大法弟子辛敏鐸被非法判十三年投入冤獄,鮑俊岑被非法羈押在盤錦市看守所已經八個月。讓天下善良百姓都來看一看這就是在中國 「人權最好時期」 所發生在善良百姓身上的受迫害事實;在建立「和諧社會」的大謊言下,所謂的領導者們是怎麼對待受冤屈的善良百姓的,所謂的執法部門是怎麼殘害善良百姓的。

2005年8月3日,遼寧省盤錦市大法弟子辛敏鐸和鮑俊岑夫婦被惡警劫持,並遭非人折磨。2005年9月12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惡黨法院將他們夫婦分別非法判刑13年和12年。辛敏鐸夫婦不服上訴,中級法院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消判決,返回區法院。區法院把案子推回區檢察院,區檢察院推回原辦案單位區國保(610)大隊,而區國保則繼續編造假證據(都被當庭揭穿而不能成立)。

2005年12月12日,興隆台區惡黨法院第二次對辛敏鐸開庭。在法庭上,當事人和律師一一駁回公訴員的所謂指控,辛敏鐸最後陳述說:「我無罪」。庭審結束後,15日區法院就寫好維持原判的判決書。辛敏鐸於12月26日再次遞交了上訴狀。可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在市區政法委、610的操縱下,無視實事,違反法律,於2006年1月21日仍以事先定好的,蠻橫維持原判,於2006年2月21日將辛敏鐸秘密送往遼寧錦州南山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辛敏鐸被判冤獄,妻子鮑俊岑的案子被又擱置2個多月後,惡人繼續拼湊材料,羅織罪名,於2006年2月20日在盤錦市興區惡黨法院開庭。所謂的所有指控均被當事人和律師一一駁回,公訴人裴光彥當庭啞口無言。當庭沒有宣布結果而結束。

現在得知,鮑俊岑的案子已退回盤錦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然而,鮑家人多次要求國保許皓等放人,均遭到無理拒絕。現在鮑俊岑的案子又已轉到盤錦市法制科。

在這期間,為了討回公道,給無理受迫害的親人伸冤、要求釋放被無辜關押的親人,鮑、辛的家人在盤錦市跑遍了相關單位、找遍了相關人員,飽受到了蠻橫相待和惡言相加及恐嚇。當鮑家人找到盤錦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楊振福時,楊態度惡劣,不讓家人說話,說:「得,得(別說了的意思) ,辛敏鐸已經構成犯罪」。3月23日鮑家人找盤錦市興隆台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趙貴海,要求釋放無辜長期非法關押的鮑俊岑,趙貴海竟然對其家人進行恐嚇威脅:「找甚麼找,早晚把你以包庇犯罪也抓起來!」

「盤錦市法制科」是一個甚麼辦案機構?我們不得而知。案子從盤錦市國保轉到那去,走的甚麼法律程序?那些所謂的「執法人員」還能玩出甚麼新鮮的花樣來?現在,中國社會上偷、盜盛行,自行車放在外面幾分鐘就不見了蹤影,等等危害社會的事情比比皆是,沒見有甚麼人管。而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卻大打出手;各級相關部門的領導及執法人員卻下手無情蠻橫地對待。

誠請社會各界善良、正義之士伸出援手繼續關注、營救受迫害的盤錦大法弟子。在此,我們嚴厲地告誡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惡人,不要等惡報臨頭才悔悟,那時也就沒有機會了。

請盤錦大法弟子在不忽視安全問題講清真相、揭露邪惡的同時,每晚7、8、9、整點要堅持發正念,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清除盤錦市破壞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解體所有黑手、爛鬼、惡黨邪靈,讓盤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國安及政法部門所有邪惡陰謀計劃全部解體,讓不可救要的惡人現世現報。


盤錦市相關人員:(電話區號 0427)
盤錦市書記程亞軍 辦 2824110、宿 2823335、手機 13604231111、
市委副書記、市綜治委主任齊繼慧、「610」副頭目劉闖、
政法委副書記、「610」 (維穩辦)頭目陳有貴、
盤錦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楊振福、2822003
盤錦市公安局主管監控孫天明,手機:13324251388
盤錦市政法委書記劉德勝 辦2839045 2839049、13898700000、
興隆台區政法委 王書記 副書記 陳政、
市司法局 辦公室 2823288、盧雲海 局長 辦2824400、宿2801919、 手機13904277208
相關責任人電話:(電話區號 0427)郵編 124120
盤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2683315、2683316
國保大隊長:許浩0427-2683315.
國保:張潤秋,手機:13842713579,13019952579;
劉敬雨0427-2683326,政保科科長 周來新 辦2682030 宅2838165 手機13604277978、李永華、劉光偉、
盤錦看守所:陳所長 0427-2684251、2684252
劉中印 2682511、王永剛、韓所長 2682555、手機 13514278086 獄醫 隋繼偉
興隆台區法院:院長李振國 7821073、刑事庭庭長 邢岱恩
7820428、馬力(女)、周黎明
盤錦市檢察院 檢察長 張悅7823351公訴科長 張喜林 7820270、裴光顏、王建波、盤錦市中級法院法官 李長軍、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祝福祺 傳真:2825999、2822611、2839552、13065256888
天安小區主任:苑英華(偽證人)電話:0427-2875090
工作單位:興海街道辦事處興順社區主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